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岁低视力儿童行屈光矫正与助视器佩戴的视力康复情况研究
2019-08-26付金京赵云鹤朱嘉丽封月娟李春艳
付金京, 赵云鹤, 朱嘉丽, 惠 靓, 封月娟, 李春艳
(陕西省榆林市第二医院 眼科, 陕西 榆林, 719000)
儿童低视力主要是由于遗传性及先天性眼病引起,常见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眼球震颤、高度近视及弱视等,眼疾致盲现象趋向于低龄化,已经引起家长、全社会的高度关注[1]。统计数据[2-3]显示,屈光不正、弱视为影响儿童时期正常视觉发育的主要因素。通过尽早明确诊断并给予积极的视觉康复训练能够使患儿视力得到较好恢复。然而,由于国内专业机构匮乏以及家长对低视力危害的不重视,中国低视力儿童在0~6岁康复效果并不理想[4-5]。近年来,有研究[6]发现通过仔细的屈光检查以及助视器配合能够显著改善低视力儿童的视觉功能。为进一步明确其在低视力儿童视力康复中的应用效果,本研究选取榆林市163例低视力儿童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163例低视力儿童,均为榆林市12个区、县筛查病例,其中男87例,女76例,年龄6~14岁,平均(9.63±2.02)岁。排除由于角膜病变、屈光间质混浊等引起的低视力儿童。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盲及低视力诊断标准[7][一级(视力0.02~无光感,盲眼), 二级(视力>0.02~0.05), 三级(视力>0.05~0.1), 四级(视力>0.1~0.3)], 其中一级18例,二级53例,三级55例,四级37例。低视力原因: 先天性遗传性眼病119例(先天性小眼球、小角膜12例,先天性白内障68例,眼球震颤9例,视神经萎缩11例,黄斑变性、白化病及其他19例),后天或者眼外伤引起的眼病45例。
1.2 方法
采用国际标准远视力表对患儿的裸眼远视力进行检查,并以直接眼底镜、裂隙灯等进行常规检查。明显斜视者或者高度屈光不正患儿行睫状肌麻痹后视网膜检影验光(连续涂抹1%阿托品眼膏后检查, 2次/d)等明确诊断。行屈光检查,部分患儿同时给予视野、视网膜电流图检查、视觉对比敏感度等特殊检查。眼光采用角膜曲率计、普通检影镜等明确散光轴、检影等,瞳孔完全恢复正常后复检。视力可提高1行为改善, 2行及以上为提高,可给予处方配镜。同时对矫正视力最佳的患眼给予助视器训练及选配。使用助视器为英国Keeler光学公司生产的可调焦眼镜式单筒或双筒望远式助视器,可为调焦范围为-5.00~+5.00 D, 目镜为-44.50 Ds, 物镜为+17.75 Ds; 近用助视器为眼睛式,外形为半月形,使用倍数为+6 D~+32 D(每4 D放大1倍)。
1.3 判定标准
① 屈光不正程度的具体评定[8]。轻度远视: <+3.00 D; 中度视力: +3.00~+5.00 D; 高度远视: >+5.00 D; 轻度近视: >-3.00 D; 中度近视: -3.00~-6.00 D; 高度近视: >-6.00 D。对于混合散光患者,以柱镜度数的绝对值作为屈光程度。远视: 单纯远视、单纯远视散光及复性远视散光; 近视: 单纯近视、单纯近视散光及复性近视散光。② 好眼最佳校正视力≥0.3即为脱残,视力提高0.05或以上为脱盲[9]。
1.4 统计学分析
2 结 果
2.1 低视力儿童视力分布情况
163例患儿视力分布情况: 单纯近视35例,单纯近视散光23例,复性近视散光15例,近视率为44.78%(73/163); 单纯远视33例,单纯远视散光27例,复性远视散光12例,远视率为44.17%(72/163); 盲眼18例。
2.2 不同治疗方法患儿脱盲、脱残情况比较
单纯屈光矫正患儿56例(64.36%), 屈光矫正联合佩戴助视器患儿107例(65.64%), 其中单纯屈光矫正患儿脱盲率、脱残率显著低于联合治疗患儿(P<0.05)。见表1。
表1 不同治疗方法患儿脱盲、脱残情况比较[n(%)]
与单纯屈光矫正比较, *P<0.05。
2.3 不同级别低视力患儿脱盲、脱残情况比较
三级、四级低视力儿童脱残率显著高于一级、二级患儿(P<0.05)。见表2。
表2 不同级别低视力患儿脱盲、脱残情况比较[n(%)]
与一级、二级比较, *P<0.05。
3 讨 论
根据WHO的报告,盲仍然为社会公共健康、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严肃问题,而这一问题在发展中国家尤为突出,80%的盲能够避免或者通过成功治疗而改善[10-11]。近年来,儿童低视力、盲问题逐渐显现并被人们、临床所重视,而其对儿童未来教育、就业的弊端以及对社会整体发展的不良影响逐渐显现,因此WHO已经将控制儿童盲的发生列入到2020年消除全球可避免的盲的行动计划中优先发展项目[12]。
以往中国社会对盲、低视力儿童的视觉康复、病因学认知尚不充分,且家长未对患儿低视力情况引起重视,导致儿童成长发育受到极大的局限性。近年来,随着医学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及保健意识的提高,儿童低视力、盲逐渐引起人们重视,早期诊断及纠正、治疗率明显提高[13]。杨梅等[14]通过调查发现,并非所有低视力患者的视力损害是由眼病所致,亦有部分患者可能是由于屈光不正引起,而20%患者通过仔细眼观可显著提高远视力。杨静等[15]研究发现,7~15岁少年儿童由于长时间近距离阅读、学习任务繁重等,屈光不正中轻中度近视占主要部分。本研究163例低视力儿童中,屈光状态以不同程度近视、远视为主,且其中二级、三级视力占较大比例,分析与以下因素有关: ① 榆林市低视力儿童与正常视力儿童共同学习、生活,虽然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然而其视力差、户外活动较少,而且儿童低视力康复与成人存在较大差异,具有特殊性。儿童与成人比较,调节力很强,在看近的时候无需近用助视器亦可阅读,导致其近视进程加快。② 163例患儿中先天性眼病占主要部分,患儿屈光度较高,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近距离阅读时间的延长,近视进一步加重。低视力儿童除了要保证合理科学的用眼外,及时的屈光矫正、佩戴助视器尤为重要。
本研究结果显示,单纯屈光矫正患儿脱盲率、脱残率分别为25.00%、39.58%, 与国内相关报道[16]结果较为一致。患儿经屈光检查后,视力矫正后以二级、三级视力居多,分析认为与其发病原因相关,患儿视力多比较低,经屈光矫正后效果并不理想。屈光矫正联合助视器的107例患儿中脱盲率、脱残率分别达到70.00%、91.75%, 认为单纯屈光矫正并不能完全改善低视力儿童视力,必要时需要联合助视器改善视力。助视器可利用光学系统的放大作用来变大物体成像,从而使低视力儿更加容易看清物体。本研究中,患儿主要采用远用助视器,分析认为与儿童自我调节能力强有关,远用助视器可依据物品的不同距离进行调节,从而传达给儿童更为清晰的图像,使其更好的利用残余视力。有学者[17]提出,对于10岁以上的儿童,其自我调节能力有所下降,同时课本字体变小,因此需佩戴近用助视器,作者认为在判断低视力儿童是否需要使用近用助视器时,除了考虑具体调节外,同时需要考虑其残余视力情况。本研究中,三级、四级低视力儿童脱残率明显高于一级、二级(P<0.05), 分析认为可能与儿童视力矫正效果、佩戴积极性等有关。
在助视器的佩戴中,需注意的是视力残疾患儿多可自然地利用残余视力,助视器辅助下,可较大程度地恢复视力,然而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助视器实际效果与其期待不符合,患儿或家属就会拒绝使用,导致视力纠正效果不佳,因此临床医生除了要综合考虑患儿视力情况、年龄等,还要将助视器的性能、使用范围以及使用中存在的缺点告知患儿及家属,提高其配合度; 同时,在助视器的选择中,尽量选择度数低、简单且可达到最好视力的助视器,减少对好眼的干扰,达到最佳的纠正效果。曾素华[18]提出,在患儿试镜时感觉视力有所改善,就应该鼓励其重新佩戴普通眼镜,恢复其视野活动。
总之,低视力儿屈光矫正、助视器佩戴对其视力康复有着重要效果,在发现患儿视力缺陷后,应重视并尽早采取视功能保健、康复措施,促进患儿健康发育及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