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专利事业的发展、问题及对策
2019-08-19李国良
李国良
(贵州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贵州 贵阳 550025)
我国《专利法》于1985年开始实施,旨在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并推动其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1]。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在2014年和2015年超过日本和美国,成为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大国。然而,在专利事业的其他方面,如专利总体质量、专利社会影响力、专利人才队伍建设、专利行政管理水平等,与专利强国美国和日本还存在较大差距。这些问题在贵州省专利事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另外,贵州省还存在专利活动积极性不高、专利组织建设较滞后、科技资源积累相对薄弱等特殊问题。贵州省专利事业应当注重从传统的“政策式集中推进”转向未来的“惯例式稳步推进”,围绕促进科研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融合和树立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两个主题,加快专利事业发展。
一、贵州省专利事业发展的历史之维
贵州省专利事业经过30余年发展,在数量规模上相对1985年有较大进步,但是相对全国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2011年开始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专利申请受理量和授权量大幅增长,迄今数量规模的全国位次已经从中末游区域成功跻身到中游区域。
(一)贵州省专利申请(受理)发展
1985—2016年,贵州省专利申请受理从86件增长到25 315件,增长了293.4倍,年均增长率为20.13%,除2015年外总体呈上升趋势(见表1)。得益于党中央的大力支持和贵州省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2011年开始专利事业迈进快速发展通道,专利申请受理量从2010年的4 414件增长到2016年的25 315件,年均增长率为33.79%。同期,专利申请受理量累计134 620件,占国内专利申请受理总体比重为0.68%,除个别年份占国内专利申请受理总体比重超过1%外,基本维持在1%以下。
表1 贵州省1985—2016年专利申请(受理)与授权情况表 单位:件
(二)贵州省专利授权发展
1985—2016年,贵州省专利授权从0件增长到10 425件,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蜕变,年均增长率为23.40%,增幅高于专利申请受理年均增长率,说明专利研发经费的使用效率在持续提高,更多的专利申请得到了最终的专利授权。尤其是2012—2015年,贵州省专利授权量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从2011年的3 386件增长到2015年的14 115件,年均增长率为42.89%。虽然2016年专利授权量回落到2014年的水平,但在2017年授权量又恢复了继续增长趋势,共授权专利14 230件。同期,专利授权量累计69 593件,占国内专利授权总体比重为0.63%,除1989年占国内专利授权总体比重超过1%外,其他年份比重皆在1%以下。
二、贵州省专利事业发展的现实瓶颈
贵州省专利事业发展相关数据信息与全国专利事业平均水平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贵州省专利事业发展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在专利国际竞争力、专利社会影响力、专利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差距更大,频发的假冒专利现象给贵州省专利事业发展带来巨大挑战。
(一)贵州省专利质量总体水平不高
1.发明专利总体规模偏低。1985—2016年,贵州省发明专利申请受理从43件增长到10 953件,增长了254.7倍,年均增长率为19.57%,总体呈上升趋势,尤其是从2011年开始,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从2010年的1 322件增长到2016年的10 953件,年均增长率为42.25%(见表2)。同期,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累计45 357件,占全国累计量7 703 133件比重为0.59%;发明专利申请累计量占专利申请受理总体比重为33.69%,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5.43%。
表2 贵州省1985—2016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与授权情况表 单位:件
1985—2016年,贵州省发明专利授权从0件增长到2 036件,从2014年开始授权量持续超过1 047件,年均增长率为31.27%,增幅远高于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说明发明专利不仅技术含量在三类专利中最高,而且发明专利研发经费使用效率也最高。尤其是近年来(2014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从2013年的 776件增长到2016年的2 036件,年均增长率为37.92%,在2016年专利授权量出现大幅下降情况下,未出现发明专利授权量的回落而是继续增长。同期,发明专利授权量累计8 757件,占全国累积量2 315 412件比重为0.37%,占贵州省专利授权总体比重仅12.58%,与全国平均水平18.98%有一定差距。
2.发明专利有效量偏少。有效专利是指专利申请被授权后,在专利法律状态方面仍为有效专利,失效原因为专利维持(年度)费用未缴或超过专利保护期限(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等。通常只有能够带来经济效用或者遏制竞争对手技术突破等情景才会选择维持专利有效状态,因而国外有效专利多以发明专利为主(2016年我国总体专利中,国外持有人的有效专利中发明专利比重为81%,国内比重仅为20.95%)。2016年贵州省有效专利持有量中,有效发明专利比重为18.69%,实用新型专利占主导比重为60.5%。贵州省有效发明专利从2006年的603件增长到2016年的7 019件,虽然年均增长率达到27.82%,但其发展速度却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而有效发明专利占全国比重呈小幅下滑趋势,从2006年的0.83%下滑到2016年的0.61%,意味着在全国专利事业中缺乏话语权以及其重要性明细有所降低。
3.专利缺乏国际竞争力。PCT代表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国际性的专利申请代替以往向各个国家分别递交的专利申请[2],PCT专利申请量反映了国家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话语权的大小,通常情况只有高水平的技术创新才会申请PCT专利。贵州省PCT专利申请量2003年才实现了零的突破,从2003年的1件缓慢增加到2016年的22件。同期,我国PCT专利申请量从2013年的1 146件快速增长到2016年的42 173件,年均增长率为31.96%。贵州省PCT申请量从2003—2016年仅182件,占全国总量仅0.10%,说明贵州省专利事业的国际竞争力相对其国内较弱的省域影响力来说,更加缺乏话语权。贵州省高技术产业布局应当更加注重核心专利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造,为将来核心专利技术的原始创新或培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贵州省专利社会经济效应不足
1.专利转让实施率较低。专利转让实施包含专利技术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权转让和专利申请权转让等类型,专利技术转让过程包括科技研发、发明披露、价值评估、申请知识产权、市场宣传、选择许可方、许可、商业化、许可收益[3]。2009—2016年贵州省专利转让实施合同共计518件(见表3),2010年转让合同数量最少仅18件,2009年转让合同数量最多为177件,与我国专利实施转让活动乏力的现状一致,专利转让实施合同占我国合同总量27 739件比重为1.87%。同期,贵州省专利转让实施合同518件占授权专利总量57 177件比重仅为0.91%,绝大部分专利技术成果被束之高阁,未发挥专利技术应当发挥的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表3 贵州省2009—2016年专利(技术)转让情况表
2.专利转让实施缺乏组织性。2009—2016年,贵州省专利转让实施合同金额共计4.77亿元,2010年合同金额最少仅23万元,2011年合同金额最多为3.16亿元,占8年合同金额总体的66.33%。同期,贵州省专利转让实施合同金额占全国总体金额1 923.65亿元比重为0.25%,此比重远低于合同数量占全国比重的1.87%,说明不仅专利转让实施工作动力不足,而且已有专利转让实施工作的直接或附加经济效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较低的专利转让实施率说明技术贸易市场并不看好贵州省的专利技术成果,贵州省专利的社会影响力和技术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如果说较低的专利转让实施率是中国普遍现象,那么从贵州省专利转让实施合同数量及合同金额数量的发展变化来看,较大幅度的摇摆式波动则进一步揭示出贵州省专利转让实施活动组织性较弱的特有弊端。因组织建设性行为相对滞后而未能表现出我国专利转让实施合同及其金额的逐渐增长趋势,只能凭借政策性优惠等机遇呈现出无规则的波动式发展。
3.专利技术成果社会效应弱。我国政府鼓励大学生自主利用(专利)技术成果创业并在《科技进步法》等法规中予以明确,大学科技园是我国政府依托高校推进科技成果创业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在专利技术社会化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4—2016年,贵州省设立国家级大学科技园2个,占全国总体115个比重为1.74%;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从124家增长到170家,占全国总体比重从1.24%增长为1.72%;当年新增孵化企业分别为59家、19家和81家,占全国总体比重分别为2.09%、0.67%和3.15%;提供就业岗位分别为1 578个、1 256个和1 184个,占全国总体比重分别为0.97%、0.86%和0.89%;在孵企业总收入分别为76.23亿元、0.74亿元和0.67亿元,占全国总体比重分别为21.1%、0.27%和0.23%。从贵州省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数量、孵化企业数量、在孵企业数量、提供岗位数量等发展变化来看,贵州省相关工作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缺乏社会效应影响。虽然2014年孵化企业总收入为76.23亿元居全国第二,但随后两年的坍塌式下滑再次显现出组织建设性薄弱的症结。另外,还存在专利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2012年才组建省级大学科技园,2014年才获批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创新)科技资源积累方面需要更多人力、物力、财力的持续性投入方能赶超全国平均水平。
(三)贵州省专利技术市场亟需健全
1.人才梯队贮备不足。专利从最初的科技研发到最终的商业化营销,中间会历经诸多环节,所需人才包含着专利信息顾问、技术专家、制作人员、行政执法者、研发队伍、营销团队、科技金融投资者、专利代理人等各种专业性工作者。因而当今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事业(包含专利事业)已发展为集“产学研政金介商(贸)媒用”于一体的本质为管理创新的国家战略工程。以专利代理人队伍为例:2016年贵州省专利代理人为68人,占全国14 875人总体比重为0.46%;贵州省具有专利代理资格者193人,占全国32 040人总体比重为0.6%;贵州省具专利代理资格人员仅有35.2%选择从事专利代理人工作,全国平均水平为46.43%;具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专利代理人有利于维护专利人权益和应对日益增长的专利侵权行为,贵州省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专利代理人仅3人,占全国1 967人总体比重为0.15%。贵州省专利代理任务的繁重恶化了贵州省专利人才队伍贮备不足的表现,2014年贵州省专利申请代理率81.6%居全国第一,人均专利申请代理285件,约为全国平均水平147件的2倍,我国专利代理人工作量本身始终处于超负荷状态[4],加上我国专利申请受理总量增速始终超过专利代理总量增速,将出现更加旺盛的专利代理人职业需求。
2.中介组织建设薄弱。专利事业中介组织从属于科技活动中介组织,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技术转让中心等。贵州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及其产业化现状存在着规模效应不高、业务开展相对滞后、组织建设性亟待提升等问题。以现有专利代理机构为例:2014年贵州省专利代理机构7家(较2013年增加2家),占全国1 103家总体比重0.63%;专利代理机构平均年收入131.4万元(2013年为147.8万元),是全国营利平均水平1 200.8万元的10.94%。在科技企业孵化器方面问题雷同,贵州省2014年以前科技孵化器仅2家(占全国1 464家总体比重为0.14%),2014年大力推进到16家,占全国1 748家总体比重为0.92%;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占全国601家总体比重为0.33%。在孵企业493家,占全国78 965家总体比重为0.62%;当年新孵企业174家,占全国新孵企业23 511家总体比重为0.74%;在孵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3 016个,占全国1 417 122个总体比重为0.92%;在孵企业创造经济效益26.45亿,占全国3 696.37亿总体比重为0.72%;另外,贵州省科技企业孵化器2014年已累计孵化毕业企业253家,占全国61 944家总体比重为0.41%。
3.市场活跃程度不高。专利技术市场活跃程度主要体现在专利技术市场交易规模大小、交易质量高低、行政管理队伍能否有效保护专利权人权益以及在专利技术市场违规现象发生时维权执法行为是否及时高效等。贵州省专利技术市场的活跃度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有一定差距。除了上述专利轰动规模不大、专利技术转让实施许可乏力、专利人才梯队贮备不足、中介组织建设薄弱外,专利管理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专利技术市场交易方维权意识弱以及冒充专利现象增长过快等成为影响专利事业发展的较大障碍。2000—2016年,贵州省专利侵权立案282件,结案198件,结案率仅七成(70.21%),与全国结案平均水平96.61%相比有一定差距;专利技术市场交易方维权意识弱直接后果就是专利侵权立案少以及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越发频繁,2014年以前贵州省专利侵权立案和结案件数基本徘徊于个位数,假冒专利案件在2013年以前同样徘徊于100件以下(见表4)。伴随着贵州省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产业和社会经济的开始发展,专利的科技吸引力和经济属性逐渐被重视,假冒专利案件在贵州省发案率相对全国平均水平较高且有差距扩大趋势,2017年假冒专利案件4 014件(全国排名第4位),占全国38 492件总体比重为10.43%,再次印证了贵州省对专利技术市场违规行为缺乏相应的打击力度,无论是专利侵权案件结案率还是对假冒专利行为的惩戒遏制等都需要专利执法队伍提高业务水平。
三、贵州省专利事业发展的应对之策
经过30余年的努力,贵州省在专利申请、授权、持有(有效专利)等专利事业规模方面有了较大进步,但相对全国平均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在专利总体质量方面提升空间较大,以专利经济属性为评价标准、以专利行业人才队伍培养为突破口、以专利管理水平提升为保障,对促进贵州省专利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表4 贵州省2000—2016年专利执法行为统计表
(一)以专利经济属性为评价标准
调整专利奖励方式,真正做到促进专利实施运用的宗旨。一方面,打破贵州省以数量作为专利资助管理的传统标准,将专利质量纳入资助评价标准体系,如专利持有年限、专利是否符合国际标准、专利经济效应、专利改进企业生产力程度等。如2015年贵州省仅资助专利申请一项事务的金额高达1 881余万元,一项发明专利可获省知识产权局5 000元资助[5],若将这笔资金作为风险投资资金或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基金将创造更加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专利资助管理标准的市场化会将传统的注重专利数量规模(研发授权阶段)的“前端激励”评价转化为现代的注重专利市场营销(实施转让阶段)的“后端激励”评价,专利经济属性标准强调的是将激励机制由专利技术转让过程的前期环节后置于后期环节。不仅符合专利制度中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利的宗旨,即通过授予专利权人一定时限内独占使用权来获取经济收益以回报其研发成果的创造性,而且有利于利用市场高效资源配置的特性来检验专利的技术竞争力。“后端激励”能够促进专利技术更快融入社会生产实践活动,减轻专利管理部门“前段激励”的巨大财政负担。《贵州省发明专利运营试点后补助方案》即是后置专利激励方式和注重专利经济属性标准的探索式尝试[6]。
(二)以专利人才队伍培养为突破口
迄今为止,全国开设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76所[7],创建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32所。然而贵州省还没有高校创建知识产权学院甚至开设知识产权专业,本土人才培养体系的空白不利于专利服务人才队伍紧缺的困境解决。贵州省每年虽有组织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等相关主题的培训或学习事宜,然而其效果与大学里正规的、系统的且全日制的知识产权专业学习相比还是有较大差距的。以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为例,2016年贵州省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306人,考试通过仅11人,考试通过率仅3.59%,与全国通过率平均水平16.01%有一定差距,与拥有4所知识产权学院的北京市和广东省相比差距更大,北京市报考人数及考试通过人数均为全国最多,报考人数5 739人,考试通过人数1 143人,通过率为19.92%;广东省报考人数3 528人,通过人数731人,通过率为20.72%[8]。建立健全本土专利人才培养体系将有效缓解贵州省专利代理人亟需的困境,如2014年贵州专利代理率位居全国第一和专利代理工作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约2倍等现状,均是进一步恶化该行业从业人员工作环境的不利条件,2014年贵州省有145人拥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但从事专利代理人工作的仅39人。同时对于提升本土专利人才队伍的业务水平也会发挥较好的促进作用,如可以直接培养更多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专利代理人,2016年贵州省仅3人具有双证从业资格。
(三)以专利事业管理水平提升为保障
专利事业管理水平不仅体现在对专利权人权益的保护和对专利违规行为的打击方面,而且还体现在是否能够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检索分析、金融服务、协同运用、数据信息整合共享、知识产权专家帮扶或派驻等)或者是否能够引进消化吸收再创造国外领先专利技术以帮助解决阻碍自身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瓶颈性技术难题。一方面,从贵州省专利管理队伍对专利权人权益保护的执法情况来看,专利侵权行为结案率(2000—2016年为70.21%)需要提高,努力提升专利侵权行为处理能力,向全国平均结案率96.61%看齐,以便树立专利权人主动发起专利侵权诉讼的信心。加大对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专利打假专业队伍的能力建设,遏制贵州省越发猖獗的假冒专利现象(2012—2017年假冒专利案件从5起增长到4 014起,年均增长率为381%)。另一方面,贵州省专利管理部门迄今为止还未处理过专利侵权纠纷之外的其他专利纠纷案件(包括专利权属纠纷、资格纠纷、奖励报酬纠纷和临时保护使用费纠纷等)[9],伴随贵州省专利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专利经济属性的逐渐被认可,那么贵州省专利执法部门不仅面临提高执法能力的压力,而且还面临着拓展新业务和学习新技能的挑战。再一方面,贵州省专利管理部门在国外先进专利技术的引入和消化吸收再创造工作上缺少实质性进展,目前所有专利侵权案件中没有一个专利权人来自国外,浙江省和广东省的专利技术引进吸收路径(几乎所有专利技术强国皆有领先专利技术进入该地并有较多专利侵权行为发生)值得借鉴;然而国外专利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将给贵州省专利管理部门联合执法与跨区域执法协作带来更大的挑战。
此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如职务发明制度和知识产权滥用约束制度的完善、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兴产业产权保护规则的制定等对于贵州省专利事业的后续发展将提供有利的政策支持。构建中介组织服务体系,如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业务途径的创新,通过知识产权的证券化和信托业务等手段,解决科技创新创业亟需的资金缺口难题(如2016年贵州省获风险投融资在孵企业仅24家,占全国获风投7 485家比重为0.32%)等举措都有助于破解贵州省专利事业发展的诸多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