上虞区:推行街道议政会制度
2017-12-14
浙江人大 2017年12期
日前,绍兴市上虞区委转发了《中共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在我区街道建立议政会制度的意见》,明确了议政会职能、成员构成及条件、建立议政会的方法步骤等。
该意见还明确了议政会的运行机制,强调议政会受街道党工委领导,会议、闭会期间活动由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召开、召集。议政会届期一般为五年一届,与区、乡镇人大代表换届同步
截至11月底,上虞区新设的道墟、小越、梁湖三个街道已召开第一届议政会成立大会,百官等三个街道将于明年初组建街道议政会,从而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提高街道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傅丽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