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12城将获今年棚改激励支持
2019-08-13端木
端木
【事件】
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官方网站发布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擬激励城市名单公示显示,将对包括湖南长沙、浙江温州等12个城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激励支持这12个城市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湖南省长沙市、江西省上饶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江苏省徐州市、山东省潍坊市、浙江省温州市、安徽省阜阳市、四川省南充市、河南省三门峡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陕西省延安市
【点评】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12月6日发布的117号文表明,从2019年起,各有关部门于每年2月底前,根据上一年度工作成效,结合国务院大督查和有关专项督查情况,研究提出拟予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会同有关方面统筹组织开展相关督查激励T作。此次住建部明确了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名单,既是对国务院正抓实干激励政策的积极回应,也是对此前棚改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从名单看,12城基本上属于这两年棚改力度大、棚改市场反馈好的城市。可以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经济偏弱但这两年成长性很强的城市,类似长沙、上饶、乌鲁木齐、延安等城市;第二类是受益于基础设施改革,棚改动作大的城市,类似潍坊、阜阳、三门峡等城市。
早在2016年11月17日,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 2016] 82号)。2016年1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下称“试行办法”),明确激励支持对象是指年度棚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兵团,下同)。
事实上,自从2013年中央大力推进棚改以来,棚改一直处在加速阶段。总体趋势是棚改货币化安置减少,逐渐转向实物化安置。此次国家专门针对这项工程工作做得好的一些城市做出一些额外奖励,说明这些城市棚改完成的效率和各个方面还是比较超前,反映了国家对于棚改工作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