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之道
2019-08-24文丨何玉梅
文丨■ 何玉梅
几年前,到成都出差,四川省作协的朋友请吃饭,席间,一个作家讲到他去川西北采风的经历。深秋时节,收割得差不多了,地里光秃秃的,远远地看见几颗柿树上挂着好些个红彤彤的柿子,格外惹眼。走近一看,柿子熟透了,又大又红,明显是整棵树上最好的柿子呀。他很纳闷,其它的都采摘了,干嘛单单留下那么好的柿子在树上,是为了保鲜还是……带着疑惑,走近一户农家,和在家的老农拉起家常,当问到他这个问题时,老农用最正宗的四川话回答说:那是跟雀子留的嘛!
听到这里,眼眶不禁一热,在座的也一下子安静下来,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静穆时刻吧。打动人心的,往往是最简单的行为、最朴素的话语。以往,感觉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似乎都是高大上的专家学者,现代人的自律意识,实际上我们的祖先自古以来就遵循着这样的定律,千百年来,老百姓形成了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活方式,创造了与自然环境相适应的生态文化历史。可以说,保护自然、珍惜生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
无独有偶,韩国北部的乡村公路边有很多柿子园。金秋时节,这里随处可见农民采摘柿子的忙碌身影,但是,采摘结束后,有些熟透的柿子也不会被摘下来。
这些留在树上的柿子,成为一道特有的风景,一些游人经过这里时,都会说,这些柿子又大又红,不摘岂不可惜。但是当地的果农则说,不管柿子长得多么诱人,也不会摘下来,因为这是留给喜鹊的食物。是什么使得这里的人留有这样一种习惯?
原来,这里是喜鹊的栖息地,每到冬天,喜鹊都在果树上筑巢过冬。有一年冬天,天特别冷,下了很大的雪,几百只找不到食物的喜鹊一夜之间都被冻死了。第二年春天,柿子树重新吐绿发芽,开花结果了。但就在这时,一种不知名的毛虫突然泛滥成灾。那年柿子几乎绝产。从那以后,每年秋天收获柿子时,人们都会留下一些柿子,作为喜鹊过冬的食物。留在树上的柿子吸引了许多喜鹊到这里度过冬天。喜鹊仿佛也会感恩,春天也不飞走,整天忙着捕捉树上的虫子,从而保证了这一年柿子的丰收。
在收获的季节里,别忘了留一些柿子在树上。因为,给别人留有余地,往往就是给自己留下了生机与希望。自然界里的一切,都是相互依存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有一次陪客人到习水县三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游览,在蜿蜒前行的小径旁看到一块石碑,上面写满了字,看上去很有年代感,大家停下了细看,原来是清代同治年间当地老百姓立的一块“禁伐碑”,大意是讲一个袁姓男子因为盗伐木材被族人惩罚的事情,并以此告诫大家不要乱伐,否则重处。一行人感叹不已,难怪三岔河植被完好、森林茂密,原来是老祖宗精心呵护,才给后人留下这么大一座宝库。
祖祖辈辈和水打交道,以捕鱼为生的赫哲族,更懂得休养生息的道理。夏季是捕鱼的淡季,也是赫哲人捕鱼的休伏期。夏季是鱼类繁殖期,为保护渔业资源,赫哲人就选择在这个季节休伏,重点修补网、船等捕鱼工具,为秋季捕鱼做好准备。
自然是人类生命之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命脉。人类是自然界长期进化发展的产物,自然界是人类的母体,它孕育了人类,并为人类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前提,是人类安身立命的根基,是人类生命绵延不断、代代相传的必要条件。人作为生命有机体属于自然界,参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循环。
人与自然是相互作用的生命共同体。人的生命活动的特点在于,人是自然生态系统中有意识的、能动的存在物,人能够自觉地改造自然,把自然作为人的生产和生活对象来对待,通过对自然的改造,使自然打上人的有目的活动的印记。人的物质生产实践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人通过改造自然生产出满足自己物质需要的产品,另一方面,人对自然的改造又会产生生态环境方面的效应,并影响和作用于人。在农业文明时代,人改造自然的能力很有限,还谈不上人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西方工业文明的兴起使人类步入现代化发展进程,大工业使经济快速发展,物质财富显著增多,但也消耗了大量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凸显。
恩格斯曾说:“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支配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
事实表明,自然是人类行为的一面镜子,自然作用于人的不同方式实质上是人作用于自然的不同方式在人身上的体现。正因如此,我们才要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