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服务模式研究
2019-08-13张文俊
张文俊
摘 要:该文分析了在中国技术转移体系初步建立的情况下,技术经纪人向专职的技术经理人发展过程。以“云孵科技”和“派富专利”为例,将中国的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的服务模式与美国的高智发明的全程参与服务模式做对比分析。以中美技术转移机构的现状分析为基础,研究运用全流程参与服务模式的技术转移机构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前景。
关键词:技术经理人 成果转化 全程参与 技术转移
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9)05(b)-0197-03
Abstract: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courses from technology brokers to full time technology managers on condition of preliminary building of technology transfer system in China. Taking examples of Hit Innovation and PAIF, the article comparative analyzes service model of technology managersfull life-circle participation in technology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with that of Intellectual Ventures from the US. With these analyses as basis, the article explores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profess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institutions.
Key Words: Technology manager; Technology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Full life-circle participation; Technology transfer
近几年,我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繁荣技术市场的过程中,技术中介行业是技术市场的助推剂。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个人的努力,技术中介行业的主要从业人员是近几年来快速成长起来的“技术经理人”。全国各级政府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着力推动着技术经理人成长,从而加速技术转移机构成熟,努力推动科研成果走向产业化。
1 技术经理人的实践和发展
1.1 技术经理(经纪)人发展的起始阶段
“技术经理人”是从技术经纪人概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技术经纪人概念的产生已有近30年的历史。技术经纪人的定义,从广义上讲,是指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人员。科技部对于技术经纪人的定义如下:技术经纪人是指在技术市场中以促进成果转化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代理等经纪业务,并取得合理佣金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1]。
随着技术经纪人的实践和成长,从2015年开始,我国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了“三部曲”。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由国务院印发实施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之后科技部会同18个部门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行动方案》鼓励“实行技术经理人聘用制,明确利益分配机制,引导专业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加快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鼓励各类中介机构为技术转移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文件为新形势下技术经理人的发展提供了纲领性的文件指导。
1.2 苏州市的技术经理人培育实践
苏州市技术经理人在技术经纪人工作多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苏州培育技术经纪人已有近20年的时间,从2013年开始,政府加速推进技术经纪人的培育,对技术经纪人开展了10期以上的普适性的培训,1500名以上的技术经纪人领取培训证书。其中活跃的技术经纪人在近两年时代背景下开始探索技术经理业务。
汇总参加培训的技术经纪人,除信息不全未收集到人员以外,根据技术经纪人根据从事职业性质类别,分析近年参加培训的技术经纪人的人员构成。从图1可以看到,一开始的技术经纪人中占主要比例的是政府公务人员、事业性质人员。进一步分析不同职业人员的数量变化趋势,从图2可以看到,从2015年开始有更多的企业人员参与,中介服务机构人员也进一步加入到了这一支队伍当中(信息来源:苏州市技术经纪人五年培训名单。)
根据图2的数量情况变化,分析技术经纪人来源产生的原因,一开始的几年,政府公务人员和高校科技处负责技术转移的人员为推动当地以及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而从事的行为,主要是行政推动的行为。这是因为大部分技术经纪人单纯依靠中介撮合服务不足以支撑自身的收入,各地对技术经纪人的奖补政策也只能作为收入的补充而不能作为收入的主要来源。
随国家文件精神的指引,以及近年来政策引导下的发展,企业自身聘用专业人员从事技术经理,中介服务机构更为专业地建立技术转移机构专门从事这一领域,部分技术经纪人创办技术转移机构,从兼职工作走向专业化服务,技术经理人终于走到台前。
1.3 更多的市场化力量加入技术转移的服务
2017年,國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2018年,江苏省建立了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全面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大力推动技术转移体系包括技术交易的买方、卖方和中介方。其中的中介方包括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在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工作指导下,多年来发展的技术经纪人成为专业的技术经理,另一方面,产业技术研究院及新型研发机构、知识产权代理和运营公司、行业协会和技术投资公司等一批科技服务机构中的专业人员也成为技术经理人。
2 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服务案例分析
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是中国技术转移体系初步建立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笔者工作过程中与上海和苏州的服务机构有较多合作,通过与其中较优质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工作业务合作和访谈,深入分析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服务过程,下面以其中两家为典型案例,总结和分析技术经理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主要特点。
2.1 上海云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創办“科创帮”这个技术转移平台。“云孵科技”抓住企业需要的是真正专业的技术经纪服务这一“痛点”,帮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匹配到靠谱的、最具性价比的技术方,同时提供相应的交易方案参考。
“云孵科技”发现中国目前的成果转化平台现状就是,大部分平台上的成果是“僵尸成果”或虚假成果,为此他们自主开发了一套技术成果转化全流程的软件工具。在辅助工具的基础上,还集合专业化的技术、商务、法律和投资专家团队,与分布在各地的技术经理人实现实时协作,一起提高技术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成功率。“云孵科技”从企业与高校服务角度,提供专业化的工具,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整个过程中提供各类增值的专业化服务,并且在科技成果项目达成转化后还提供进一步的金融支持。
2.2 派富专利技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团队中技术顾问从技术角度筛选优质科研成果,以专业的知识产权前期布局帮助企业实施技术保护。并协助制定的商业计划,梳理商业模式,提供渠道与合作厂商。经过技术判断、市场和行业调研分析后,做企业的外部“合伙人”。“派富专利”实现了技术估值、合作模式设计、商业谈判,包括公司股权架构和管理架构的增值服务,服务的成果转化项目公司已有实现千万销售,并开始进入多家风险投资公司的视野。全程参与的服务模式提升了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的成功率,并且在项目转化需要资金时领投或跟投。
梳理以上“云孵”和“派富”的服务模式,全程参与的服务模式主要包括以下的服务流程:从企业需求和专家库为发端,经过供需撮和、合作洽谈、股权结构设计、知识产权架构、企业章程设置、知识产权运营、投资和融资选取、市场渠道拓展等。全程参与成果转化的服务模式的核心是:技术转移机构从自身专业领域出发,在以上的主要服务流程中明确自身核心价值,以较长的服务链条,形成服务的闭环,把简单的中介撮合服务提升成为长效的增值服务。
3 与美国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全流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模式的比较分析
更准确把握中国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模式,可以与发达国家的模式做对比分析。“高智发明”是美国全流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公司的代表,下面以高智发明为例做服务模式的比较分析。
近年来,以高智发明为代表的国际专利投资公司迅速崛起,并将全球领先的发明投资模式引入中国,成为发明成果商业化的有效途径。高智发明(Intellectual Ventures)成立于2000年,其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州的Bellevue,是全球最大的专业从事发明与发明投资的公司,在世界范围内购买新创意和新技术的知识产权。高智公司现有约600名雇员,团队包括多领域的科学家、工程师,以及风险投资家、专利律师、金融和商务精英。
高智发明通过专利授权、创建新公司、建立合资企业以及建立行业合作伙伴关系等方式来使发明成果商业化。在专利商业化产生市场效益时按持股量进行分红,或者支持企业上市转让股权等。
引用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常务理事林耕教授对高智发明在专利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作用概括:“(1)发明引路人,即提供发明指南,引导发明人了解市场需要,激发发明创意;(2)天使投资人,即前期向发明人支付发明投放资金,中期承担国际专利的撰写、申请与维护,后期专利授权、转移过程的全部风险和成本,最终进行利润分享;(3)专利代理人,是一个高质量、不收费、不署名的国际专利代理机构;(4)技术转移平台,是一个专业化、国际化、高规格、低风险的技术商业化平台[2]。”
对比美国的高智模式和中国的全程服务模式,可以发现两个关键点:(1)美国高智模式已较为成熟,通过专利商业化建立公司制的运作,利用美国的专利保护法较为完备,通过法律途径或技术授权获得高额利润。(2)美国的全程参与成果转化模式同样处在发展过程中,并非已经臻于完善。高智的发展也有不少为人诟病的地方。由于高智的盈利模式的一部分负面影响,美国也在制定法律限制恶意专利法律诉讼的增加。这是中国在发展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值得借鉴的地方。
4 总结全程参与科技成果化服务模式并分析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发展方向
4.1 全流程参与的服务模式的难点和必然性
全程服务要求提供技术转移链条中各种不同的服务,这就要求技术经理人的专业技能要求比较高,技术转移机构盈利的门槛较高。科研成果项目落地的特点是服务频次低、链条长,为了获得服务收入,技术经理人需要提升服务的粘性,探索通过提供在撮合对接基础上更全面的服务。提供全面服务就要求技术转移机构拥有各类专业技术经理人,这对技术转移机构的技术和资金的门槛要求比较高。另外,因为服务的流程比较长,通常资金和盈利的回报周期也比较长。
在目前中国的技术市场成熟度不高的情况下,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低频度、黏性弱、市场信任度不够、各司其职的机构不多、科技成果转化的生态不成熟。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技术经理人成立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能够提供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服务模式才能更好地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避免在转化过程中找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或者项目参与方而抬高成本,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和转化效率。
4.2 根据中国和美国的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现状探讨全流程参与服务模式的发展方向和前景
中国与美国的技术转移机构的发展相比,两国处在不同的市场阶段。美国已发展了较为完整的体系,有丰富的各类技术转移链条中各司其职的各类机构,有“硅谷”这样的技术转移集聚区。中国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模式,通过全流程服务完善中国的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未来技术经理人的服务模式将如何发展,我们可从美国、英国等前辈身上学习,但是同时也应注意到专利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美国的技术转移在发展过程中也同样存在曲折和争议。中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加强,技术经理人建立专业的技术转移公司,正在夯实技术市场的基础。提供全程服务的技术转移公司正在逐步建立自己的民族品牌,贯通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天使投资公司等不同科技成果转化阶段的服务主体在转化过程中的全程增值服务。我们可以期待,技术经理人作为优质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舵手和领航员将在不久的将来取得丰硕成果。
参考文献
[1] 姜玉峰.技术经纪人培训教材[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2] 聂士海.高智发明:专利创富新模式[J].中国知识产权观察,2011(10):10-14.
[3] 李虹.国际技术转移与中国技术引进[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