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和谐的自然审美观
2019-08-19桫椤
这几年由于关注河北的散文创作,有机会注意到冯小军的作品。在我们的常识里,散文似乎是一种被生活化了的文体,没有门槛,人人能写,因而文本的数量极多。社会进入网络时代,经验的同质化程度相当高,每个写作者几乎都面对相似甚至相同的生活方式和状态,如何在其中发现独特性?这成了一个大问题:由于审美对象相似,导致不同作者的很多作品看上去都“似曾相识”。冯小军的写作与此不同,带有明显的个人辨识度,其异质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的作品几乎全部为生态散文,关注自然之美的同时,以理性态度观照森林生态保护;二是他的自然审美观建立在个人的生态观之上,既不苟同“人是自然的主宰”这样老套的观念,也不主张以自然的权利压盖人类的权利,而是注重呈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伦理关系。从生活现场论,环境保护已成为全人类在当下时代的共同责任;从文学自身看,与自然紧密相关的乡土文学几近衰亡、城市文学渐成潮流。在此背景下观察,冯小军的写作自有其意义。
对题材的选择直接受到作者个人职业身份的影响。冯小军多年从事林业行政管理和林业宣传工作,这不仅为他了解自然、热爱森林提供了机会和条件,也使他成为生态文学创作的最佳参与者。以森林保护为业,对自然的感情必然与常人不同,他的文字便有了超脱俗世生活的出离感,但对每一棵树、每一株花草的关心,实是心系全人类的大责任。哲学家谢林曾经说过,自然是人类永恒的家园,人类在走出丛林的那一刻起,就在寻找回家的路。面对冯小军朴实淡雅、清爽简洁的文字,我在想,自然在何种意义上进入了作者的审美?这不仅关乎作者的自然生态立场,也关乎文本的价值取向。
文学对自然的书写由实到虚,由无用到实用再到审美,其间经历了诸多变化。若将甲骨文看作是中国最早的文学文本,其中虽不乏关于天地自然的记载,但要旨都指向人事,与自然本身无关。自然作为审美对象,《诗经》中也只作为比兴的缘起,但所兴之义与所比附之物之间并没有意义上的直接联系;至汉乐府前后,意象开始成为诗的构成要素,寓“意”之“象”,都是花鸟虫鱼、山石树木、日月星云等这些自然之物。朱光潜先生即说,“诗必有所本,本于自然”;而耿占春更认为,缺少了可循环的自然,现实就是一个“失去了象征的世界”。在早期的文学创作中,自然作为烘托气氛和构成意象的要素而出现,说白了,是一种工具性的作用。这种状况一路延续到后来的现实主义写作中,环境描写主要是自然景物描写,同样只是征用自然作为表现人物和主题的材料或工具。当然,自然以这种方式进入审美的意义,与彼时自然是人类最舒适和安全的生存环境有关。
冯小军走的是另外一条路子。自然在他的视野里是纯粹的审美客体,他并不借自然言志,亦不用自然移情,文意起于森林,自然本身就是他的书写主体,是他纯粹的审美对象。这条路也许并不乏同行者,外国如《瓦尔登湖》一类的美国自然文学作品,中国如各种写景、游记类文章,但细究起来又有歧义——这些大多指向对人在自然中的生活方式的鉴赏或反思,“人”仍是文字背后的焦点。在这一点上,《种子的信仰》似乎比《瓦尔登湖》对待自然更客观。当代中国作家中,我还想到胡冬林,从《蘑菇课》《原始森林手记》到《狐狸的微笑》,这个被称作“一半森林人一半作家”的写作者,在长白山的密林里与动物对视,与森林对语,以森林为家,是新时期生态写作的代表性作家。冯小军也在这个序列里,但就视点而言,胡冬林切入森林内部,注重呈现自然的内部伦理,而冯小军则属意于对人与森林的关系和森林保护的文学书写。
《在林间》由一组文章缀合而成。首篇《登贺兰山》完全不是一篇彰显励志精神或休闲性情的登山散记,登山的目的不是游览观光,而是做野外考察,作者念兹在兹的仍是森林保护。山石草木被施以美学观察纳入笔端外,作者还往往对自然景观做“实用主义”的记述和分析:“这贺兰山坐落在西北干旱地区,高大乔木大多长在沟谷和山的阴坡,山体阳面大多岩石裸露,寸草不生,保护和恢复植被的任务非常重。不过它阻挡腾格里沙漠南侵的作用独特,是银川平原的天然屏障。”又或者:“保护站的李静尧告诉我,这里的先锋树是山杨,耐瘠薄干旱,适应性和竞争力非常强。它们在贺兰山里为整个森林演替充当先锋,在优势树种油松和云杉出现后自动退出了森林系统。”审美向与实用为敌,这些文字颇多科学性表述,情感反倒退居后位,不得不说,这种写法有降低作品文学品质的嫌疑,但却又与作者的生态保护精神相符。所以文学审美与科学表述之间的边界,在冯小军这里是开放的。
对自然的审美情感夹杂着科学的态度和理性的表达,似乎是冯小军生态散文写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如果我们将《寂静的春天》当作文学作品看,则雷彻·卡尔逊无疑是这一写法的至尊大师。这种写法的立意靠的是作者生态观的支撑。不管科学如何解释,当我们提到“自然生态”的时候,至少包含着两个问题,一是自然自身的生存状态,二是自然与人的关系。自然孕育了人类,这自不必说;中国的“天人合一”观念被认为是人与自然关系至高的哲学表达,虽说“万物有灵”,但亦必是基于人的身份下的赋义。所以“天人合一”这个概念本身就是表示了人对自然的情感认同,是文学化的表达方式。工业革命以来,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日趋严重,一方面生态扩张主义使人重新理解自然在塑造世界格局中的力量和作用,另一方面,生态保护主义成为人类社会的基本共识。但后者在实践中似乎有点矫枉过正,为了自然而只提“保护”——人的生命终究是与自然的能量交换,完全停止人对自然的毁损是不可能的,保护自然的原则只有一个: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忘記这一点,对自然的保护就失去了意义。因此,作为“保护”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和谐”是生态文学最重要的立场,这也是冯小军的写作主张。《在林间》里的另一篇作品《上黄牛坡》中,作者写到两种令人印象非常深刻的植物,一种名为芒萁骨,作者注意到它的奇特习性:“森林被砍伐了,发生过火灾了,它会及时出现。这么说吧,但凡一片茂密的森林被砍伐,它就会填补空白,在新环境里长成一种优势植物群落。”另一种名为木荷:“木荷树脂类液汁少,富含水分,枝叶浓密,是一种理想的防火阻燃树种。它绰号‘烧不死的木荷铁。人们把森林安全托付给树木,见证了人类的聪明才智,——用生物防火,用木荷防火,是人类在长期观察中获得的经验,堪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样板。”两种植物的特殊功能明白无误地诠释着前述“生态”的两重问题:芒萁骨维护着森林自身的生态平衡,是自然内部的和谐;而木荷既有这一功能,又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象征。
无论在题材上还是观念上,冯小军的写作都洋溢着科学精神,同时仍有饱满的情感,《上黄牛坡》中“表白”式的抒情在他的作品中也甚为常见:“我多少次想过大地母亲遭遇的灾难,深深感到她宽厚仁慈,心甘情愿做她的奴仆。日常生活里我不会故意踩死一只蚂蚁,也不会随便拔掉地上的一株野草。”这让我们在看到职业性的科学观察、理性分析之外,也感受到他对自然及生命的悲悯和怜惜,那是一种尊天地人伦和谐为最高法则的大爱。正因为如此,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他的写作不仅警醒我们应当关爱森林,与自然和谐相处,更将自然当作纯粹的审美客体,以彰显着科学精神的情感表达显现出新的美学价值。
(桫椤,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网络文艺委员会委员,河北省作家协会特聘研究员。)
编辑:刘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