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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越夏番茄产销现状分析报告

2019-08-16李艳莉温学萍徐苏萌杨俊丽汪洋张翔曹瑾

园艺与种苗 2019年6期
关键词:田头销售商越夏

李艳莉,温学萍,徐苏萌,杨俊丽,汪洋,张翔,曹瑾

(1.宁夏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宁夏银川 750000;

2.宁夏园艺技术推广站,宁夏银川 750001)

2016年以来,宁夏农牧厅连续3年举办“全国知名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一批全国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知名蔬菜销售商与宁夏蔬菜种植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建立了“订单生产、基地共建、互利共赢”的良好协作机制,有效提升了宁夏蔬菜标准化种植、品牌化营销、产业化经营水平。为深入了解外地客商与宁夏生产经营者开展越夏番茄产销合作模式与效益情况,宁夏园艺技术推广站于2018年8月7—9日,组织技术人员赴贺兰、永宁、平罗、利通、青铜峡等县(区)开展实地调查,以期为宁夏越夏番茄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1 宁夏越夏番茄生产现状

宁夏越夏番茄起步于2005年,先后引进欧盾、粉印一号、丰收128、途锐、红玛丽、卡丽等品种和蔬菜集约化育苗、测土配方施肥与水肥一体化、宽垄稀植、病虫害绿色防控、机械化耕作等多项新技术,应用于优质高档番茄生产,形成了名特优新品种配套、品种结构合理、栽培技术优良的新格局。2018年上半年越夏番茄生产总面积5 200 hm2,其中拱棚867 hm2、露地4 333 hm2,栽培区域主要分布在引黄灌区。全区平罗县越夏番茄栽培面积最大,为867 hm2,其次是贺兰县733 hm2,青铜峡市600 hm2,永宁县400 hm2,利通区133 hm2。大部分县(区)以粉果番茄为主,灵武市、利通区以红果番茄为主;粉果主要以丰收128、欧盾等品种为主,红果主要以卡丽、红玛丽等品种为主;每年6—10月份上市,上市量50万t左右,70%产品远销广州、上海、长沙、武汉、四川、重庆、郑州、石家庄、山东、西安等地。

2 宁夏越夏番茄产销模式

2.1 “全国销售商+龙头企业”订单生产模式

通过2016—2018年产销对接,宁夏龙头企业观念不断转变,对接意识增强,能够按照目标市场需求种植、采收、分级包装、统一贴标销售,按照市场行情结算。销售商可获得稳定、优质的产品,龙头企业将生产、加工、销售融为一体,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这种模式双方均能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目前宁夏贺兰县光杰果蔬专业合作社与重庆双福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比菜价(上海适汝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平罗县盈丰植保专业合作社与上海丰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此种合作模式。

2.2 “全国销售商+龙头企业”共建基地模式

销售商与宁夏龙头企业共同投资建设蔬菜种植基地,销售商提出技术标准,指导龙头企业统一种苗、统一种植规程、统一分级包装标准、统一产品标识(封箱胶、标志贴)、统一冷链运输,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构建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控、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质量追溯体系,提升种植基地品牌影响力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龙头企业承担地租、生产资料、劳动用工等费用,销售商提供种子、负责基地技术指导与产品销售,利益按照投入比例进行分成。目前宁夏小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广西南宁绿田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盛世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海特果菜有限公司,宁夏旺吉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润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此种合作模式。

2.3 “合作社+客商/经纪人”销售模式

经过多年合作,外地客商了解宁夏蔬菜生产情况,宁夏合作社负责人已与广州、上海、长沙、武汉、四川、重庆、郑州、石家庄、山东、西安等目标市场的经济人建立了合作关系。一是每年7月初外地客商主动到宁夏蔬菜生产基地调运蔬菜,宁夏合作社只负责采收、分拣、装车,外地客商负责货运及二次销售;二是宁夏合作社与经纪人签订销售协议,经纪人帮助合作社在目标市场卖出产品后,每车收取代办费500~3 000元,平均1 564元/车,这种合作模式经纪人只负责销售产品但不承担风险,无论产品销售价格高低,合作社都要按车承担代办费。

2.4 “龙头企业+农户”销售模式

第1种是龙头企业与种植农户签订番茄购销合同,种苗、农膜、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由龙头企业统一购买,引导农户生产符合企业与市场需要的产品,待番茄成熟后,按照龙头企业要求采收、分级包装后统一贴标销售,待龙头企业收到外销货款后,扣除先前为农户垫付的生产资料费用,再将剩余货款发放给农户;第2种是龙头企业与种植农户签订番茄购销合同,在番茄成熟时农户将采收番茄运送至龙头企业的分拣场所,按照市场行情结算,这种模式农户通过订单保证了产品销路,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2.5 散户经营模式

种植农户按照多年种植经验及习惯种植,待番茄成熟后,按照市场行情将番茄出售给本地或者外地代办销售,价格随行就市,这种模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

3 越夏番茄效益分析

3.1 2018年7—8月越夏番茄田头价格变化趋势

宁夏共有110个蔬菜田头价格监测点,从图1可以看出,根据每日价格监测统计,越夏番茄自7月10日上市以来,田头价格变化趋势呈现先涨后降趋势,平均价格为2.02元/kg,多县区最高价平均值出现在7月23日与7月24日,为2.84元/kg,最低价出现在8月6日,为1.2元/kg。订单生产番茄田头价格1.6~4.4元/kg,非订单生产番茄田头价格0.4~2.6元/kg,每日田头平均价格订单生产与非订单生产相差0.2~0.8元/kg。

图1 2018年7月10日—8月10日番茄田头价格变化趋势

3.2 越夏番茄生产成本概算

分别对5个县(区)11家合作社及2家种植大户番茄产销情况调查,经统计,整个生育期订单番茄生产成本最大值为682.2元/hm2,非订单生产成本最小值为339.5元/hm2,平均值为426.2元/hm2。与外地客商签订订单的企业在优良品种选择、滴灌、可溶性水溶肥、生物农药、打叉、吊蔓、采收等田间管理环节投入成本较高,比普通农户多投入256~342.7元/hm2。

3.2 越夏番茄销售成本概算

宁夏番茄分拣工人主要以云南、山东、河南等地外调为主,每人每天平均工资178元,分拣费0.084 元/kg,纸板 0.04 元/kg,运费 0.2~0.56 元/kg,代办费500~3 000元/车。经核算,销往上海的订单番茄成本1.16元/kg,销往西安的非订单番茄成本0.56元/kg,其他城市因运输距离、进门费、代办费不同,销售成本在 0.58~1.16 元/kg。

3.3 越夏番茄纯收益概算

订单番茄商品果产量以240 000 kg/hm2计算,生产投入成本153 495元/hm2,折算生产成本是0.32元/kg,销售成本0.29元/kg,0.61元/kg是价格盈亏平衡点;7月10日—8月10日订单价格在0.4~1.1元/kg,以平均价格 0.75元/kg计算,产值36万元/hm2,纯收益为67 200元/hm2。普通农户的非订单番茄商品果产量以240 000 kg/hm2计算,生产投入成本76 395元/hm2,折算生产成本是0.64元/kg,销售成本0.56元/kg,1.2元/kg是价格盈亏平衡点;7月10日—8月10日田头价格在0.4~2.6元/kg,以平均价格1.5元/kg计算,产值18万元/hm2,纯收益为36000元/hm2。由此可见,订单生产虽然投入成本高,但收益也高,投入成本比非订单生产高77 100元/hm2,但产值比非订单生产高18万元/hm2,纯收益比非订单生产高31 200元/hm2。订单生产将企业的产后销售活动移到了产前、产中,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和趋从性;按照目标市场需求种植、采收、分级包装、贴标统一销售,提升了蔬菜品质、产量和产值,降低了生产风险。

4 越夏番茄生产建议

4.1 规范种植技术,提供高品质产品

宁夏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夏季气候冷凉,干燥少雨,是农业部规划确定的黄土高原夏秋蔬菜生产优势区域和设施农业优势生产区,适宜种植越夏番茄,特别是高品质番茄。应选择优良品种,应用优新技术,构建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控、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质量追溯体系,按照目标市场需求提升种植、采收、分级、包装、运输等每个环节的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宁夏越夏番茄种植基地品牌影响力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2 提升设施设备装备水平,提高生产效率

采用机械一次性完成番茄生产的整地、施肥、起垄、铺地膜、移栽等多项作业工序,实现农机农艺的有效融合,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1];集成配套水肥一体化施肥机、无人植保机等现代装备,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同时加大预冷、保鲜、储藏及冷藏运输等冷链体系建设,增强市场调剂能力,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产值效益。

4.3 积极发展订单农业,降低市场风险

借助“全国知名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平台,与外地客商建立长期诚信机制和合作关系,借鉴宁夏已具成效的“供港蔬菜”、“宁夏绿田园”、“宁夏明康汇”、“重庆绿运作”等订单生产、合作共建基地模式,积极与上、广、深、渝、杭等目标市场以及明康汇、盒马鲜生、“宋小菜”、“比菜价”等电商、新零售企业对接,发展订单农业,降低市场风险,全面提升宁夏番茄产业质量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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