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研究
2019-08-09华勇
华勇
摘 要: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可靠的信用,征信是确定信用的唯一渠道。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征信审查已作为金融业务开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无论是传统或是当下互联网金融业,有一套切实、合理的征信体系予以帮助确定经济人的信用,是促进业务稳定开展、行业健康绿色发展的基础。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征信 完善
近年,中国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由肆意生长过渡到精耕细作,当下的发展方针也应基于此现状再进行深层次的细化,适当减速,以如何稳定、长远、全面化的发展为目标,同时虽市场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信用不仅仅关联企业与个人,也直接影响整个行业标准。俗话说一传十十传百,环境由人造就,若形成了一种被默认了的规矩,继而便会影响到更多人,乃至整个行业,不仅仅损壞公共利益与社会公平,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经济发展。因此,如何有效结合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征信发展情况,而制定、选择对应的征信模式,是当下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管理要点之一。
一、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数据标准不统一,信息孤岛严重
当前我国主要有企业与个人两种征信系统。人行的系统只归纳了银行与金融机构的资金交易、借贷活动,面对全社会来说则覆盖面不够全面,例如小额贷款这一饱受诟病的资金交易行为则无法被公证记录。2015年央行发布《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旨在通过社会相关机构的融合,联合建立覆盖到所有互联网企业的金融信息的共享化信息平台。但如今各大互联网企业对用户、客户的数据收录标准各不相同,共享难度角度。一方面由于企业均各自开展金融业务,对客户的信用数据的采集、审核标准不统一。另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征信的数据标准与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未形成统一,以至于各大互联网企业之间的互联网征信系统与传统的征信系统之间实现数据的共享化难度较大,囿于商业秘密性问题,在当下基本上无法进行有效改善。各大平台之间出现信息孤岛问题,即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用风险增加,跨平台违约的不良现象时常发生。
(二)个人信息隐私安全无法百分百保证
当前,国内《个人信息保护法》尚未明确界定征信内容范围,即导致不少企业打着大数据分析的旗号随意采集用户个人信息,自动将用户的平台的交易数据、财务情况、消费习惯、信用交易信息进行数据整合与分析,有些为了根据数据分析而进行针对性的营销活动,有些则是售卖个人信息而不当得利。未严格执行“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散布个人信息”的规定,同时既未向用户展示隐私保证协议、又未未其进行个人信息、信用信息、隐私信息的分类对待。根据路透社对信息贩卖者和金融家的非常规采访中透露,个人数据如今几乎透明化,而普遍都能进行交易,营销团队、保险公司、贷款企业、以及骗子以极低的价格获得用户信息。据2018年发布的《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调查报告》显示,采访人员中超80%曾遭遇个人信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外界得知。
(三)监管体系、管控措施的不完整
征信行业的现行标准是《征信管理条例》,对互联网企业在进行信息的收集、使用等行为方面未建立针对性的管控体系,对用户信息的泄露、篡改等问题,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约束管理。此外,当前我国现行的大部分征信监管主要涉及在传统征信机构如人行与央行等等,而针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活动较为分散且目标不明确,继而造成互联网金融征信的进入门槛不高,标准要求、市场秩序均未达到统一,甚至出现恶性竞争现象。同时,征信机构的商业化活动正处于起步阶段,对信息安全的风控管控缺乏可靠稳定的经验与技术,对数据使用活动的审查授权、数据源追踪管理等活动无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能力较差,对信息安全风险管理能力不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系列的问题,严重阻碍了互联网金融征信工作的可靠、稳定、有秩序的开展。
二、推动互联网金融征信发展策略分析
(一)加大力度建设互联网信息共享机制
政府应当主动、大力建设互联网金融征信平台。当前我国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征信平台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是人行空控股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的NFCS、中诚信券与北京融惠众的MSP系统,可将这两种当相对稳定的系统进行拓展,建立在央行征信之下的子系统,可实现互联网金融征信企业之间的信心共享、透明化管理,以此攻克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资金交易平台、社交活动、网贷活动等互联网企业的全面信息共享。其次,可建立互联网金融征信行业协会。通过对信用信息的合法收集、整合利用,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稳定提供准确、标准、优质的数据信息,有效防止信息泄露、个人骗贷多头借贷的恶劣行为。
(二)加大失信惩罚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不遵守规矩行为,严格的失信惩罚是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套严格、有效、合理的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其应有效用的基础保障。失信惩罚机制作为一项社会性的活动机制,主要依托全国范围内的征信数据,借助数据信息的透明公开化,对市场征信环境予以一定的调整,对失信企业、个人进行相应的惩罚管理,重则即进行刑事管理,在信用遵守意识上提高对违约成本的认知,切实打击市场失信行为。若想建立健全的惩戒机制,核心要点是促使其违约成本大于项目的预估平均收益,情节严重者可对其进行社会公示,经过市场的择优淘劣,以提高失信者的违约成本。同时可借鉴支付宝对信用遵守的福利模式,信用值优秀的企业或个人,可予以一定的福利,让其感受到进行最基本的遵守信用便可收获荣誉而更加提高信用遵守程度。那么最主要便是完善信用评估体系,对征信机构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分析,明确评级标准,将评价方法透明化并加以宣传,提升信用评审的社会公信力,不断完善、创新激励模式,从意识上建立起守信的重要性及福利性。
三、结束语
当下信息爆炸时代,对其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过程中,除了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管控体系以外,主要应当以我国国情为主,基于发展方针结合市场环境变动情况,建立具有针对性、统一性且多元化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放眼当下市场环境,政府应当加快速度建立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审核的统一标准,从行业规范、监管体系等基础政策加强信息共享机制的落实。加快互联网金融征信工作的法律法规管控的建设效率,必须先明确其主体目标、落实主体责任制,为征信厚度提供可靠的法律管控、权益保障。对信息安全的建设,不断加强监控、追踪等一系列后台工作的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征信企业对数据库系统、内控系统的完善,全面性的建设风控管理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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