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概念基础:反思与回归
2019-08-27梁卿
梁卿
摘 要:在我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中,创新创业教育往往被理解为创业教育,甚至被认为是以促使学生创办企业为目的的教育。这种理解与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在我国的历史境遇以及政策文本有着密切关系。尽管如此,这一认识与政策本意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本义是相背离的。因此,需要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重新界定。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概念分析;创新教育;创业教育
对创新创业教育概念的理解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思想前提。[1]人们如何理解创新创业教育概念,就会如何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只有全面准确地理解创新创业概念,才会产生合理有效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然而,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许多人对创新创业教育概念的理解存在偏差,这对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发展产生了严重威胁。为了推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健康发展,有必要澄清创新创业教育的概念。
一、实践中的“创新创业教育”
(一)政策实践中的“创新创业教育”
国家宏观政策对创新创业教育概念的界定除了体现在政策文本中,还表现在政府部门如何在政策实践中使用“创新创业教育”这一术语。通过对后者的考察,可以很好地反映宏观政策实践对创新创业教育概念的认识。在《培养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综述》一文中,新华社分别从“大学生成为创新创业生力军”“创新,从课堂开始改变”和“为创意起飞搭建产学研融合平台”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其中,“大学生成为创新创业生力军”主要介绍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成果。从这部分内容看,介绍的都是大学生创办企业的情况。“创新,从课堂开始改变”部分介绍的主要是已在全国推广的“‘课堂+实训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所谓课堂就是指开设了“创业基础”“创业导引”等课程,所谓实训就是建立了众创空间。“为创意起飞搭建产学研融合平台”部分介绍的则是高等学校为支持学生创业而制定的支持措施。[2]显然,从这篇文章来看,所谓“创新创业教育”其实就是一种以促使学生“创办企业”为目的的教育。事实上,不独新华社如此认识“创新创业教育”,教育部也不例外。2017年9月8日,在主题为“介绍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指出:“近年来,中国创新创业教育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大学毕业生创业率已达到3%,超过发达国家1.6%水平近一倍。”[3]创新创业教育的成果最终落实在了“创业率”上。在这一点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教育部高度一致。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撰文指出:“多年来,我们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我省2012届至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一年后的自主创业率分别达到4.42%、4.63%和5.02%,呈逐年增长的态势。”[4]同样地,创新创业教育的成效被简化为高校毕业生创业率的增长上。显然,在政策实践中,判断创新创业教育效果主要是看学生创办企业的情况,这意味着,创新创业教育被认为是一种以促使学生“创办企业”为目的教育。
(二)教育实践中的“创新创业教育”
近年来,一些高职院校开始在学校教育质量年报中介绍本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情况。在质量年报的创新创业教育部分,高职院校一般论及以下内容:职业指导工作、围绕着创办企业所需要的知识而开设的课程(如“创业基础”等)、以创办企业为目标而开展的实践活动、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竞赛及取得的成绩、在校生和毕业生创办企业的成功案例等。许多学校甚至在“创新创业”的标题下,只论及“创业”,至于“创新”则只字不提。概而言之,在高职院校实践中,创新创业教育普遍地被简化为“创业教育”,甚至被简化为培养学生“创办企业能力”的教育。这与政策实践中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解是高度一致的。
总而言之,在实践层面,创新创业教育被理解为创业教育,更准确地说,被简化地理解为促使学生创办企业的教育。
二、原因分析
创新创业教育被简化为创业教育或促使学生创办企业的教育。这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这既与政策文本有关,也与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在我国的历史有着密切关联。
(一)政策文本的原因
2010年,《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标志着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个新的概念正式进入政策领域。《意见》不仅在名称上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并提,而且开篇就提出:“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5]显然,这样的表述很难不让人产生一种认识,即创新创业教育就是促使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教育。
(二)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在我国不同的历史发展轨迹是另一个重要原因
1988年,胡晓风等学者在我国率先提出了“创业教育”的概念。[6]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北京召开“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提出创业教育的概念,并将其列为人的“第三本教育护照”。1990年,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革新与发展服务计划”项目国,中国成立了国家协调组,对创业教育进行实验和研究。清华大学等少数重点院校通过开展创业竞赛和设置课程等方式,进行了初步的创业教育探索。毛家瑞等人组织开展了题为“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实验”的课题研究。课题组历经5年的研究,对创业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途径和实施模式等进行了理论探讨,并在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等领域选择了部分学校进行了实驗。研究成果以系列论文专著等形式呈现在世人面前。研究高屋建瓴地认为,在职业教育领域开展创业教育必须走创业教育与职业教育双向融合的道路,把创业教育融入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体系,构建创业教育和职业教育各环节全面融合的新体系。1998年,清华大学举办了创业计划大赛。次年,团中央、中国科协和全国学联在清华大学举办了第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同年,教育部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创业教育,鼓励高校师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伴随着大学生创业实践的展开和政府部门对创业教育的推动,创业教育研究逐渐成为前沿课题,学者们围绕着创业教育的必要性、概念、理念、内容、课程、途径、方式、评价、模式、机制、策略和环境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相关成果不断问世。2002年4月,教育部确定了清华大学等9所高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试点工作;2008年,教育部又通过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设立了30个创业教育人才培养试验区。可以说,创业教育自其诞生之后,在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两个层面都走过了一段非常辉煌的历史进程。
与创业教育相同的是,创新教育作为学术概念也始于20世纪80年代。早在1985年,熊大章在《培养工科大学生创新才能简介》一文中,提出了“技术创新教育”的表达。[7]1988年,侯自元正式提出了“创新教育”的概念,并指出中等职业学校的创新教育就是“既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又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教育。”[8]但与创业教育此后的发展历程不同的是,创新教育在20世纪90年代前期和中期似乎销声匿迹,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创新教育才重新进入学术研究的范围。
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的“显赫”历史与创新教育的“缄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这样的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被化约为创业教育,或者说以创办企业为导向的教育,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三、反思
存在虽然有原因,但并不一定合理。政策实践和教育实践中对创新创业教育概念的理解既不符合政策的初衷,也偏离了创新创业教育概念的本意。
(一)政策文本中的“创新创业教育”
2010年,《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指出:“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创新创业教育……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9]按照这种理解,创新创业教育是以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教育。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在论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目标时指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10]从字面来理解,创新创业教育有两个目的:一是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二是促使学生创业。但是,如果联系这份文件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基本原则的论述,不难发现,促使学生创业并不是创新创业教育的直接目的。在“基本原则”部分,文件主要阐述了三个原则,即“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所谓“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就是指高等学校要以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是指高校要以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突出问题的解决为突破口,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则是指要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从而汇聚创新创业教育的要素资源,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从三个基本原则来看,创新创业教育并不以学生创业为直接目标。所谓“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只能理解为创新创业教育的衍生效果。也就是说,创新创业教育是旨在通过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这与《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解是一致的。由于创新教育是指“以培养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教育”[11],创业教育被认为是旨在培养学生创业基本素质的教育。因此,从政策文本来看,“创新创业教育”既是创新教育,也指创业教育。
(二)创新创业教育的词源分析
词源分析的重要任务是对一个概念被创制时的含义进行考察,这“有助于应对一个时代眼花缭乱的新定义,帮助分析者更好地把握一个概念的基本内涵。”[1]
王占仁认为,“创新创业教育”概念的提出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对创业教育研究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创新教育研究的基础上,在二十一世纪初高校创业教育试点中逐渐形成的。[12]但事实并非如此。从历史的角度看,“创新创业教育”这一表达的首次出现是21世纪初。2000年,陈畴镛和方巍在《知识经济时代理工科大学生经济管理素质的培养》一文中第一次使用了“创新创业教育”一词,但创新创业教育之所以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并非因为这篇论文,而是源于第二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1999年,第二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在韩国汉城召开。会议主要工作文件指出:“培养工人,不论他们是打算从事自营职业还是挣工资的雇用职业,给他们灌输创业技能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迎接21世纪的新挑战和不断变化的要求,革新教育和培训过程必须包括创业能力的培养。创业能力和精神不论对从事挣工资的雇用职业,还是对从事自营职业都同样重要。”[13]该文件特别指出,培养创业能力至关重要,这种重要性体现为职业教育毕业生能够作为创业者创办新企业,从而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这些论述表明,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看来,应该在职业院校开展创业教育,以培养创业者。但该文件同时也指出:“创业能力的培训被认为是提高干劲、创造性和鼓励创新活动的有价值工具。”“创业能力被认为是贯穿普通教育和TVE全过程中需要培养的核心能力之一。它是使在一切领域工作的个人发挥创造性,乐于创新的重要工具。”[13]这些论述显示,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概念里,创业能力内含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的意思。这意味着,创业能力的培养不仅与创业教育有关,也与当时在我国刚刚兴起的创新教育有着密切关系。
第二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结束后,我国开始有学者讨论职业教育领域中的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的关系,并出现了“创新创业教育”概念的雏形。2000年,曹东武提出了“创新与创业教育”这一表达,并认为创新与创业教育是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的有机结合,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14]2001年,毛建国撰文讨论了职业学校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的关系。他认为,创新教育意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创业教育就是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初步创业能力的教育。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创新是创业的基础,职业学校的创新教育成效,只有通过其培养的学生未来的创业实践来检验;创业是创新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创业的成败根本依仗创新教育的根基扎实程度”。[15]同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和天津市劳动局联合召开了创新创业教育研讨会。在此次会议上,时任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信长星发表了讲话。他认为,技校毕业生有独立创业和进入用人单位从事生产服务工作两种出路,创新创业教育不仅要面向前者,也要覆盖后者。原因在于:(1)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后者中的一部分人有可能走向独立创业之路;(2)即使终其一生都是一線技术工人或职员,也应对其进行创新创业教育,以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从而提高其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显然,按照这一论述,创新创业教育本质上以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教育。[16]柳翠钦和王茹也在这一年撰文指出,创新创业教育是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的密切结合,而不是两者的机械相加。她们认为,一方面,创新是小企业的制胜法宝,因此,“创新是创业的基础”;另一方面,“创业是创新的目标”,即创新教育是为了培养职校学生的创新素质和能力,以便将来能更好地创业。不难发现,在这里,“创新创业教育”在过程上来说是创新教育,但从目标的角度来说,则是为学生“创业”。[17]至此,“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个概念正式进入了学术界。总而言之,尽管后来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的文件主要是针对高等学校的,但这一概念其实最早产生并被讨论是在职业教育领域。在高等教育领域,直到2002年,上海交通大学才在创业教育试点中提出了创新教育是创业教育基础的思想。[12]综上所述,在其源点上,创新创业教育可以做如下理解:(1)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含义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教育。所谓的创业能力除了包括创办新企业的能力,也包括在职业活动中创办新事业的能力。(2)创新创业教育就是以创新教育为基础的创业教育。
綜上所述,政策实践和教育实践中对创新创业教育概念的理解不仅窄化了政策本意,也是对创新创业教育本然含义一种背离。
四、创新创业教育概念的界定
结合国家政策文本和创新创业教育的词源分析,创新创业教育概念的界定需要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1.创新创业教育是创新教育,还是创业教育,抑或既是创新教育又是创业教育?我们认为,如果创新创业教育仅指创新教育或创业教育,那么根本就没必要再生造出“创新创业教育”这个词。即使“创新创业教育”意指一种与一般性创业教育不同的、以创新教育为基础的创业教育,它也一定包含了创新教育的含义。从其起源来看,创新创业教育概念起源于人们的一种设想,即将创新教育融入创业教育。从这个角度讲,创新创业教育既是创业教育,也是创新教育。
2.创新创业教育之“创业”仅指“创办企业”吗?是不是还包含在“挣工资的雇用职业”中创办新事业?如果“创业”仅指“创办企业”,那么从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创业教育的角度看,其目的就是培养学生创办企业的能力,或者说,其目的就是培养企业家。按照这一理解,创新创业教育就只能是一种“精英”教育,是面向部分学生的教育。这与政策文本“面向全体学生”的要求明显抵触。因此,这一理解虽然不能被判定为“错误”,但无疑是一种比较狭隘的理解。因此,继承“创新创业教育”的初始含义,将“创业”理解为创办新企业和创办新事业才是正道。
3.如果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教育,那么这里的“创新教育”仅指“面向创业”的创新教育吗?或者说,“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创新”仅指指向应用的创新吗?如前所述,“创新创业教育”的概念直接源于人们将创新教育融入创业教育的设想。从这一设想来看,作为创新教育的创新创业教育指的就是面向创业的创新教育。但这一理解不能让人接受。众所周知,从对象看,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这不仅意味着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且意味着创新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如果“创新”仅指指向应用的创新,那么许多专业,如工科专业很难做到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创新教育。从实现形式看,创新创业教育不仅应落实在专门的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上,还应该渗透进专业课程和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学活动之中。如果创新创业教育仅指面向应用的创新教育,将会导致创新教育在文化基础课程教学活动中缺位,不利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全面展开。因此,这里的“创新”不仅意味着指向应用的创新,而且应包含没有明确指向的创新。
概而言之,创新创业教育应从两个层面来理解:(1)创新创业教育既是创新教育,也是创业教育;(2)作为创新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既指面向创业的创新教育,也指没有明确指向的创新教育。作为创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指的是以创新教育为基础的创业教育。其中,“创业”既指创办新企业,也指创立新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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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In the practice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 China,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s often understood as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and even is considered as the education for the purpose of encouraging students to take on enterprises. This understanding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historical situation of innovative educ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n China and policy texts. Nevertheless, this understanding is contrary to the original meaning of policy and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redefin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Key word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concept analysis; innovation education;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责任编辑 曹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