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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蜂扶贫,决不能搞形式主义
——谈谈养蜂扶贫工作中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

2019-08-15徐祖荫

中国蜂业 2019年1期
关键词:中蜂养蜂蜂群

徐祖荫|文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一、贵州中蜂生产与养蜂扶贫项目的现状

扶贫攻坚是国家在“十三五”期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贵州是我国西部贫困省。据我省有关部门资料统计,2015年,贵州省有493万贫困人口,数量排全国第一位。随着“10+1”精准扶贫配套文件的深入落实,2015年全省减少贫困人口130万。尽管如此,贫困基数大,贵州扶贫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贵州是中蜂主产省,现全省有58万群蜂,其中中蜂50万群,占蜂群总数的86.2%。中蜂是土生土长的蜂种,对当地气候、蜜源适应性强,土蜂蜜市场价格好,适于农村定地饲养,且不限男女,老年人、残疾人也都可以养;加上近20年来随着农民工进城,大量荒地退耕还林,次生林迅速恢复,全省森林覆盖率由20年前的45%上升到现在的62%,生态环境极大改善,养蜂条件好于以往,所以我省许多县、市都把养蜂作为扶贫攻坚的一个重要抓手,政府投入巨资,大量购蜂发蜂,发展中蜂生产,中蜂数量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十三五”前的25万群,发展到目前的50万群,数量几乎翻了一翻。

关于养蜂扶贫的问题,早在2013年我们就开始予以关注。进入“十三五”以后,中蜂生产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我们在各地培训调研时,既发现了一些好的典型,也发现养蜂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陆续撰写发表了一系列报道和文章,提供给各级养蜂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参考。

个人通过养蜂脱贫致富的例子较多,但涉及乡、镇、县整体推进,大面积养蜂成功的例子还比较少。2013~2017年,我省纳雍县在县农业局的组织下,大力推广中蜂活框饲养。2012年该县中蜂1.08万群,只有几十箱活框蜂,经过4年努力,大搞中蜂过箱,不仅98.8%的蜂群改为活框饲养,且蜂群数量发展到1.8万群,涌现了许多养蜂大户和致富典型。就一县而言,纳雍中蜂改良的速度、规模在全国也不多见,被专家称为“纳雍模式”,向全省多地推广。2017年5月,由贵州省养蜂学会发起,在雷山县仙女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举办了一期40多人、多个单位参加的生态养蜂及扶贫模式现场观摩会。2018年8月,中国蜂产品协会帮助台江县养蜂扶贫,由于当地政府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加强技术培训、指导,也初战告捷,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就整村、整乡、整县推进而言,总体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

二、贵州养蜂扶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有些地方主管部门急于完成扶贫指标,发展养蜂上盲目跟风

常言道:“蜜蜂蜜蜂,有蜜才有蜂”,养蜂是资源(蜜源)依赖性很强,技术性强的一项产业。有些主管部门只看到养蜂的好处,并不了解养蜂与蜜粉资源、养蜂与技术的关系,在没有弄清当地资源的情况下匆忙上马,后续服务又跟不上,导致项目失败。

我省一个乡镇,1次购蜂1~2千群的情况很多。要知道,我省原来近60年养蜂历史的中蜂生产重点县(锦屏),至今全县也不过5~6千群。我省黔北某县,1个乡1次购蜂2千群,而且进蜂时间是12月份(蜂群越冬阶段);我省西部某县,由县投资公司牵头,一次购蜂800群,发给群众不会养,自己无法集中饲养,没有足够蜜源,进退两难。到2018年已近无蜂,唯剩蜂箱而已;同县某乡2018年购蜂150群,一问养蜂员,回答说:“我们对养蜂都不太懂,主要是看管蜜蜂不被盗而已。”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更为奇特的是,西部某县2018年短期内购蜂2.4万群,为了应付检查,将蜂群摆在公路两边,排成一字长蛇阵,连路边的山坡上也密密麻麻地放满了蜂箱。据说到目前该县蜂群已近损失一半。

2.政府有关领导对养蜂认识上存在诸多误区

误区之一:养蜂投资少,见效快,甚至不需要什么投入。

有些地区的领导也曾到基层做过调研,访问过养蜂户。他们回来说:农村养蜂就把蜂桶放在屋角,吊在走廊上,平时也没见怎么管理,每桶能产2.5~5kg蜜,0.5kg价格是150~200元,1桶能收千把块,生意这么好,为什么不可以大搞呢?于是有领导发话,当地要发展10万群蜂。也是我省西部一乡领导,到一家活框养蜂户家问收入情况,非常兴奋,说这么好的效益,我们也要大上快上。这个领导走后,养蜂员说“你还没有听我把话讲完就走了。养蜂需要技术,还需要人去照管,缺蜜的时候要买糖去喂,产下的蜜还要卖得出去才能变成钱,天下哪有这么简单就容易赚钱的事情。”

误区之二:土蜂蜜价格高,市场行情好。

我省是中蜂主产省,蜂源多,群众也有养蜂的习惯,但总体来说,我省经济较落后,养蜂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农村养蜂技术水平低,因此产蜜量也偏低。我省许多地方土蜂蜜之所以能卖到一、二百元一斤,原因就是产量低,暂时还满足不了当地市场的需求。且农村人买蜂蜜,大多是药用,价格高一些也是可以接受的。

总体来说,我省中蜂蜜的价格在国内处于偏高水平。蜜价偏高的地区,往往是养蜂不发达的地区。养蜂发达地区,虽然中蜂蜜的价格仍较意蜂蜜有优势,但产蜜量上去了,供求关系发生改变,价格就会下调。如我省正安县,中蜂蜜的市场价每斤也就在60~80元之间。国内情况也大抵如此。不久前我们到盘县普古乡大山村访问一个养蜂大户,他说2017年养了100多群,产蜜500斤,只卖了几十斤,现还剩400多斤没有卖,因此灰了心,不太去管蜂,2018年只剩60来群。由于买方和卖方信息不对称,我省有些地区养蜂员也存在产品滞销的情况。

误区之三:贵州处处是青山,山上植被好,处处好养蜂。

贵州山多,雨量充沛,植被较好的确是事实,很多地方老百姓也养蜂,甚至石漠化严重的地区,也有养蜂。但要大规模饲养,就要看当地蜜源的承载量。并不是所有的树木、植被都是蜜源植物,例如松树、杉树就不是。

我省不同地区海拔、气候不一样,植物种类、分布也有较大差别。西部山区高寒,西南部地区干旱,全年缺乏长期有效蜜源,其蜜源条件远远不如我省东部和东北部地区。因此主管部门历来将我省西部、西南部划为意蜂生产区(仅春季有油菜、苕子等主要蜜源,季节性强),而将东部、东北部地区划为中蜂主产区或中意蜂混养区,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并不是所有地区都适合大规模发展、饲养中蜂。

误区之四:发蜂等于发财,发蜂等于脱贫。

政府帮助农民养蜂脱贫,主要就是买蜂发蜂,到外地采购蜂群后发给贫困户。他们认为蜂群发到老百姓手中,摇出蜜来就能脱贫。

蜂群通过养蜂者科学饲养管理(即活劳动),还要增加后期投入(如蜂群增殖需要添置新的蜂箱,生产管理工具,缺蜜期补喂饲料糖等),才会有产出。生产出来的产品还要包装,才能变成商品。卖给消费者,养蜂才会收到效益。

3.当地主管部门缺乏长远考虑,对规模化养蜂认识不足

养蜂扶贫,从目前我省的情况看,已不限于一家一户,而是整村、整乡,甚至全县推进,达到相当规模,已进入产业扶贫的范畴。有些地方政府对此毫无思想准备,缺乏长远考虑,把规模化(产业化)养蜂扶贫,当成一件简单的事情来做了。

产业扶贫较之单纯扶贫要复杂得多,比如一个村,发动几户养蜂,教他们技术,扶持一些蜂具,卖不完的产品帮他们销售,这样好办。但上了一定规模,就要事先摸清家底(蜜源),做好发展规划,合理购入、安排发放蜂群;产中要加强养蜂技术指导、培训,蜂机具的配套供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产后要考虑到产品加工包装,搭建平台,加强品牌建设,对外宣传,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多渠道拓展营销渠道,解除蜂农后顾之忧,这个产业才会有生存和持续发展的机会。其中,养蜂人才的培训、市场的培育(包括市场经营主体)、产业链的延伸,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4.盲目引种,导致当地蜂种严重退化,生产性能降低,易染病

分布在国内的土蜂称为“中华蜜蜂”,由于我国疆域辽阔,气候、生态条件不同,中蜂又分为9个生态类型,具有不同的生物学特性和生产性能,甚至形态上都有差别。其中,分布在我省有两个蜂种:华中型和云贵高原型。无论从体型大小、维持群势(一般可达7~8框,最大可达15~16框),还是从产蜜性能看,在国内都是排名靠前、非常优秀的蜂种。而分布于两广、福建、浙江部分地区的华南型中蜂,个体小,不耐大群,好分蜂(3~5框即分),生产性能差。

近几年来,有些所谓“种蜂场”使用来历不明的蜂种(据说是自越南引进的黄色东方蜜蜂),与我国黑色中蜂杂交,形成了所谓的“双色王”通过广告大肆宣传、出售。这种蜂产子性能好,消耗饲料大,产蜜性能特差。我省农科院现代所2017年引入不同地方蜂种同地实验观察,我省华中型、云贵高原型中蜂各占第一、第二位,群均产蜜量分别为21kg和18kg。而华南型、双色王中蜂同期产量仅为3.895kg和1.1kg,差距十分悬殊。贵州是贫困省,因此养蜂扶贫、购蜂发蜂多是政府行为,购蜂数多,款额巨大。由于不同地区间蜂种价格有较大差异,给很多中间商、投机商造成了可乘之机,以低价购入两广、福建的蜂种,再高价卖给政府。如此大量、无序引进生产性能低劣的蜂种到我省饲养,由于蜜蜂空中交尾的特殊习性,本地蜂王会与劣种中蜂雄蜂杂交,造成生态污染,从而导致我省蜂种严重退化,生产性能降低。我们到本省各地出差,随处可见这种从两广、福建引进的蜂箱、蜂群(两广、福建蜂箱与我省普遍使用的郎氏箱明显不同),令人触目惊心。而这种情况在其他省区也广泛存在(甚至包括甘肃)。

我国过去曾经发生过无序引种,导致中囊病在某些地区暴发,损失惨重,记忆犹新,殷鉴不远。如果任由这种无序引种、倒买倒卖、不顾后果的炒种行为继续发展下去,势必会使我国珍贵的蜂种遗传资源受损,给养蜂生产带来十分不利和难以逆转的后果,同时也会导致宝贵的扶贫资金大量无效流失,影响扶贫工作正常开展,给扶贫带来巨大损失。

三、搞好养蜂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立完善、客观、科学的评价体系

本文前面提到过我省短期内大量购蜂,有些县已于2018年通过考核,宣布脱贫。如果仅仅按动用资金、发蜂的数量(即扶贫手段)来衡量,而不是以实际取得的效果来衡量,显然是不够客观全面科学合理的,违背扶贫工作的初心和宗旨。

鉴于当前扶贫攻坚已进入关键阶段,建议上级政府部门审查一个地方、一个项目时,要以实际脱贫效果作标准,建立一套更为完善、客观、科学的评价体系,去进行相应的考核,要经得起时间检验和回头看。

2.建议省级主管部门举办养蜂工作扶贫研讨班

我们曾就养蜂扶贫工作发表过系列文章,提出过若干建议。其文章、言论多见于专业杂志、专业会议,对有关部门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因此,要搞好养蜂扶贫,首先要做好政府部门的工作。研讨班参加人员主要是县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县级分管主要领导,普及养蜂基础知识,了解养蜂生产、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互相交流养蜂扶贫经验,澄清观念,避免误区,指导开展当地的养蜂扶贫工作。

3.完善扶贫资金配套、使用方法

扶贫资金是高压线,国家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有明确规定,但过于刻板。比如养蜂扶贫项目,规定只能用于购买蜂群。但是,要搞好一个项目,牵涉到方方面面的问题,诸如技术培训、跟踪服务、蜂机具配套等问题。养蜂户,尤其是贫困户,经济底子薄,文化水平低,养蜂技术差,如果不做好上述服务,即使把蜂群发到养蜂户手上,他们也是束手无策,达不到脱贫的目的。所以建议省级有关部门认真考虑,如何配套完善扶贫资金使用问题,变通解决和化解上述矛盾。

4.深入探讨扶贫项目运作机制,不断创新养蜂扶贫模式

我省利用扶贫资金发展养蜂,各地投放方式、运作规模不一,效果也不一样。必须处理好能人、企业与贫困农户之间的关系,调节好利益分配、联结、连动机制。如果用政府直接+贫困户的办法,就难以凑效。本文前面曾经介绍过的我省雷山县仙女塘农业发展公司,以及广西省隆林县代氏蜂业,都是在这方面解决得比较好的典型。而前面提到进蜂2.4万群的西部某县,据说在利益分配上,养蜂员占20%,村集体10%,贫困户占70%,表面上贫困户是占了大头,但由于养蜂户需要投入劳力财力,分配又不多,调动不起他们的积极性,所以蜂也不会养好,贫困农户最终也得不到实惠。

另外,养蜂扶贫的模式要不断创新,不要一个模式,一刀切。我们曾经建议,养蜂扶贫项目最好分期、分批逐步实施,摊子不要一下子铺得过大。在实施的过程中,逐步培养当地的养蜂技术人才,打开销售市场。不建议大规模引种,而是通过引入一部分蜂种,鼓励农户自繁自养,就地繁蜂卖蜂,实行滚雪球似的发展,政府投入的扶贫资金可以就地转化,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富裕当地贫困农户,项目也可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5.加强蜜蜂检疫,加大对蜂种生产单位的监管力度

随着我省养蜂扶贫工作的发展,蜂群买卖、转地放蜂的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由于养蜂区域的扩大、养蜂新手的加入,蜜蜂传染性病害的防控也是一个十分薄弱环节。建议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培训执法人员和蜜蜂出入境检疫工作。

对国内种蜂场,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种畜禽生产管理条例》,检验核证、发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凡违规、非法经营者,予以重处,以纯净种蜂市场,保护国内珍贵的蜂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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