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P2P网贷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9-08-21施怡
施怡
【摘 要】 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可谓风生水起,其呈现出繁荣发展的良好趋势。金融改革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互联网金融成为了金融业的重要枝干,与此同时,我国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这些企业在不断发展、融资的过程中,推动了"互联网+P2P小额借贷"模式的诞生。P2P网贷平台的出现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展现了独特的优势,但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新兴事物,还不成熟,本文致力于为P2P网贷全面发展献计献策。
【关键词】 P2P网贷 互联网金融 金融市场创新
一、P2P网贷平台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征信数据缺失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我国经济还不像资本主义经济那样成熟,社会信用体系也并不像发达国家那样成熟,还有相当多的人在贷款方面缺乏契约精神。我国走在社会发展前列的一些都市纷纷建立了征信数据网络,但是小城市以及农村地区的商业交易不频繁,所以他们尚未建立征信数据网络。小城市、县城、农村地区的交易额度往往较低,这些居民的线上交易大部分集中于购买生活用品、日常出行方面,这种数据细小繁杂,难以量化,只能手工统计,手工统计必然耗时耗力,其统计出的数据也难以保证都是真实的消费数据,缺乏真实有效的数据,网贷平台的信用评估的难度陡然上升。征信数据的不完善制约了P2P借贷平台的拓展脚步。
(二)担保方式单一
目前,P2P借贷平台提供信用贷款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是借款人在平台上借款时,平台要求借款方的亲友提供担保,如果他不能按时还款,借款人和担保人要承担责任。二是P2P借贷平台的加盟商为借款方提供担保。许多人P2P平台借款时都青睐第二种方式。从短期来看,这种方式能够使得借款人受制于加盟商,但是长期来看,加盟商将会为越来越多的借款人担保,如果很多借款人违约,加盟商必须和这些人一同承担连带责任,加盟商的利益就会受损,P2P借贷平台也会受牵连。总之,担保方式单一不利于网贷平台的长久运营。
(三)加盟商质量参差不齐
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以及民间投资公司是P2P借贷平台的重要加盟商。加盟商的口碑、处理风险业务能力等因素直接关系到P2P借贷平台的运营与未来前景。然而,调查发现,P2P借贷平台的加盟商良莠不齐,一些小城市、农村地区的加盟商综合实力不佳、缺乏良好的的风险处理能力,同时,这些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内部的工作人员缺乏综合能力和敬业精神,一方面,加盟商内部容易滋生造假问题,另一方面,加盟商内部风险系数也较高,这样实力较差、风险较高的加盟商将会阻碍P2P借贷平台的长足发展,甚至给其带来经济上、信誉上的重创。总之,加盟商质量参差不齐是P2P网贷平台的滞留问题。
(四)声誉风险
P2P借贷平台仍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一些地区的P2P平台经济实力不够雄厚,不能负担起电视广告、广播的宣传费用,只能依靠加盟商的宣传。许多小贷公司、投资公司频繁采用发传单、张贴小广告的宣传方式,这种宣传方式使得许多人更加认为P2P借贷平台不可靠,借贷信誉问题更加严重。此外,一些加盟商的貸款工作人员是兼职人员,他们未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就上岗了,这些兼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不高,甚至采用粗暴、粗俗地催款方式,使得借款人不满,个别借款人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给借贷平台的声誉带来了消极影响,个别服务不周的案例也会持续发酵,给借贷平台带来更加严重的声誉风险。没有良好的口碑、声誉,P2P借贷平台的发展也将举步维艰。
(五)监管难度大
部分P2P借贷平台只重视发展业务,提升业绩,却不重视平台内部的建设,个别借贷平台甚至没有信息监管机制,一些借贷平台的信息监管机制不健全,存在较大问题。这种情况就导致投资人不能准确知晓贷款投向何处,贷款质量也不明,长此以往,这些信息透明度低的P2P借贷平台只会被时代淘汰。
加盟商通过与P2P借贷平台合作来获得盈利,加盟商盈利的同时也要承担自己的责任。即担保任务与监管任务。但个别加盟商未能担负起对借款人进行风险监管的义务,也有加盟商催款不力,给P2P平台带来了诸多风险。此外,个别P2P借贷平台内部管理不严谨,违规行为频出,使得借贷平台的监管难度加大。
二、P2P网贷平台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适时引入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指的是那些财力雄厚、掌握了先进技术、管理科学、投融资经验丰富的个人或组织。P2P借贷平台现在仍在发展初期,要想获得持续发展、不断壮大,适时引入战略投资者是非常明智的选择。战略投资者能为网贷平台提供资金支持,也能给网贷平台带来丰富的管理经验,P2P网贷平台引入战略投资者还能提升知名度,口碑也能得到改善,总之,战略投资者能助网贷平台一臂之力。以翼龙贷的发展为例,2016年,翼龙贷引入了联想控股,这一举措将翼龙贷的名字成功打入了市场。此外,一些银行设立了自己的子公司、基金组织参股P2P平台,这种方式同样也能实现网贷平台更进一步。所以,笔者建议我国P2P借贷平台能够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这样才能弥补借贷平台自身资金、实力、名气的短板,真正实现合作共赢。
(二)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
我国P2P网贷平台仍在发展初级阶段,不够成熟,资金实力、知名度都不高,所以,网贷平台要与商业银行合作、共谋新发展。我国诸如商业银行这类的金融机构建立较早,经过了多年的运营与发展,摸索出了成熟的发展模式,积累了大量的资金,也树立了自己的口碑,但是,互联网金融时代大放异彩,传统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展示出了落后性,银行业急需转型升级,所以,商业银行与P2P网贷平台合作能够优势互补、实现双赢。商业银行设立网点时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同时,这些网点的覆盖能力不强,受众也不多,他们与网贷合作能够打通更宽广的贷款渠道,其竞争能力也会有效增强。同时,其贷款催收工作也能突破当前的瓶颈。而P2P借贷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则能够改变人们对网贷以往的刻板印象,变得更加信任网贷平台,P2P网贷平台的名号也能更深远地传播。
(三)完善加盟商体系建设
加盟商是P2P网贷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P2P网贷平台要想发展壮大,必须进行改革、不断完善加盟商体系建设。首先,要严格管理加盟商,使其行为规范、合法,同时要对加盟商进行专业培训。因为许多加盟商都是小微型企业,其运营、管理还不成熟,其聘用的员工的综合素质也不尽如人意,所以网贷平台必须积极管理这些机构,帮助其建立基本的风险管理部门,还要帮助其掌握基本技术和服务。除了进行管理、技术、服务方面的建设,P2P网贷平台还要帮助加盟商提升软实力,具体来说,网贷平台要向加盟商传递自己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使加盟商能够在一次次的学习中树立诚信意识、服务意识。最后,P2P网贷平台要启发加盟商,使之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笔者建议P2P网贷平台先启发加盟商进行担保方式的创新。目前,加盟商的担保方式过于单一,给双方带来临许多困惑,所以,支持加盟商创新担保新形势、新路径也有助于资产盘活,降低平台运营的潜在风险。
(四)积极适应行业监管
我国P2P借贷平台尚未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其面临着内部管理、外部环境方面的双重风险,所以,必须出台行业监管制度,使得P2P网贷平台能够规范运营,减少风险滋生。首先,就是聘用高素质的贷款工作人员,也可以对现有员工进行培训,使之能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和态度,为客户带来满意服务。此外,P2P网贷平台会变得更加成熟,待条件和时机成熟后,这些平台可着手打造风险管理部门,必要时可引入一批专业人员进行风险管理。总之,P2P网贷平台使得原来混乱、无秩序的内部环境变得有秩序。举例来说,P2P网贷平台需要制定信息披露机制,使得消息更加公开化、透明化,减少潜在风险。此外,平台还要力争消除不规范的显性、隐性担保。最后,P2P网贷平台还应履行资金存款制度,将资金存管在优质、信誉度高的银行里,提升平台内部资金的安全性,值得注意的是,平台需要明确区分开客户资金与平台资金,不能混淆。
(五)创新服务模式
不及时创新、更新只会被时代淘汰。P2P网贷平台虽然是新兴事物,但是也不能停滞不前,而是更要走在时代发展前列,因此,P2P网贷平台亟待创新服务模式。具体来说,P2P网贷平台可以设计专属于自己的APP,这样用户就能在手机、平板电脑上进行操作,十分方便、快捷,有了这种便捷、省心的专属APP,人们也会倾向于去了解P2P网贷,并逐渐接纳P2P网贷平台。第二,P2P网贷平台创新服务模式还可以采用完善配套服务这种方式。P2P网贷平台可以进行征信体系建设,使得网贷平台与征信系统顺利对接。除此之外,P2P网贷平台还应积极进行金融大数据采集,使得金融资讯、数据存储備份等系列的配套服务机构能够健全、完备。
三、结语
如今,国内经济已经从持续高速发展转变为持续稳定发展,我国经济也进入了“拐点”时期,整个社会进入了新常态。在这个全新的时代,我国鼓励创新,P2P网贷平台吸收了互联网的优势,也丰富了互联网金融的模式,P2P网贷平台作为新兴事物展示出了巨大的活力。但是,2018年6月以来,P2P网贷平台开始走下坡路,平台屡屡出现问题。因此,我国亟待完善立法,对P2P网贷平台进行监管和控制。最后,希望我国P2P网贷平台的建设更加完善,也能更加契合时代发展需求,减少现存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更好地惠及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