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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乐师顿仁与曲家何良俊交游考

2019-08-06辜梦子

文化遗产 2019年4期
关键词:教坊乐师杂剧

辜梦子

顿仁是明代戏曲乐师,活跃于正德、嘉靖年间,赵山林《安徽明清曲论选》称其为“戏曲史上乐师见诸文献记载的第一人”[注]赵山林:《安徽明清曲论选》,合肥:黄山书社1987年,第43页。。他的籍贯不详,据王士祯《池北偶谈》卷十二《谈艺二》“金陵旧院有顿、脱诸姓,皆元人后没入教坊者”,[注](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十二《谈艺二》,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87页。其祖上或为元朝归附之人。顿仁原在南教坊,正德南巡时入为供奉,梅鼎祚《顿姬坐追谈正德南巡事》题注“姬之先有优顿仁擅琵琶,及角妓王宝奴俱见幸”[注](明)梅鼎祚:《鹿裘石室集》卷十九,明天启三年玄白堂刻本。即指此事,之后随驾北上。晚年被何良俊聘为家班乐师,事迹见于何氏《四友斋丛说》并被多家引录,后人并有诗词歌咏之。然目前未有关于顿仁的专题研究,对顿仁和何良俊的曲学理论之理解亦有未尽之处,笔者试将顿仁与何良俊交游的史料进行梳理和解析,探讨他们的戏曲史意义。

一、顿仁的北曲传演

法曲又称法乐、法部,魏晋南北朝称作法乐,因其用于佛教法会而得名。原为含有外来成分的西域音乐,后与汉族的清商乐结合形成法曲,产生于隋朝,至唐朝发展至极盛。演奏乐器有铙钹、钟、磬、幢箫、琵琶等。相传唐玄宗酷爱法曲,命梨园弟子学习,称为“法部”。 到了两宋之际,法曲渐趋衰亡,但在宋金杂剧、金元院本中尚有法曲的艺术因子存在。[注]关于法曲的兴衰演变,参见黎国韬、李敏《法曲乐官考略》,《戏曲与俗文学研究》第五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125-134页。明中叶的“法曲”应该即以上述形式流传。清人余怀《板桥杂记》记曰:“教坊梨园单传法部,乃威武南巡所遗也。”[注](清)余怀:《板桥杂记》上卷《雅游》,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页。顿仁入宫供奉,演奏内容就是“法曲”这种带有古乐和北曲成分的戏曲音乐。后来他随驾北上学习金元杂剧并对其推崇备至,这和他擅奏“法曲”的记载是相合的。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词曲》记录顿仁与何氏论曲之语,经常论及“弦索”“入弦索”“上弦索”。“弦索”在戏曲文献中高频出现,指代的具体意义复杂多变,其本意为三弦、琵琶、阮等弹拨乐器;后因北曲、杂剧多用弦索伴奏,用于代指北曲杂剧;又指弦索新声、弦索官腔、弦索调等。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认为:“‘可上弦索’仅是一个音乐技术上的配器问题,而且,从后来记述的发展来看,任何剧曲,都能上弦索——其剧在当时尚未上弦索,未必就能说明那个剧不能上弦索”[注]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下册),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第699页。;杨氏将“弦索调”归为“民间歌曲”,称何良俊家班的乐师顿仁“以能《弦索调》知名”。[注]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下册),第799页。对此,笔者持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入弦索”的确是音乐配器问题,但非仅指配器。无论南北曲,皆可配合弦索乐器演奏。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明太祖朱元璋命人将南戏《琵琶记》打入弦索。从音乐配器的角度来说,杨氏的说法是成立的。但是,明中叶以来文人们热衷谈论的“入弦索”,却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许多研究者认为,在何良俊的语境中,“北曲”与“弦索”是几乎等同的概念,《四友斋丛说·词曲》却有若干看似自相矛盾的说法:

郑德辉杂剧,《太和正音谱》所载总十八本。然入弦索者,惟《梅香》《倩女离魂》《王粲登楼》三本。

南戏自《拜月亭》之外,如《吕蒙正》“红妆艳质,喜得功名遂”,《王祥》内“夏日炎炎,今日个最关情处,路远迢遥”,《杀狗》内“千红百翠”……皆上弦索,此九种即所谓戏文,金元人之笔也。[注](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三十七《词曲》,万历七年刻本。该书先后四次印刷,卷数陆续增加,分别为十六卷(无卷目标题)、二十六卷、三十卷、三十八卷,除三十卷本外皆存世。

已有许多研究成果表明,“入弦索”不仅仅是南北曲和乐器的问题,还包括了文体、音律、唱腔等多重规范的含义。[注]参见陈文革《“入弦索”与“以曲律词”——兼论明代中晚期曲学理论的“文本位元”倾向》,《音乐研究》2012年第3期;毋丹《弦索南曲化:明清戏曲受众的倾向及南北曲声律之变迁——以〈北西厢〉工尺谱为例》,《文化遗产》2018年第4期。

第二,顿仁擅长的弦索,应该是宫廷音乐,而非民间歌曲。首先,顿仁原在南教坊,侍奉过武宗南巡,顾璘《武皇南巡旧京歌》描绘当时宫廷乐师演奏的情形,清楚说明行宫中演奏北调,不奏南曲:

白发梨园老乐师,锦胸花帽对弹丝。

行宫只奏中和调,解厌南朝玉树词。[注](明)顾璘:《息园存稿诗》卷二《武皇南巡旧京歌》,顾璘《顾华玉集》,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清汪彦博亦有诗歌咏顿仁,称其音乐来自宫廷:

法曲蛾儿旧乐工,当年传自玉熙宫。

一从顿老琵琶歇,北调于今迥不同。[注](清)汪彦博:《灯市春游词》,盛大士《蕴愫阁诗集》卷四,《清代诗文汇编》第五〇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33页。

如前所说,虽然南北曲皆可打入弦索,但从顿仁的叙述来看,教坊对“入弦索”的南北曲还是有很严格的区分,比如:

南曲中如“雨歇梅天”,《吕蒙正》内“红妆艳质”,《王祥》内“夏日炎炎”,《杀狗》内“千红百翠”,此等谓之慢词,教坊不隶琵琶筝色,乃歌章色所肄习者。

这四种南曲,皆列在后面何良俊所举九种“上弦索”的南曲之中,但是教坊并未将其归入“琵琶筝色”即弦索部,而归入“歌章色”。

何良俊请顿仁教习的《伯喈》曲,其实就是打入弦索的南戏《琵琶记》,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五“歌章色”,内容大部袭自《四友斋丛说》,其中明确说明“何柘湖尝令仁以《伯喈》一二曲教弦索”。对此顿仁的回答是:

《伯喈》曲,顿仁都唱得,但此等皆是后人依腔按字打将出来,教坊原不唱,终不入调。[注](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六,明隆庆三年活字印本。

由此推测,在此语境中,顿仁掌握的“弦索”,主要指的还是打入弦索的北曲杂剧,然而这种艺术形式到万历年间似乎就已经接近消失,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称:

嘉隆间,度曲知音者有松江何元朗,畜家僮习唱,一时优人俱避舍。然所唱俱北词,尚得金元蒜酪遗风。予幼时犹见老乐工二三人,其歌童也,俱善弦索,今绝响矣。

万历年间,曲坛北衰南盛已成定势,昆山腔更是成为文人新宠,如顾起元所说:

今又有昆山,校海盐又为清柔而婉折,一字之长,延至数息,士大夫禀心、房之精,靡然从好,见海盐等腔已白日欲睡,至院本北曲,不啻吹箎击缶,甚且厌而唾之矣。[注](明)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九“戏剧”条,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303页。

在这种背景之下,沈宠绥的昆腔曲学著作《弦索辨讹》《度曲须知》应运而生,其中亦多有论及北曲弦索趋于消亡之语:

其北词之被弦索者,无谱可稽。[注](明)沈宠绥:《弦索辨讹序》,《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五册,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第19页。

至如弦索曲者,俗固呼为北调,然腔嫌袅娜,字涉土音,则名北而曲不真北也。[注](明)沈宠绥:《度曲须知》上卷“曲运隆衰”,《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五册,第189页。

虽然,今之北曲非古北曲也,古曲声情雄劲悲激,今则尽是靡靡之响;今之弦索非古弦索也,古人弹格有一,成定谱,今则指法游移而鲜可捉摸。[注](明)沈宠绥:《度曲须知》上卷“弦索题评”,《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五册,第202-203页。

现在存世的弦索谱,皆是弦索南音化之后的作品,所谓“古弦索”已经不存,然《四友斋丛说》记顿仁语曰:

况弦索九宮之曲,或用滚弦、花和、大和、钐弦,皆有定则。[注](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三十七《词曲》,明万历七年刻本。

此书初印本的记述则更为具体:

弦索自金元以来,九宫之曲皆有定数,某曲该用滚弦,某曲花和弦,某曲大和弦,某曲钐弦,亦有定则。[注](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六,明隆庆三年活字印本。

这里清晰地说明了顿仁所指是传自金元的弦索曲谱,其宫调和演奏手法皆有固定规则,也就是沈宠绥所称“弹格有一,成定谱”,由此可以证明,顿仁掌握和传演的就是以北曲为主的“古弦索”。

二、顿仁与何良俊的曲学理论

何良俊对顿仁的曲学观点深为推崇,最为集中的体现是用大篇幅记录了顿仁对南北曲的看法,这是后人了解顿仁曲学理论最重要的史料,其中以十六卷初印本的记述最为清楚详尽:

对顿仁的曲学观点,杨荫浏认为这是“顿仁抬高自己的技术,把弦索之配北曲,说得高不可攀,把当时广泛流行,已达极高成就的南曲音乐,说得一文不值。这是轻视南曲,抬高弦索,不承认南曲能用弦索。”另一方面,又引用沈德符《顾曲杂言》“弦索入曲”片段称其观点相反,“上述的两个方面,都只能代表一些个人狭窄的门户之见,都是主观片面的,与实际不符的。”[注]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下册),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第902页。

陈维昭则提出完全相反的结论:顿仁、何良俊一直致力于把南曲“弦索化”。“于《中原音韵》《琼林雅韵》终年不去手”的顿仁,是将南曲“北曲化”的实践家。他曾说:“南曲中如‘雨歇梅天’、《吕蒙正》内‘红妆艳质’、《王祥》内‘夏日炎炎’、《杀狗》内‘千红百翠’,此等谓之慢词。教坊不隶琵琶筝色,乃歌章色所肄习者。南京教坊歌章色久无人,此曲都不传矣。”“琵琶筝色”指弦索部,“歌章色”指以南曲入弦索。晚明著名藏书家蒋之翘有宫词曰:“曲宴经年空复情,挡弹莫怪手旋生。纵令尽解歌章色,谁向君前敢奏声。”自注曰:“弦索止唱北调,亦有以南曲入之,名歌章色。此正德间顿仁随驾至北京流传者。”“歌章色”是顿仁“南曲弦索化”戏曲实践的直接成果。[注]陈维昭:《何良俊的戏曲批评与其“文统观”》,《文学遗产》2013年第3期。

与上述两位学者的观点不同,笔者认为:这段文字的核心问题,不在于弦索与南曲的关系,而是对南北曲谱的评价。

其一,顿仁对南曲打入弦索的看法是“教坊原不唱,终不入调”“然不按谱,终是野乐”,鄙薄之意非常明显,虽然后续印本改为“然不按谱,终不入调”,但基本态度是没有变化的。何良俊列举了九首“皆上弦索”“皆入律”的南曲,这种说法应该也得到顿仁的认可。顿仁并非杨荫浏所称的“不承认南曲能用弦索”,而是坚持以宫廷教坊作为审美依据,即使如《琵琶记》这样的名作打入弦索,也是“教坊原不唱”;即使那四首“上弦索”“入律”的南曲,在教坊也不属琵琶筝色,而为歌章色所习。一个对南曲入弦索持如此态度的乐师,更不可能如陈维昭所称致力于“南曲弦索化”。

其二,杨荫浏对《四友斋丛说》《万历野获编》等史料的解读有值得商榷之处。与顿仁、何良俊生活年代较为接近的顾起元,撰有笔记《客座赘语》,成书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其卷五有“歌章色”条,内容大致转录顿仁论曲部分,此条之题意即强调“南曲入弦索乃歌章色所肄习者”。

生活年代稍晚于顾起元的沈德符,其《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弦索入曲”条亦录自《四友斋丛说》:

杨荫浏节引“今吴下皆三弦合南曲”至“盖南曲不仗弦为节奏也”一段,解读为“这是重视南曲,轻视弦索,反对南曲去用弦索”,是与顿仁“轻视南曲,抬高弦索”完全相反的意见。这与史料的准确含义似相去甚远。

沈德符先引“南曲箫管谓之唱调,不入弦索,不可入谱”一句,既为箫管伴奏,自然不入弦索;继而说明作者所处时代背景,即沈璟《南曲全谱》流行于世,北九宫谱无人问津,再次引述顿仁的话之后,明确表示赞同,“此说真不易之论”,此说当指顿仁关于南北九宫差异的论点。既然南北曲谱、乐器皆有如此大的差异,那么“今吴下皆三弦合南曲,而又以萧管叶之”就显得不伦不类。“箫管可入北调”则为另起之论点,重点亦非“弦索不入南词”,而是说明南北曲与弦索的关系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可以说,在南北宫谱的区别问题上,沈德符和顿仁的观点是一致的。

其三,关于顿仁的史料,记述的皆是他随驾至北京学得金元杂剧之事,并无提及他将南曲打入弦索、带入北京之事。陈维昭引用的蒋之翘宫词注文亦须重新释读:“弦索止唱北调,亦有以南曲入之,名歌章色。此正德间顿仁随驾至北京流传者。”歌章色是教坊分部之名,非指打入弦索之南曲,“名歌章色”之“名”,可解为“占有”,亦即隶于、属于歌章色之意。“此正德间顿仁随驾至北京流传者”,非指顿仁将南曲打入弦索,随驾带到北京流传。传播的途径恰恰相反,“此”指前面“弦索止唱北调,亦有以南曲入之,名歌章色”之事,意为顿仁将其随驾至北京教坊“南曲入弦索属歌章色”的见闻传播开来。

概而言之,虽然顿仁对南曲的确持有轻视态度,但是他的叙述重点并非“南曲不能合弦索”或者致力于“南曲弦索化”,而是论述南北曲谱的差异。何良俊和顿仁所处的时代,已有南曲曲谱出现,如蒋孝修订的《旧编南九宫谱》等。顿仁认为:南曲即使打入弦索,“然不按谱,终不入律”;以弦索九宫(北九宫)作为判断的标准,南九宫散漫、随意、不够严格、“终不入调”。与何良俊注重评论戏曲题材、文辞的文人视角有所区别,顿仁对曲谱规则有着更多的关注和见解,这与其乐师的身份是相符的。

三、顿仁与何良俊的家乐

南京是正德南巡的驻跸之地,伎乐风气大盛。因其靠近苏州、杭州等经济文化发达的地区,交通便利,声气相通,又因沿海地区的倭乱,许多人避难迁居于此,从而聚集了一大批著名的文人士大夫,包括顾璘、王世贞、冯梦桢、吴承恩、黄姬水、金鸾等。他们交游唱和,结成社团,南京由此成为明中叶复古风潮的重要据点之一。

何良俊便是其中之一,他屡试不第,嘉靖三十二年特授南京翰林院孔目。何氏家族拥有戏班,何良俊仕途失意转而寄情词曲,他在著作中多次提及家班:

余家自先祖以来,即有戏剧。我辈有识后,即延二师儒训以经学,又有乐工二人,教童子声乐,习箫鼓弦索。余小时好嬉,每放学即往听之。[注](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三《史九》,明万历七年刻本。

余小时好饮,然力不胜酒,饮辄醉,辄复有酒失。至年近四十,而有幽忧之疾,盖濒于不起矣,遂弃去文史,教童子学唱,每晨起,即按乐至暮,久之遂能识其音调。[注](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三十三《娱老》,明万历七年刻本。

盖因小时喜听曲,中年病废,教童子习唱,遂能解其音调知其节拍而已。[注](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三十七《词曲》,明万历七年刻本。

家有园池数亩,时与鱼鸟狎玩,又教童子以新声。积习既久,渐知声调,时时抚掌按节,低昂至暮。[注](明)何良俊:《何翰林集》卷十九《与王槐野先生书》,明嘉靖四十四年刻本。

然而何氏最为自得的不仅是家族拥有戏班,而是家班所掌握、表演的大多是金元人杂剧词,十六卷本中称这些内容“南京教坊诸色人不但不能唱,亦不知有此曲”。何良俊自己对金元杂剧的偏爱和藏书条件是缘由之一,如他自称“余家所藏杂剧本几三百种”[注](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三十七《词曲》,明万历七年刻本。,万历间沈德符记曰:“何(良俊)又教女鬟数人,俱善北曲,为南教坊顿仁所赏。”[注](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词曲》“弦索入曲”条,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641页。焦循《剧说》亦沿沈氏之说。[注](清)焦循:《剧说》卷一,《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八册,第89页。而更关键的因素,就是聘请宫廷乐师顿仁担任家班教习。

《四友斋丛说》十六卷初印本对顿仁学习杂剧的渊源和顿氏言论记录得最为详细:

余家小鬟记五十余曲,而散套不过四五段,其余皆金元人杂剧词也。南京教坊诸色人不但不能唱,亦不知有此曲。老顿云:“顿仁在正德爷爷时随驾至北京,在教坊学得,怀之五十年。每供筵所唱,皆是时曲,此等曲并无人问及,今不唱已五十年,不意垂死遇一知音。余在杂剧中数年披览,其间好词,心之所喜者,亦已传得十之七八矣,是虽曲艺,然可不谓之一遭遇哉!”[注](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六,明隆庆三年活字印本。后续印本亦有此段,而文字较简略。

较之后续印本,初印本的记载篇幅最长,更为突出了顿仁所掌的金元杂剧词之稀有、失落时间之长,以及何氏家班的传习程度。沈德符记曰:“顿曾随武宗入京,尽传北方遗音,独步东南。”[注](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词曲》“弦索入曲”条,第641页。因此,何良俊的记载看似强调北曲杂剧之衰微,实则凸显了他对家班传习北曲的得意,在明中叶兴起的复古思潮中,拥有顿仁这样精通北曲的宫廷乐师教习家班,显然是一个值得推崇的风雅之举。

在日常交往中,何良俊与顿仁对戏曲艺术多有切磋。因为顿仁是北曲行家,所以何氏专门记录他们的审美意见一致,以及纠正顿仁教唱曲词的错字等,亦有显示自己在戏曲、文字方面的深厚修养之意。

如他们都对王实甫《歌舞丽春堂》中的词句表示赞赏:

王实甫不但长于情辞,有《歌舞丽春堂》杂剧,其【十三换头】【落梅风】内“对青铜猛然间两鬓霜,全不似旧时模样”,此句甚简淡。偶然言及,老顿即称此二句,此老亦自具眼。

在辨别字音开口闭口时与顿仁的争论:

老顿于《中原音韵》《琼林雅韵》终年不去手,故开口闭口与四声阴阳字,八九分皆是,然文义欠明,时有差处。如马东篱《孤雁汉宫秋》其【双调】【尾声】云:“载离恨的毡车半坡里响。”“毡”字他教作闭口,余言:“‘毡’字当开口。”他说:“顿仁于韵上考索极详,此字从‘占’,当作闭口。”余曰:“若是从‘占’,果当作闭口,但此是写书人从省耳,此字原从‘亶’,‘亶’是开口。汝试检‘毡’字正文,无从‘占’者。”渠始信,教作开口。

在十六卷初印本中,何氏记纠正伎人演唱错字,亦提及顿仁,后续印本则删去此一句:

乐府词,伎人传习,皆不晓文义,中间固有刻本字差,因而承谬者;亦有刻本原不差而文义稍深,伎人不解,擅自改易者,如《两世姻缘》【商调】【金菊香】内“眼波眉黛不分明”,今唱都作“眼皮”,虽老顿亦唱“皮”字。一日小鬟唱此词,金在衡闻唱“波”字,渠抚掌乐甚。渠云:“吾每对伎人说此字,俱不肯听,公能正之,殊快人意。

清代查慎行《金陵杂咏二十首》之十二是对顿仁生平事迹的高度概括,前两句记述顿仁担任宫廷乐师的经历,后两句就是描述顿仁与何良俊切磋曲艺、互为知音的事迹,其诗曰:

顿老琵琶擅教坊,供筵法曲别歌章。

故须小技通文义,垂老知音付漫郎。[注](清)查慎行:《敬业堂诗集》卷一《金陵杂咏二十首》,《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清康熙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6年,第12页。

余论:乐师顿仁的历史形象之变化

顿仁与同时代的查鼐,都是琵琶乐师,都因侍奉武皇南巡而名噪一时,后顿仁随驾北上,出身于商贾世家的查八十则托贾而游,纵浪江湖。在后人的记述里,他们都曾被比拟为唐玄宗时期备受恩宠、安史之乱后流落江湖的宫廷乐师李龟年、贺怀智等。

然而两人的历史形象却有很大的不同。汪道昆《查八十传》塑造了查鼐技艺高超、豁达脱俗的“节侠”形象,[注]关于明代清弹琵琶乐师查鼐的生平事迹和历史形象,笔者另有专文论述。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开始,顿仁就是将金元杂剧“怀之五十年”“垂死遇知音”的落寞乐师。沈德符称顿仁“暮年流落,无复知其技者,正如李龟年江南晚景。”[注](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词曲》“弦索入曲”条,第641页。顿仁的形象一直延续着悲凉、哀怨的基调。

在隆庆、万历年间,文人士大夫对顿仁的记述主要聚焦于他的曲学见解,到明清易代之际发生了变化。明亡以后,因为既是前朝陪都,又是正德南巡驻跸之地,还曾是南明弘光政权的都城,南京蒙上了浓重的遗民色彩。昔日金陵声乐之繁华、秦淮伎人之遭遇,便成为凭吊前朝、追忆往事的重要寄托,乐师顿仁就是一例。如戴文灯《白下》“一曲琵琶传顿老,两行烟柳棹秦淮”、[注](清)戴文灯:《静退斋集》卷五《白下》,《清代诗文汇编》第三六一册,第390页。张九钺《秦淮残柳词》“南朝顿老风流尽,莫倚琵琶唱柳枝”[注](清)张九钺:《陶园诗集》卷三“江帆集”《秦淮残柳词》,张九钺著,雷磊校点《陶园诗文集》,长沙:岳麓书社2013年,第158页。、钱谦益《金陵杂题绝句二十五首继乙未春留题之作》“顿老琵琶旧典刑,檀槽生涩响丁零。南巡法曲谁人问,头白周郎掩泪听。”上述诗文中的“顿老琵琶”,即代表曲高和寡的音乐技艺和繁盛凋零的前朝往事。

戏曲乐师顿仁的事迹,集中见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以及顾起元《客座赘语》、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焦循《剧说》等,他在南北曲谱、字音、配器等方面的见解,是何良俊戏曲理论思想的组成部分,在明代戏曲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值得深入剖析和解读。顿仁的历史形象,从明中叶专擅北曲、传习杂剧的乐师,到明清之际发生转变,被视作为正德南巡、伎乐大盛的符号之一,成为诗文中凭吊前朝、繁华没落的悲凉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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