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贫困框架下多维贫困测量
——基于海南扶贫调查数据
2019-08-23黄晓野高一兰
黄晓野,高一兰
(1.三亚学院,海南 三亚 572022;2.上海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上海 200020)
按照国际扶贫工作规律,随着人均GDP的增加,贫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会发生变化。贫困不仅表现为收入或消费水平的不足,还有主观满足感的缺失。现阶段和未来我国的扶贫工作不仅要解决客观贫困问题,也要解决主观贫困问题。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水平的差别,为促进因地制宜地开展扶贫工作并取得实际成效,有必要在主观贫困理论框架下开展多维贫困测量研究。
一、多维贫困指标体系构建的依据和方法
(一)理论依据
从学术史角度来看,贫困概念经历了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收入贫困到多维贫困、客观贫困到主观贫困的演进过程[1],每种概念内涵对应了不同的贫困测量方法。[2]这为在主观贫困研究框架下构建多维贫困指标体系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基础。绝对贫困主要表现为收入贫困,即收入不足以维持其基本生存需要,贫困人口的界定以收入是否能够满足最低生活支出为依据,收入是衡量贫困的唯一标准。相对贫困和多维贫困拓展了贫困指标的范围。相对贫困将相对剥夺概念引入贫困领域,阿玛蒂亚·森(1985)的可行能力视角拓展了贫困的维度。他反思了传统经济学功利主义,认为反映和评价先进程度的经济指标都是以便于计算的无生命的客体为对象,这可能存在手段和目的的混淆。[3]这是森对单一的以收入等经济指标衡量以人类生活为内涵的贫困的批判。森认为合适的评价机制应该是一个人选择有理由珍视自己生活的实际自由,即可行能力。森从个人发展目标和发展手段出发,提出了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防护性保障五个贫困维度。[4]国内外学者以森的理论为依据,使用A-F指数、MPI指数等指标测量多维贫困程度,覆盖了收入、健康、教育、医保、资产、饮用水等基本物质生活保障方面,数据来源于统计部门和官方组织的社会调查,根据商品组合识别个体获得的效用水平,这也是一种客观贫困框架下的多维贫困测量。[5,6]与客观贫困的“他定”相对应的是偏向于“自决”性质的主观贫困概念,认为贫困应该是个体自我感觉生活需要的不足,注重个体的主观感受,通常采用问卷和心理量表等工具进行贫困测量,能够有效反映社会和个人的真实贫困程度。[7]近年来,国内学者加强了主观贫困框架下的贫困测量研究,认识到主观贫困指标可以补充很多客观贫困指标无法反映的信息。在研究内容上,既包括收入贫困问题[8],也包括多维贫困问题。[9,10]在多维贫困监测的指标设置上,王小林(2012)构建的生活满意度量表包含了健康状况、教育、社会活动、个人态度、医疗保险五个指标。[11]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指标体系既要反映新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扶贫的焦点问题,又要反映地区发展差异,因为个体的居住位置是影响主观贫困感受的重要因素。[12]本文将通过国家和地方的扶贫政策目的分析来解决这一问题。
(二)现实依据
从国内外的扶贫实践来看,主观贫困框架下的多维贫困测量指标体系更能够反映新阶段国家、地方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扶贫的重点问题。第一,经济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的贫困测量更倾向于采用相对贫困标准和多维贫困标准,且注重个体的主观感受。例如,英国将社会公正、社会排斥等涉及个体主观感受的指标纳入贫困测量体系。[13]2018年,我国人均GDP已接近10 000美元,如果保持目前的经济增速不变,我国将在10年后达到中等发达国家人均GDP20 000美元的门槛[14],新的贫困测量指标体系要考虑主观贫困和多维贫困的特征。第二,国家发展观转变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国经历了从以GDP增长为主要目标逐渐到追求国民获得感为终极价值目标的转变。获得感即广大人民群众从改革发展中获得实实在在的物质精神利益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后产生的满足感[15],是发展主体的内心感受。在新发展观的指引下,未来的贫困测量需要更多能够反映幸福感、安全感、满足感的主观指标。第三,地区差异需要能够反映地方特色的贫困测量指标体系。2017年,我国各省人均GDP有较大差距,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已超过17 000美元,而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还不到5000美元。与之相对应的是,2015~2017年,河南、甘肃、黑龙江等经济欠发达省份的贫困标准分别为3026元、3500元、3335元;广东、江苏的贫困标准分别为4000元和6000元。由此可见,各地的收入贫困标准是不同的。那么,考虑将来我国不同地区扶贫工作会面临不同的基础条件和主要问题,各地在设置主观贫困框架下的多维贫困标准时也要兼顾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
(三)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和方法
综上所述,体现地区差异的主观贫困框架下的多维贫困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如下:一是该体系要能够反映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需要表现在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收入、住宅、生活环境等,可作为指标选择的依据。二是该体系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和目标,指标设置要避免随意性。三是该体系要具有前瞻性,能够反映国家和地区未来的发展需要,可以选择性地借鉴发达国家的扶贫理论和实践。以上述原则为指导,指标体系构建方法如下:一是通过对国家和地方的扶贫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归纳总结政策目标的主要内容和演变规律,预测新阶段的扶贫目标,从而为贫困维度和具体指标的设置提供依据。扶贫问题归根到底是民生问题,因此本文对于政策目标的梳理也主要集中在民生方面。二是借鉴牛津大学贫困与人类发展研究中心(OPHI)多维贫困指数。该指数用五个维度来度量贫困,分别是就业、主体性、人类安全、体面和心理福祉,每个维度又包括一些具体的指标,总计多达数十个。[16]由于该指标体系是在综合考虑了多个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多个国家的扶贫实践后制定的,所以涵盖的内容非常庞杂,不仅指标繁多,而且指标覆盖范围存在重复,所以需要从国家和地区的扶贫政策和实践的现实出发,筛选出符合我国扶贫工作需要的指标。
二、基于国家扶贫政策的多维贫困测量指标体系设置
(一)通过政策分析构建指标体系的政策学原理
新阶段的贫困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相对贫困,是社会发展不平衡的产物,也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表现。根据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贫穷产生的原因是贫困人口能力和权利的不足,而不是社会物资的整体性短缺。国家扶贫政策也正是以社会财富再分配为手段,以改善贫困人口的社会环境和增进贫困人口发展能力为目标制定的。同时,由于政策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和策略的大型计划”,[8]扶贫政策目标反映的正是国家在未来较长时期扶贫工作的方向。因此,本文通过扶贫政策分析获取能够反映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扶贫主要问题的核心指标,并锚定该指标所属的贫困维度。
(二)“十三五”期间我国扶贫政策目标与贫困测量指标选择
“十三五”扶贫政策在我国扶贫工作中起着重要的承前启后的作用,其政策目标的内涵是确定新阶段多维贫困测量的维度和具体指标的重要依据。这里收集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部委“十三五”期间发布的所有扶贫政策,按照扶贫目标的不同进行分类,然后从每一目标类别中选择一个政策进行汇总。这样可以保证政策目标的完整性和代表性,从而为指标的设置提供全面且清晰的方向。可以发现,这一阶段我国的扶贫目标的设定不但考虑了主体客观物质条件的不足,还包括主观满足感的缺失。将这些目标与牛津大学贫困与人类发展研究中心构建的多维贫困指数进行对比,可以确定适合我国扶贫工作需要的10个多维贫困测量目标及其所属的5个贫困维度,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十三五”期间我国扶贫政策目标及其对应的指标
三、多维贫困测量指标的变量选择和赋值
国家扶贫政策目标明确了多维贫困测量的具体指标。为了对多维贫困程度进行精准测量,还要做好两项准备工作:一是选取能够代表这些指标的合适的变量,例如哪一个变量可以代表奋斗意愿,变量本身既要有代表性,又可通过调研手段获取;二是设置各指标分值标准,即设定可代表指标的变量的数值和指标得分之间的关系,每一指标的最高得分为10分,最低为0分。由于本文的贫困测量针对海南省,所以变量的选择和赋值要结合地区的扶贫实践和扶贫政策。
就业维度对应的指标为就业收入与就业的正式性。无论何时,收入都是衡量贫困的合理标准。由于本文在主观贫困框架下构建多维贫困测量指标,就业收入这一指标对应的变量用主体实际年收入与期望年收入的比值来表示,该指标得分为这一比值乘以10。根据国际劳动组织对就业正式性的定义,正式就业的主体拥有就业、职业、收入、能力提升、技术增值、权力维护等七种保障。海南省委2018年9月26日发布的《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简称海南扶贫攻坚计划)明确规定扶贫要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资收入和打工收入是主体就业收入的两种来源。工资收入稳定且有保障,有完善的“五险一金”;打工收入保障程度低,劳动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完整保护。因此,本文用工资收入人群比例这一变量表示就业的正式性,该指标得分为这一比值乘以10。
主体性维度对应的指标是自我提升能力和经济活动参与能力。自我提升能力指的是主体具备最基本的技能、知识学习能力,这样他们能够抓住机会提升自我并因此改变自身的生活,这也吻合海南省实施“造血式”精准扶贫的实践。本文采用小学以上学历人群占总人数的比值来描述这一指标,该指标得分为这一比值乘以10。经济活动参与能力指的是主体能够参与到各种扶贫项目中,并取得预期的效果。这是一种包括技能和心理因素的复合能力,因此采用扶贫项目参与满意度来描述这一指标。在分值方面,参照我国贫困村退出标准的设定方法,将满意度100%设为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安全维度包含人身安全和饮水安全两个指标。我国现行贫困村脱贫标准要求98%以上的农户解决危房问题和饮水安全问题,这是一个客观标准。在主观贫困框架下,使用土坯房或危房比例描述人身安全,使用喝不到安全用水或饮水困难比例描述饮水安全。并且,对于这一比例的评估来自于主体的主观感受,安全感是获得感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如果这一比例为0,得分为10。因为主体对安全方面的期望值远高于客观标准,在分数设定上,要求上述比例每增加1%,扣0.2分。
体面维度包含体面的生活环境和体面的公共服务两个指标。在体面的生活环境方面,海南居民将住房视为能够表现自身经济实力的标志,是重要的获得自尊心的来源。因此,这里使用拥有独立厕所的比例来描述这一指标。由于这一指标对经济收入条件的要求较高,在分值的设置上,若这一比例为100%,得分为10,比例每降低1%,扣0.1分。在体面的公共服务方面,海南扶贫攻坚计划明确提出“完善专项救助制度,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对低收入家庭进行专项救助”,这里使用低保满意度描述这一指标。若满意度为100%,得分为1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心理福祉维度包含奋斗意愿和社会环境满意度两个指标。在奋斗意愿方面,海南扶贫攻坚计划认为扶贫的核心在于“扶志”,鼓励勤劳向上的社会风气建设,开展励志教育,鼓励自强自立,惩罚好逸恶劳。由于这一指标很难通过直接的问询获得,这里使用主体选择的“最想获得的扶贫救助方式”中代表奋斗意愿的“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比例来描述这一指标,另一选项为以转移支付形式存在的“房屋改造”选项,该指标得分为这一比值乘以10。社会环境满意度方面使用主体对村委会的满意度进行描述,若满意度为100%,得分为1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四、海南省多维贫困测量结果
(一)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海南省精准扶贫现状研究课题组”2018年对海南全省除三沙市外全部18个市县36个贫困村的调查数据,调查对象既包括贫困农户也包括已脱贫农户,共涉及农户3456人。虽没有获取每位调查用户的全部调查数据,但已获取的样本数量可以支撑研究需要。在收入来源方面,共有1109人以工资或打工收入为生,只有99人有稳定的工资收入。收入调查共获得有效数据3364份,被调查农户就业实际收入由家庭收入折算而来,为月均962元,期望收入为月均3469元。受教育程度指标共获得有效数据3449份,小学以上学历比例为51.2%。扶贫项目满意度指标来自于参与产业扶贫农户,有效数据为769份,满意度为96%。人身安全、饮水安全、体面的生活环境指标获得有效数据3446份,结果分别为18.7%、12.7%、79.1%。体面的公共服务指标来自于低保户抽样调查,获得有效数据269份,满意度为93%。奋斗意愿指标共调查1430个农户,选择接受技术培训人数为367人,选择接受房屋改造人数为1063人,比例为26%。社会环境满意度指标获得有效数据3356份,对村委会满意度为99.3%。各指标对应的变量的调查数据、计算结果、指标得分如表2所示。
表2 海南省多维贫困测量指标体系
(二)海南省多维贫困计算方法和结果
多维贫困的测量不仅要考虑指标体系的加权总值,还要考虑各维度的得分情况,不但要设置贫困总值的临界值,还要设置各维度分值的贫困临界值。总值的合成要采用几何平均数的计算方法,这样维度之间不存在完全相互替代的可能性,任何维度表现不佳都直接表现在贫困总值上。
据此计算就业、主体性、安全、体面、心理福祉五大维度的得分依次为3.8、11.6、9.6、10.9、11.9,根据加权几何平均数计算公式1,假设五种维度权重相同,海南省多维贫困程度计算结果如下:
如果设贫困的临界值为12,海南省无论是各维度分值还是平均分值均和临界值有较大差距,主观贫困框架下的多维贫困程度还比较高。就业方面,实际收入与期望收入差距较大,非正式就业比例过大意味着就业者的收入和社会保障不稳定。主体性方面,农户学历层次偏低导致自我提升能力缺乏,难以通过参与扶贫项目改善自身生活。安全方面,人身安全和饮水安全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改善,导致相当比例人口缺乏安全感。体面方面,当前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还不足以让主体拥有体面的生活感受的能力。心理福祉方面,较大比例的人口满足现状,等靠要思想浓重,奋斗意识淡薄。尽管在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下,这些贫困人口在未来两年也能基本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但如果继续保持这种心理状态,这部分群体即使脱贫也极容易返贫。
五、解决多维贫困问题的建议
第一,增强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质量是改善多维贫困问题的关键。测算结果显示,就业是多维贫困五大维度中表现最差的一个维度,不但实际就业收入距离预期收入有较大差距,而且在就业形式上以打零工等非正式就业为主。为提升贫困地区劳动力收入和劳动的正式性程度,一方面,地方要大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改善营商环境,培育和引进优质企业,改变海南省目前“小、乱、散、差”的企业布局,扩大劳动力的正式就业途径;另一方面,通过订单式培训等方式提升劳动力人力资本,并建立贫困人群就业信息数据库,实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无缝对接。
第二,激发贫困人口的脱贫内驱力是改善多维贫困问题的根本。测算结果显示,在脱贫方式的选择上,多数人更倾向于获取直接的物质或货币补贴,而不是提升自身能力的机会,这体现了贫困人口甚至原有标准下的非贫困人口自身奋斗意愿的缺乏。勤劳向上的社会风气建设首先需要政府和社会转变以经济资助为主的扶贫方式,杜绝“数字扶贫”现象,从根源上抑制贫困人口的福利依赖。其次,建立对于接受福利转移的群体的评估制度,观测其在劳动和技能提升等方面的表现,树立社会责任意识。
第三,改善主观贫困问题,既需要更加以人为本的扶贫方式,也离不开长效沟通机制的建立。尽管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农村危房改造和供水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但民众的满意度远低于预期。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和民众对于安全和便利的理解存在差异。一方面政府并没有充分考虑民众的具体需求,扶贫行为和扶贫对象的现实问题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另一方面部分民众也存在对扶贫效果期望过高的现象。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和贫困主体之间有效的沟通。
第四,大力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落实力度,增进主体获得感。目前,海南省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低保覆盖率已接近100%,但满意度低于预期,这直接影响了主体体面生活的感受。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来自于乡村人口对于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的认知,是“不患贫而患不均”思想的体现。因此,解决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城乡失衡问题是增强农村人口幸福感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