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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字“痊愈”“程度减轻”义探析

2019-08-09张凯焱霍生玉

现代语文 2019年5期
关键词:方言

张凯焱 霍生玉

摘  要:“可”字“痊愈”“程度减轻”义用法在现代汉语中用例较少,多保存在方言中,这导致部分工具书对其释义出现偏误。通过梳理“可”字这两个义项的使用情况,追溯其来源,认为“可”字“痊愈”义动词本是从“符合、适合”义动词引申而来,并从“痊愈”义动词引申出“病症程度减轻”义动词,进而通过语法化产生“程度减轻”义副词,这一过程与隐喻、转喻的认知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

关键词:可;痊愈;程度减轻;符合;方言

“可”是一個意义丰富、用法复杂的多功能词。在现代汉语中,“可”有情态动词、语气副词、转折连词等多种用法。而在古代汉语中,“可”还有表示“符合”“适宜”“痊愈”等义的一般动词用法,这些用法虽然在普通话中用例减少、渐趋消亡,但仍然完整地保存在方言中,部分方言还就此类意义在用法上进行了扩展。

《汉语大词典》在对“可”进行解释时,共列了17条义项,其中第9条内容如下:

痊愈。《南史·王茂传》:“遇其卧,因问疾。茂曰:‘我病可耳。”唐张鷟《朝野佥载》卷一:“泉州有客卢元钦染大疯……遂取一截蛇肉食之。三五日顿渐可,百日平复。”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一:“这些病何时可?待医来却又无箇方本。”元无名氏《端正好·相忆》套曲:“莫说道唤不醒呆庄周胡蝶梦甜,争知道医不可痴情女揶揄病染。”明徐榜《济南纪政·回生》:“徐生病可,述其事告太守。”[1](P31)

仔细揣摩《汉语大词典》所引用的例证,我们发现部分例证将“可”释为“痊愈”并不妥当。例如:

(1)泉州有客卢元钦染大疯……遂取一截蛇肉食之。三五日顿渐可,百日平复。(唐代张鷟《朝野佥载》卷一)

例(1)是讲述卢元钦吃蛇肉治疯病的事,言其食蛇肉三五日有所好转,百日则基本痊愈,例句中“渐可”乃指“病情好转、病症程度减轻”,而非“痊愈”。

此外,笔者发现“可”作“病情好转”的用例在其他文献材料中亦可见。例如:

(2)侍臣扶入宫中,数日不能设朝。(曹丕)后病稍可,方出殿受群臣朝贺。(元末明初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八十回)

(3)李承祖这场大病,捱过残年,直至二月中方才稍可。(明代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二十七)

由此可知,“可”字不仅有“痊愈”义,还有“病症程度减轻”义。

一、“可”字“痊愈”义

通过检索语料库,我们发现,“可”字作“痊愈”义使用大致始于隋唐五代:

(4)湜既悟,形貌流浃,辄病十来日而后可。(唐代戴孚《广异记·李湜》)

(5)时左仆射房玄龄疾甚,省郎将问疾,玄本戏曰:“仆射病可,须问之;既甚矣,何须问也?”(唐代刘肃《大唐新语·容恕第十五》)

(6)人生不满百,常怀千载忧。自身病始可,又为子孙愁。(唐代寒山《诗三百三首》)

随着汉语双音化的不断发展,唐代出现了“痊”“可”连用表示疾病痊愈的用例,我们使用爱如生中国基本古籍库对“痊可”一词进行检索、筛选后,得到如下数据:

由表1可知,“痊可”表示“痊愈”义自唐代出现个别用例之后,到宋元时期用例开始增多,至明清时期开始广泛运用。为了解“痊可”在现代汉语中的使用情况,我们使用CCL现代汉语语料库再次对“痊可”进行检索,共获得23条此用法语料。在这23条语料中,有1条出自民国时期的报刊,其余22条出自金庸《倚天屠龙记》《神雕侠侣》《天龙八部》三部语言有仿古特色的武侠小说作品。虽然两个语料库在语料选取的规模、内容方面存在差异,但数据上的明显差异仍然可以让我们得出如下结论:“痊可”一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极低,近乎消亡。相关时代“痊可”用法例释如下:

(7)兼食不相宜之物所致,但能依方疗之,无不痊可。(唐代昝殷《经效产宝·产后余血奔心烦闷方论第十八》)

(8)上各一贴,用无灰酒三升,浸磁器瓶内半月,开时,空心进二钱,轻者半月,重者一月,必然痊可。(宋代杨士瀛《仁斋直指·劳瘵证治》)

(9)请的医人看治,不得痊可,十分沉重,如之奈何?(元代郑光祖《倩女离魂》第二折)

(10)第二日早早到了崇明,相见了陆氏妈妈,问起缘由,方知病体已渐痊可,只是外甥儿女毫不知些踪迹。(明代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八)

(11)则母病绵惙,下丹药,渐就痊可。(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锺生》)

虽然“可”字作“痊愈”义在现代汉语中已几近消亡,但这种用法在方言中仍可寻得。《汉语方言大词典》中在“可”字下收录了“可盖子”一词,词条内容为:“<熟>结痂。江淮官话。”[4](P1177)另据笔者调查,中原官话的徐淮片、南鲁片中也存在将结痂称为“可疤”(徐州睢宁等地)或“可住”(河南许昌等地)的用法,这类用法多指创伤的痊愈。

二、“可”字“程度减轻”义

“痊愈”是疾病或创伤向理想状态发展的最终结果,它只强调结果,不关照过程,因此,表示“痊愈”意义的词不能受程度副词修饰,例如:*稍微痊愈、*一些痊愈。据此可知,表示“痊愈”义的“可”不能受“稍”等程度副词修饰。“痊愈”与“病症程度减轻”在语境中界限比较模糊,在不了解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即使有上下文作为佐证,也无法确定“可”在语境中究竟是强调结果还是过程,因此,是否被程度副词修饰是我们在语境中判断“可”字词义的主要方法。

(12)良久,门吏传丞相令,言:“病体稍可,明早出都堂议事。”(元末明初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八十五回)

(13)韩夫人叉手告太尉、夫人道:“氏儿不幸,惹下一天愁绪,卧病两月,才得小可。再要于此宽住几时……”(明代冯梦龙《醒世恒言》卷十三)

(14)今我病已觉少可,倦而思睡,今夜毋需人伴,妹亦请自安睡以资养息。(民国徐枕亚《玉梨魂》)

通过检索我们发现,“可”受程度副词修饰表示“病症程度减轻”的用法在元明时期的小说中用例较多,至民国时期也有个别用例,“可”多受“稍”“少”“小”等副词修饰,表示病情略微有所好转。

“可”字“程度减轻”义用法也在方言中得到了很好的保存。《汉语方言大词典》在对“可”进行解释时,共列13条义项,其中第2条内容为:

<副>不要。表示减轻程度。晋语。山西忻州[k‘?313]饭舀得~满些儿不要太满。山西太原[k‘?53]病比前些日子~嘮些咧。山西襄垣[k‘?213]、文水[k‘?i423]。元王实甫《西厢记》:“我写一简,则说送药房,着红娘去与他,症候便~。”[2](P1173)

除以上基本解释外,《汉语方言大词典》还对可唡、可哩、可勒、可啦、可些唡、可些儿啦、可点儿了、可了些儿了等词进行了解释,其意义均为“病情好转”“病轻了”,是晋语不同地区在语气词选择上存在差异的体现。

通过考察,我们发现,在晋语中普遍存在“可”表示“程度减轻”的用法,这种用法在实际的使用中比《汉语方言大词典》记录的要更丰富。“可”字表示“程度减轻”不仅可以作副词,还可以用作动词。另外,《汉语方言大词典》将其解释为“不要”有待商榷。“不要”仅适用于其列举的第一个例子“饭舀得可满些儿”,与古代注疏中的“随文释义”相类,而非其本身的意义。接下来笔者以母语山西平遥方言举例说明:

“可”表“程度减轻”可以用作动词。例如:

(15)A.吃唠药觉见咋说咧?

(吃了药感觉怎么样?)

B.可啦。

(病症减轻了。)

(16)吃唠两副药,咳嗽可些儿啦。

(吃了两副药,咳嗽减轻一点了。)

还可用作副词,例如:

(17)吃唠药今天可咳嗽啦。

(吃了药今天不太咳嗽了。)

(18)雨可下啦。

(雨下得小了。)

(19)这个袄儿可好看。

(这件衣服不太好看。)

需要说明的是“可”作动词表示“程度减轻”一般只用来表示病症的程度减轻,表示其他情况程度减轻需要与所陈述情况的动词或形容词连用,“可”在此做副词。

三、“可”字“痊愈”“程度减轻”义的历时演变

《字源》对“可”字的缘起及词义的演变进行了概括:

“可”本义是歌咏。《集韵·歌韵》:“歌,古作可。”金文及郭店战国楚简用加旁字“訶”表示这一本义……典籍用“可”的繁化字“哥”及“哥”的加旁字“謌”或“歌”字。今见古文献中,“可”的较早意义是作助动词(有时是动词),表示可以、能够。……引申为肯定、许可、值得、对(错的反义)、适合。由适合义引申为恰好、约略。由对义引申为确实(副词义)。由恰好义虚化为转折连词,作用相当于“却”。[3](P420)

张秀松(2016)在《语气副词“可”的语法意义的生成研究》一文中,采用还原主义的[分解—还原]分析方法,剥离出语气副词“可”的核心意义,即表示客观事态与主观预期之间的匹配关系,并根据语法化的一般规律(今之虚字皆古之实字)及认知语言学、历史语言学基于跨语言研究得出的普遍规律(义务情态>认识情态),认为语气副词“可”来源于“符合,适合”义动词“可”[4]。

张秀松的观点对我们探寻“可”字“痊愈”义的来源提供了重要参考,我们认为,“痊愈”义动词“可”来源于“符合,适合”义动词“可”。同时,根据平遥方言中“可”字“程度减轻”义用法的实际使用状况,结合语法化的一般规律“今之虚字皆古之实字”,我们认为晋语“可”字作“程度减轻”义的用法由“痊愈”义演变而来,最初作动词表示“病症程度减轻”,后虚化为副词与描述病症的动词连用表示“病症程度减轻”,后进一步虚化表示“各种情况的程度减轻”。

换言之,“可”字从表示“符合、适合”义的动词到最终表示“程度减轻”的副词,经历了三个过程:第一,从“符合、适合”义的动词引申出“痊愈”义的动词;第二,从“痊愈”义的动词引申出“程度减轻”义的的动词;第三,从“程度减轻”义的动词语法化为“程度减轻”义的副词。接下来,我们就这个过程发生的条件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可”字“符合、适合”的词义演变

“可”作“符合、适合”义动词的用法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不过,用例不多:

(20)故可道而从之,奚以损之而乱?(杨倞注:“可道,合道也。”)(战国荀况《荀子·正名》)

到唐代以后,“可”作“符合、适合”义动词的用例大量出现,至现代汉语仍有用例,一直绵延不绝。我们以“可人意”为例将“可”字的这一用法例释如下:

(21)吾求妇久矣,唯此君可人意,且闻其女贤,不可以失。(唐代韩愈《昌黎先生文集·试大理评事王君墓志铭》)

(22)吾友徐居厚亦知此翁可人意,而乐妻其少女焉。(宋代陈亮《龙川集·陈性之墓碑铭》)

(23)尝纳一女鬟,风姿秀雅,殊可人意。(元代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嫁妾犹处子》)

(24)芃芃翠叶可人意,此季正好勤栽培。(明代朱有燉《诚斋录·咏菊长篇》)

(25)置诸案头,微风习习,最可人意。(清代葛元熙《沪游杂记》卷二)

(26)尽管胸中无长篇巨制的素材,但也可调理出些可人意的小品……(《人民日报》,1993-03-10)

此外,“可”作“符合、适合”义动词使用还多和与身体部位相关的名词搭配,表示“符合某种要求、意愿”。现代汉语中常用的“可心”“可口”便是此种用法,山西平遥方言中也常用“可身”“可脚”等词表示衣物、鞋袜大小与实际需要完全符合。

如前所述,“可”作“符合、适合”义动词用法大致始于战国时期,在唐以后开始普遍使用;“可”作“痊愈”义动词用法大致始于隋唐五代,到宋元时期用例增多,在明清时期得到广泛使用;“可”作“病症程度减轻”义动词用法则大致始于元末明初。在时间上,“痊愈”义晚于“符合、适合”义,“病症程度减轻”义晚于“痊愈”义,具备词义演变的时间条件。

(二)词义演变中的核心意义

无论是词义演变过程中的引申规律,还是语法化过程中的语义滞留原则,都强调一个可以“一以贯之”的核心意义,连接各个义项,并在各个义项中或多或少地体现出来。接下来,我们分别就“可”的“痊愈”“病症程度减轻”义对“符合、适合”核心意义的继承、副词“可”“程度减轻”义对“病症程度减轻”核心意义的保留进行分别说明。

“可”有“符合、適合”义动词用法,可以表示“可心”(符合心意)、“可口”(符合口味),当然也可以表示“符合期望”。我们认为,“痊愈”义动词用法的生成是对“符合、适合”义动词“符合期望”这一核心意义的继承。当描述对象为疾病或创伤时,对象向符合期望的方向发展,便是“痊愈”。痊愈是疾病或创伤向理想状态发展的最终结果,而从疾病或创伤到痊愈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符合期望”便是“病症程度减轻”,病情好转。

张秀松(2016)将语气副词“可”的核心意义概括为:“表示客观事态与主观预期之间的匹配关系”[4],我们认为,这也是“病症程度减轻”义动词语法化为“程度减轻”义副词的核心意义。客观事态与主观预期之间的匹配关系包括正向匹配(即合预期)和反向匹配(即反预期)等情况。

“程度减轻”义副词“可”的用法包含合预期与反预期两种情况,接下来我们通过具体的例子进行说明:

第一,“程度减轻”义副词的合预期性。例如:

(27)雨可下了,咱们准备走哇。

(雨比刚才下得小了,咱们准备走吧。)

(28)今日超市人可多了,咱们去逛逛哇。

(今天超市的人比昨天少了,我们去逛逛吧。)

以上两例,“可”与动词、形容词连用,表示事态与说话人主观预期相符,所描述事态与之前相比程度减轻。说话人主观上期望“雨下得小一点”“超市人少一点”,而现实确实符合说话人的期望“雨比刚才下得小了”“今天超市的人比昨天少了”。

第二,“程度减轻”义副词的反预期性。例如:

(29)这块玻璃擦得可干净。

(这块玻璃擦得不太干净。)

(30)这个小小可好说。

(这个男孩不太爱说话。)

以上两个例子“可”与形容词连用,表示现实情况与说话人主观预期不相符,所描述的对象现实情况比主观预期程度减轻。具体来说就是“玻璃的干净程度”“男孩爱说话的程度”的现实情况与说话人主观上的期望相比,程度减轻。

从“符合、适合”义动词“可”的词义演变过程与“病症程度减轻”义动词“可”的语法化过程中,可以发现,无论是词义演变过程中的核心意义“符合期望”,还是语法化过程中的核心意义“(不)符合预期”,“符合”始终是其最核心的意义。

四、“可”字“痊愈”“程度减轻”义的产生机制

隐喻和转喻是认知现象,是人们认识世界重要的思维方式。隐喻是通过相似性的联系,将两种不同的事物关联在一起,而转喻则是通过相关性的联系,用一个事物指代另一个与之相关的事物。语言是人们不断认识世界的产物,因此,语言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隐喻与转喻思维。无论是词义演变还是语法化,其机制离不开隐喻和转喻的认知方式。接下来,我们对“可”字从“符合、适合”义动词引申出“痊愈”义动词、引申出“病症程度减轻”义动词、语法化为“程度减轻”义副词这个过程,从隐喻与转喻的角度,就其机制进行分析。

首先,从“符合、适合”义动词引申出“痊愈”义动词体现隐喻的认知方式。“可”作“符合、适合”义动词常接宾语表示符合口味、符合尺寸、符合心意等意义,基于符合某种要求的相似性,引申出符合期望的意义,当符合期望的意义出现在患病或遭受创伤的语境中时则产生符合当时期望的“痊愈”用法。

其次,从“痊愈”义动词引申出“病症程度减轻”义动词体现转喻的认知方式。从患病或遭受创伤至痊愈有一个疾病或创伤病症程度逐渐减轻的过程,由于痊愈与病症程度减轻均与患病、遭受创伤这一背景具有相关性,因此,“可”字在“痊愈”义的基础上引申出了“病症程度减轻”的用法。

再次,从“病症程度减轻”义动词语法化为“程度减轻”义副词体现隐喻的认知方式。以语义的相似性为基础,“可”字“病症程度减轻”义的动词用法虚化到副词用法,接着,“病症程度减轻”这一意义进一步虚化,出现了其他情况“程度减轻”的用法,从原先只适用于“病症”到广泛地在其他情况适用,体现了隐喻的认知方式。

在“可”字词义的演变与语法化过程中,隐喻与转喻的认知方式交错发挥作用,充分体现了隐喻与转喻在人们认识世界、语言运用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隐喻与转喻的认识方式也不是完全割裂开来的,两种方式在语言的发展过程中共同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Z].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1.

[2]许宝华,[日本]宫田一郎主编.汉语方言大词典[Z].北京:中华书局,1999.

[3]李学勤主编.字源[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

[4]张秀松.语气副词“可”的语法意义的生成研究[J].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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