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科技巨头
2019-08-02张丹陈晓平
张丹 陈晓平
多年来,一直因反竞争行为在欧洲受罚的脸书(Facebook)、亚马逊(Amazon)、谷歌(Google)和苹果(Apple)等大型科技公司,正处于美国新监管时代的风口浪尖。
美国监管机构的呼声日渐高涨,要求调查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垄断活动,及其所收集的数据对隐私和民主进程的影响。据传,司法部正计划对谷歌进行反托拉斯调查。最近,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发起内部的反垄断调查。
官司缠身
2018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宣布调查脸书涉及用户隐私的相关活动。长期以来,科技公司一直是共和党的矛头所指,它们现在也受到民主党的攻击。
值得注意的是,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民主党参议员伊丽莎白·沃伦(Elizabeth Warren),在角逐2020年总统大选时呼吁与科技巨头们分手。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在推特发文道:“不合理的、集中的经济力量握于一小撮人之手,对民主而言是危险的——特别当数字平台控制内容时,自我监管的时代已经结束。”
呼吁加强对科技巨头的监管之际,这些公司的平台影响力与日俱增,其失察或不当恰好脱离了美国现行法律的管制框架。专家们表示,它们全新的商业模式也要求重新评估反垄断法。
这一次,美国看起来正在追随欧洲。
谷歌正就最新的17亿美元罚款提起上诉,欧洲监管机构指控其在网络广告市场存在反竞争行为。根据TechCrunch的一份报告,这一处罚紧随近年来的另外两项罚款——安卓(Android)因相关反竞争行为被罚50亿美元,谷歌购物(Google Shopping)因触犯反垄断规定被罚款27亿美元。
“针对谷歌的指控非常有力,”沃顿商学院运营、信息和决策学教授埃里克·K·克莱蒙斯(Eric K. Clemons)表示,欧盟正严惩所见到的滥用平台权力行为。
争论的核心不在于公司规模本身存在问题,而在于它们的具体行为。例如,“脸书正被联邦贸易委员会提交调查,更多因其滥用消费者、滥用消费者数据,及其缺乏透明度而导致的濫用,而非它的垄断权力。”克莱蒙斯说。
“科技巨头拥有非传统的商业模式,因此调查本身会非常深入到位。”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Davis)技术管理系主任赫曼特.巴加瓦(Hemant Bhargava)补充说。基于巨头们所遭致的投诉,他认为调查的结果“更多的将是(就监管)反思,而不是惩罚性的行为”。
劣迹斑斑
巴加瓦表示,谷歌的问题在于“(缺乏)一个明确的框架,就如何组织搜索结果可对搜索引擎进行监管”,也与谷歌如何利用其搜索引擎优势在其他市场获得协同效应有关,“在一定程度上,欧洲、印度和美国对谷歌的投诉总是,他们偏袒自己的资产或附属公司,从而损害了其他公司的利益”。
克莱蒙斯指出,所谓“谷歌的最大危险”来自两方面:一个是“滥用搜索成本”,在计算商品销售成本时,部分产品的关键词成本是最重要因素之一,甚至可能高达商品售价的一半。
另一个是谷歌利用平台上的限制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能力。
例如,安卓是一个免费的、开放源代码的操作系统,谷歌要求那些希望访问谷歌商店(Google Play Store)的设备制造商,将谷歌设为默认搜索引擎,并且预装某些应用程序,包括谷歌浏览器, YouTube和谷歌搜索APP(该要求遭致了欧盟委员会2018年的罚款)。
亚马逊的情况则不同。
克莱蒙斯表示,亚马逊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为成千上万的小卖家提供了一个交易场所,该公司一直在“系统性地打击那些他们宁愿直接与之竞争的公司,此种对小商贩的权力滥用,确实违反了美国的现行法律,这令人担忧”。
对亚马逊更大的担忧在于,其利用Alexa虚拟助手决定未来使用哪些卖家的潜力。
例如,“如果Alexa决定我的‘智能冰箱该进货了,Alexa会向谁下订单呢?”它将会从亚马逊或全食超市(亚马逊于2017年收购的连锁超市)订购。
同时,遏制脸书就是要阻止“破坏全世界民主进程”的行为。在剑桥分析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丑闻中,这家英国公司未经脸书用户同意,使用其数据在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和英国脱离欧盟公投中左右公众舆论。
“腐败的政府愿意支付巨额资金影响(民众)投票,因此,(脸书在其中的角色)是一项肮脏的业务,它需要一个监管机制。”克莱蒙斯说。
此外,科技巨头对待供应商及其他合作伙伴的方式,长期以来一直是监管机构的一个议题。
“就谷歌、亚马逊与其供应商、客户等的合同实践,一直有大量投诉,排他性协议是个大问题。” 沃顿商学院法律研究和商业道德教授赫伯特.霍文坎普(Herbert Hovenkamp)向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表示,“其中一家公司会与供应商进行这样的交易:要求供应商承诺不向任何其他公司出售产品,或者提供市场份额折扣,在此情况下,一个供应商将因不与其他公司交易而获得折扣。”
拆分有效吗?
监管措施的麻烦在于,它们通常是事情发生后制定的。
“在钢铁或石油行业出现大规模垄断之前,我们并没有一个针对钢铁或石油行业大规模垄断的政策,就像我们现在没有针对滥用搜索或滥用安卓操作系统的监管政策;就利用数据以支持菲律宾的残暴政权或操纵美国选举,我们同样没有合适的监管结构。”克莱蒙斯说。
监管电子商务也是如此。
“那些开始从事电子商务的公司……多年来为所欲为,钻了监管框架的空子。”巴加瓦认为,监管电子商务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
这意味着,谷歌涉嫌滥用搜索权力这类问题可能很难有效监管。“就商业模式而言,这是一个不同的世界。我们真的不清楚,求诸何种法律,我们可以要求搜索引擎改变其呈现搜索结果的方式。”巴加瓦说。
他建议,一种可能的方法是,“也许我们需要制定法律,让‘平台一词出现在法律中……我们需要认识到,这是商业模式的一个根本性变化,必须由适合它的法律进行约束;其次,应该确定新法律如何追溯适用于现有企业。”
另一方面,克莱蒙斯想知道,目前监管平台公司的努力,是否会产生意想不到的负面后果,比如增强中国竞争对手的实力?
“如果我们过度监管美国的科技巨头——尽管我确实担心其道德标准和独立性事宜,我们会为中国大开方便之门吗?……如果我们允许中国主导搜索、购物和社交网络,那情况会变成怎样?”
如果过度监管最终加强了中国在搜索等领域的实力,“情况可能会更有挑战性,”巴加瓦说,在线搜索、购物和社交网络的互联性也会引起其他风险,“没有任何办法阻止一家受到青睐的中国公司变得日益强大,逐渐渗透到美国消费者的方方面面,并基于此向其他领域扩张。”
有人呼吁拆分大型科技公司,尚不清楚将谷歌搜索引擎及其他活动分拆到不同公司会带来什么好处。
“(谷歌的)搜索引擎目前是免费的,他们在将公司拆分为较小的实体后如何盈利?在我看来,现今分拆并不是正确的补救办法,法律需要确认,有一天分拆这家公司或许是合适的。”巴加瓦表示。
克莱蒙斯指出,将谷歌的搜索产品拆分为多个搜索引擎,“可能致使卖家的搜索成本更高”,需要有一种处理搜索问题的新方法,例如,“将安卓(单元)与谷歌应用程序及谷歌搜索分离,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坏主意。”
巴加尔解释,这可能与药品专利制度有若干相似之处。制药商投资数十亿美元开发新的治疗方法,美国专利法授予它们一段时间的排他性,然后才允许更便宜仿制药的竞争。“你必须记住,这些巨头的每一家都是牺牲了10或15年的利润,才获得现有的市场地位。”
“问题在于,如何创造一个商业环境,让创新者愿意在相当长时间牺牲利润,从事总体上增进社会福利的事情,即便最终它们可能开始滥用权力?默许滥用的窗口应该是怎样的?它们应该被允许滥用权力一段时间,然后就把窗户关上吗?”巴加瓦说。
争辩科技巨头需要持续获得超常利润的机会,似乎有点牵强 。 “公平对待企业家、不为创新泼冷水的想法,这才是要义所在。”克莱蒙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