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价值评估的方法研究
2019-08-27郭芳汝
郭芳汝
【摘要】银行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层出不穷,银行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对银行来说,各项重大的经济活动,离不开对银行价值进行的合理准确的评估。对商业银行价值合理有效的评估,可以为管理者和投资者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实现发展。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 商业银行 收益法 股权自由现金流
一、商业银行特殊性分析
(一)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差异性和服务多样化
一般企业经营对象是商品或服务等,依赖于生产、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来获取收益。而商业银行经营对象是货币商品,主要通过金融服务获得收益。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增多,可以同时为单位和个人提供储蓄、信贷、咨询等多种服务。这种多样化会导致银行服务差异,或同一银行由于提供服务的员工和客户主观要求不同导致金融产品带来的效用不同。对于一般企业,其产品可以进行大规模的批量生产,然而商业银行由于经营对象的差异性,其产品不可批量生产,不同的银行有各自相似但不尽相同的产品及服务。降低了不同银行的可比性,导致银行各个产品成本增加,提高了产品的估算难度。
(二)经营产品的高风险性
相对一般企业而言,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持有率极高,而权益资本保有率极低,决定了商业银行高风险的特性。一般企业产品的生产销售是循环往复的过程,风险较小。然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贷款产品的发放代表交易的开始,银行可能会面临信用风险,其客户可能不能按时还款或付息,会使银行不仅面临利息收益损失还要有可能丧失本金的损失,因此,在进行银行价值评估时,需要合理评估贷款资产带来的风险及其折现值。
(三)无形项目的重要性和评估困难性
我国商业银行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主要是特许经营权、服务标记、专用计算机技术、基础存款基数等。在进行商业银行价值评估时,应注重无形资产的评估。商誉对商业银行的作用不可小觑,商业银行的日常业务的正常交易建立在客户对银行的信任之上。目前,商誉估价的发展尚未成熟,只有企业合并、兼并或整体买卖时才将其计入账目。因此,在进行商业银行评估时,无形资产和商誉等无形项目的评估需要科学合理的分析研究。
(四)以现代科技为支撑、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
随着科技发展速度的加快,商业银行成了金融与科技相结合的产物,先进的科技手段成为商业银行发展不可缺少的动力条件。当今社会,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被广泛运用于银行的日常业务之中,极大提高了银行的经营效率与竞争力,也加大了对银行软件系统等智能化科技的评估难度。
除此之外,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主体,服从于经济社会的大运转,受国家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国家通过宏观经济形势的预测及分析,对存贷利率以及贷款额度等相关指标进行调整,这些宏观调控措施将会引起银行经营状况的变化,一定程度上导致银行自由现金流量的变化,最终导致银行价值发生变化。
二、商业银行价值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分析
第一,由于商业银行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和服务的多样化及其对科技依赖程度较强,增加了各个银行之间的产品差异性,使得产品之间的可比性降低,加大了从市场上寻找相似案例的难度。除此之外,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政府调控大于市场作用,使经济市场不能成熟有效地发挥作用。而市场法使用的前提,要求活跃有效的市场以及与被评估企业相类似的可参照企业的交易价格。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法在商业银行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第二,就成本法而言,目前其主要运用于企业清算并购中的有形资产的估算,容易忽视无形资产以及商誉的价值,不宜用于评估一个持续经营前提下的企业价值,而无形资产和商誉对商业银行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容易使评估值偏小。除此之外,由于商业银行的高风险性,相关不良贷款比率难以准确估计,结果不能真实反映银行的资产状况。因此,成本法也不适合用于商业银行的价值评估。
第三,收益法是目前企业价值评估中运用最为广泛的、发展较为成熟的一种方法。从收益法来看,决定企业价值有三个要素:收益、期限和折现率。首先,企业的收益包含:股东利润、股权现金流、投入成本现金流等,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来选择合适的收益来计算。其次,收益法下的收益期限可分为两类:无限期和有限期。最后,折现率既体现了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也体现了相应回报率。对于商业银行评估来说,合理的现金流的估算,较为真实模拟了按目前状态下,银行持续经营下的收益实现过程,可以较为合理的评估出商业银行的价值。
第四,企业的收益有多种形式,净利润、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等都可作为收益额进行运用。然而,以现金流量为基础的收益额是按照收付实现制确定的,它是一项投资或资产在未来不同时点发生的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特定时期内的收益,因此选取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是合理的选择。
第五,根据现金流的不同,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可以分为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股利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首先,股利现金流折现模型适用于稳定的股利支付政策下,且能对股东在预测期及永续期可分得的股利金额做出合理预测的企业,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的股利政策限制了该方法的运用。其次,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不考虑与债务有关的现金流,但其加权平均成本受到财务杠杆率的影响。由于商业银行资本结构较为复杂,债务资本成本无法准确计量。财务杠杆较高且付息负债变动频繁,运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会使评估工作过程低效。除此之外,在股利现金流折现模型和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下,股利和未来自由现金流很容易受到股东和管理层的操纵,导致其实际价值难以准确预测。由此看来,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利用股权价值进行估算,企业管理不具隐蔽性,避免了股利政策和加权资本成本计算等不必要的麻烦,更便于商业银行的价值评估。
综上所述,根据对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分析,可得出收益法下的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是较为合理准确的方法。目前,虽然对商业银行的贴现率估测存在一定困难,但随着我国市场的日益完善,关于贴现利率的估算会日益形成完善的体系,其运用也会越来越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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