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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9-08-23杨光凯

山西财税 2019年7期
关键词:税务局执纪税务

□杨光凯

一、D市税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D市税务局是由某省税务局直属的正处级单位。承担着为全市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目前负责25个税费种类的征收管理,其中税种13项,费种12项。在机构组织的设置上,市局机关内设13个科室,局属事业单位5个,另外下辖8个直属分局、11个县(区)局,整个D市税务局干部职工1000多人。其中纪检监察室是省纪委派驻D市税务局的纪检监察机构,由派驻人员和内设人员共同构成。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地税机关领导干部职工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税收法律法规等情况。

(一)D市税务局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职责

D市税务局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由于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与其他纪检监察部门有所区别,既有纪委派驻纪检组和相应的监察部门,又有局内设的党组纪检组和监察室。D市税务局纪检监察机构为D市税务局内设机构。因人员较少,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派驻人员和内设人员为同一套机构体系,设有组长、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等。D市纪检监察室肩负着协助D市税务局党组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任;构建“教育、制度、监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地税机关党员和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受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D市税务局纪检监察人员队伍情况

在机构设置上,D市税务局纪检组设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1人,兼任副组长1名,科员2人,其他单位借调1人。县级税务局或基层分局,设立与本单位副职职级相同的专职或兼职纪检员,各区县级的纪检人员一般2—3人,约占全D市地税系统纪检人员的6%,总体而言,全系统纪检干部队伍不足。

(三)D市税务局纪检监察工作成效

1.体制机制建设成效。制定下发了《D市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试行)》,要求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局《约谈办法》,层层逐级开展约谈工作,使机制体制建设中的约谈工作开展有了可操作的依据。突出监督重点,合理配置权力,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重点监督核查资产评估、勤政廉政、资金配置、人事选拔、权力授予等重大决策事项,建立起了科学、高效的权力运作体系,使D市税务局内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发挥了很好的相互制约作用,提高了机制体制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2.监督检查成效。2016年以来,先后对地方税务机关廉政建设组织了4次全面检查和巡视,并对个别人员进行“回头”检查,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了内部的财政审计,共审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名,坚决落实谈话制度,以多种形式开展了谈话共120多人次,巩固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思想防线,保证了他们在清正廉洁思想下健康的成长。围绕上下班和着装纪律、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2年来累计开展监督检查36次,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好的5个单位8人进行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3人,有力整顿了干部作风。针对个体税额调整、税控机开票、农机免税审批、收购发票抵扣、车购税管理、稽查办案等岗位环节,按季开展执法监察,特别是对苗头性违纪行为,随时介入提醒,督促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累计开展执法监察12次,提出监察建议16条,督促整改廉政风险点10个;累计开展企业廉政走访12次,向纳税人发放意见征求表1000余份,召开税企座谈会3次,采纳合理建议12条。

3.执纪审查成效。在执纪审查方面,为了进一步畅通涉纪信访举报渠道,提高执纪审查的主动权,2016年6月,D市局纪检组在《D日报》刊登了《D市税务局受理举报公告》。各基层单位按照市局纪检组的要求,在当地主要报刊媒体及门户网站上,均已设置了举报窗口或以公告形式明确了受理范围和举报形式。D市税务局纪检组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重点关注监督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严肃全局内部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重要时间节点督查相结合,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为了确保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市局纪检组制定《D市地税系统2016年度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督查督办内容,督查对象和督查方式,严格了督查工作流程。

二、D市税务局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

(一)执纪主体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急需提升

一是缺乏具备综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内部控制实施力量需要提升。税务部门内部控制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涉及财务、金融、会计、法律、税收、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区县级的纪检监察人员在法律、纪检监察业务中很多人未接受过系统的教育,专业水平不高,不能很好地依法依纪办案。纵观整个DT市税务局的纪检干部队伍,受教育水平呈沙漏型分布,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极少,且多数年轻人缺乏工作经验,能独立胜任内控操作的可用的人才极少。二是纪检监察系统人事变动调整过于频繁,特别是在税务系统这样的领域要求的专业水准较高,加之当前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案件逐年趋多,违法分子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如果没有一支人员稳定、业务精湛、执纪高效、素质过硬的税务部门纪检监察队伍,就很难胜任当前税务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执纪主体人员构成老龄化

纵观D市税务局纪检干部的年龄机构,可以发现当前的老、中、青比例失调,执纪主体年龄呈老龄化趋势,年龄结构上存在断层之忧。整个市地税系统从年龄结构分析:35岁以下5人;36-45岁11人,46岁以上16人,占全部人数的47.06%。可以说46岁以上的人员占据了半壁江山,尽管这部分同志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状况不比年轻人,特别是现行工作强度大,部分老同志力不从心,甚至有的同志看到晋升无望,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也随之减退,同时在信息化时代对纪检监察的要求更专业化、多元化。由于未形成年龄合理的人员梯队,造成部分地方业务骨干出现断层、青黄不接的现象,税务部门纪检监控的功能很难得到充分发挥。

(三)执纪主体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用常人的话讲做纪检工作的人干的是得罪人的活,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易变性,很多纪检干部对执纪问责往往存在着畏难情绪,思想上存在着不想办案的包袱。主要表现出整体活力不强、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疲于应付等情况。一是工作存在畏难心理。二是缺乏工作责任感。纵观D市税务局纪检系统干部职工,存在着少数干部不敢担当、责任意识不强、使命感不高、谋事不主动、行为懒散等现象。例如有极少数纪检干部对上级的指示照搬照抄、不结合工作实际,不加以思考,教条化,照抄照搬,这是对工作不负责的表现。有部分干部在处理违纪违规问题时,敷衍了事、遮遮掩掩,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通报,对部分涉嫌违纪的行为视而不见,使纪检监督形同虚设。

三、改进D市税务局纪检监察的对策

(一)从纪检监察部门的角度

1.科学设计内部管理框架。优化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内部管理框架设计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的前提。因此,要在内部管理框架下大功夫,统筹协调内部管理资源,形成执纪检查的整体合力。税务部门纪检监督涉及税务机关各相关部门,必须形成一个统一的内部管理框架,明确各个科室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工作流程、岗位职能、工作任务、规则制度和具体要求,建立统一的管理纲领,让人力、物力、财力在执纪监督过程发挥其最大作用。其次,出台D市税务局内部监督管理办法。

2.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约束监督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力是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灵魂。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落实好执纪主体的责任,要坚持落实主体责任贯穿于整个纪检监察始终,每个纪检干部要切实管好“责任田”;明确纪检监察室在D市地税的定位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由省局纪检组及地局党组负责统筹、协调、考核各项执纪监督工作,每位干部职工都要用于担当,做好税务系统廉政建设的护林员。在执行力度的监督方面,要严格监督问责,加快D市税务局纪检监察责任制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科学地管控执纪检查的权力运作,建立一套完备的工作机制、任务分解、责任追究等执纪监督链条。

表1 D市税务局纪检干部年龄结构 单位:人

3.加强税务部门纪检干部培训教育。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集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对于执纪主体的要求很高,不仅仅要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还需要具体一定的法律、信息技术、金融、税务、会计、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只有具备这些知识才能胜任和担当税务纪检监察重任。因此,加强对税务纪检干部的培训显得十分重要。只有进行系统的培训,弥补专业知识,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智能化的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应对各种多样化高难度的违法乱纪手段。

(二)从纪检监察制度建设的角度

1.强化“一岗双责”。一是“一岗双责”要明确责任分解。D市税务局各分局必须高度重视本级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全力以赴抓好本单位的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提升作为税务系统的主要内容,明确各科室的责任分工,将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纪检的领导班子的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做到履责有迹。执纪主体之间开展批评及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化,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二是“一岗双责”要提高责任意识。全局纪检监察干部要克服“不关己事、无所作为”、“多管不如少管、少管不如不管”等不进取的错误态度。切实提高“一岗双责”意识。三是“一岗双责”要落实责任追究。宣传动员百次不如问责一次,要强化问责,做到失责必问,做到哪里出问题,就哪里追责任,将主体责任作为责任落实的“牛鼻子”,将“一岗双责”切实落到实处。

2.厘清“两个责任”,加强对“主体责任”的监督。厘清“两个责任”就是要坚持党委负责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基本原则不动摇。开展税务纪检监察工作,派驻税务局的纪检组织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职责。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好坏与纪检组组长及税务局党组书记的重视有着重要的关系,往往取决于他们的重视程度。如果党组对“两个责任”具有深刻的认识且十分重视,大力支持纪检组的工作,则税务纪检工作开展起来就十分顺利,反之执纪检查工作只是流于形式,得不到突破性的进展。

3.构建廉政评价预警机制。深入推进税务部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就必须在构建廉政评价预警体系,增强腐败免疫力,未雨绸缪,将违纪乱纪、奢靡腐败的行为在发生之前进行到底。对于D市税务局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廉政评价预警机制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思想政治高、品德素质优、廉洁自律强的标准选好税务纪检监察干部,并做好后期干部跟踪考察测评工作,一定出现问题立即辞退。二是做好新执纪人员入职廉洁教育工作,通过加强教育熏陶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防范违法乱纪的现象发生。做好廉政述职与监督并举保障措施,要求执纪干部定期述廉述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反省深刻总结。三是疏通腐败行为信息渠道,保证性监督渠道畅通无阻。

4.改进信访举报制度。首先,将信访举报机制用好用活,根据责任分工,做好信访接待服务,执纪人员提高主动意识,积极参与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对来自群众的信访举报信息,要及时处理并采取有效对策措施。其次,敢于正视问题,不退缩不畏惧,积极发挥信访监督的功效,促进信访举报“四新”格局。再次,加快出台D市税务局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明确信访的受理范围、信访直查、信访收信、阅信、审批、信访转办、信访报送、信访办结等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及办理流程,切实保障岗位职责履行到位,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守护好税务部门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5.着力探索符合税务纪检监察特点的管理体制。一方面,理好税务部门派驻纪检组与所驻部门的关系,增强独立性。派驻纪检监察执纪主体明确把监督放在首位,把握好度,区分好监督与参与、参与和承担的界限,监督与业务相分离;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协助工作,处理好独立性和互助性,既监督有协助,注重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税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要明晰派驻纪检组的职能定位,增强派驻机构权威力量。当前D市税务局纪检监察部门由派驻纪检组合内设监察室共同组成。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不仅充当了运动员还充当了裁判员,双重角色有可能导致工作职责定位不清,因此要明确分工协作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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