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
2019-08-02
6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解读了《意见》。余欣荣指出,《意见》明确了乡村产业“抓什么”“怎么抓”等问题,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乡村产业发展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出台,有利于统一思想认识、汇聚强大力量,共同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奠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产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乡村产业发展也存在产业门类不宽、产业链条不长、要素活力不强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亟须加强引导和扶持。《意见》正是将乡村振兴纳入农业农村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谋划,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以往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集成、延伸、拓展、细化和实化,提出了一系列实现路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乡村产业是姓农、立农、为农、兴农的产业。乡村产业立足于种养业,但又不局限于种养业,是对种养业和手工业的改造提升。乡村产业有别于过去的乡镇企业,联农带农特征更加明显,通过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乡村产业也有别于城市产业,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开发乡村多重价值,业态类型丰富。要“聚焦一个目标”,就是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没有产业兴旺,乡村振兴就是“空中楼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头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农村繁荣。当前,乡村产业迎来大发展的好时机,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努力创造崇尚创业、鼓励创业的环境,营造激情涌现、活力迸发的氛围,拓展发展空间;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汇聚磅礴之力,把千千万万“微行为”,汇聚成乡村产业发展的“众力量”,坚定不移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赢得乡村产业振兴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