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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学人才培养机制探析

2019-08-02徐伟赵乙九

科学大众·教师版 2019年11期

徐伟 赵乙九

摘 要:2018年9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为我国高等教育理清思路,指明方向,如何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有效引领我国网络法学人才培养是我国高等教育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针对此问题,应明确我国网络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即培养具有爱国意识、德法兼修、创新性、复合性、应用性网络法学人才;深化我国网络法学教育的培养过程,坚持开放办学理念,坚持社会需求导向,坚持理论与实验教学相融合;扩充我国网络法学教育的培养主体,形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部门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

关键词:网络法学教育; 网络法学人才; 全国教育大会

中图分类号:D90-4;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9)11-178-002

2018年9月10日至11日全国教育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深刻指出:“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1]无疑这些重要论断为未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与建设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必将引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开创新局面。學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笔者拟结合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的办学经验,具体探讨在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领下培养什么样的网络法学人才,如何培养高端网络法学人才以及谁来培养高端网络法学人才等问题,以期裨益于我国网络法学教育。

一、培养什么样的网络法学人才

培养什么样的网络法学人才,即网络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精辟阐释:“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2]结合网络法学教育来谈,首先,网络法学教育应培养具有爱国意识的网络法学人才。伴随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空间领域的国际竞争方兴未艾,但任何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国人无爱国心者,其国恒亡”[3],因此爱国意识是网络法学教育最基本的要求,一个不具有爱国意识的高端网络法学人才,必然有害于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其次,网络法学教育应培养德法兼修的网络法学人才。2017年五四青年节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网络法学教育必须坚持这一基本要求,培养德法兼修的网络法学人才,正如古语所言,“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4],如果网络法学教育中培养的人才不注重以修身为本,不具有高尚的品德,当面对诱人的利益时,就极有可能滑向犯罪深渊。最后,网络法学教育应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网络法学人才。当前我国网络法学教育中大多课程是在传统法学院校开设,并没有实施交叉性、复合性、创新性培养机制,导致我国网络法学人才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求,创新与应用能力较为薄弱。有鉴于此,网络法学教育应转向网络技术、网络法学、市场需求三位一体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的培养模式。

二、怎样培养高端网络法学人才

怎样培养高端网络法学人才,即网络法学教育的培养过程。首先,网络法学教育过程中应树立开放办学的教育理念。网络法学教育本质是一种互联网技术与法学相融合的教育,单纯强调互联网技术抑或法学知识都是片面的,因此必须贯彻开放办学的教育理念,法学院应与通信学院、计算机学院等技术院校开展合作,互通有无,积极主张网络法学教育中技术与法律的互动,强化“网络技术类课程”与“网络法学类课程”的融合。其次,网络法学教育过程中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形成社会需求与网络法学教育互动机制。当今信息网络技术迅猛发展,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也带来了诸如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有害信息大量传播、网络欺诈犯罪层出不穷等问题,技术与法律是应对这些网络社会问题两个最基本的手段。因此网络法学教育中应凸显社会需求,根据社会需求制定网络法学教育的教学规划、教学方案、教学体系等内容,根据市场导向来开设相应课程,实现网络法学教育满足社会需求,促进社会进步的使命。最后,网络法学教育过程中应坚持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相融合的教学策略。网络法学教育是一门应用性广、技术性强、复合性高的教育,不仅需要理论教学,更需要采用、借鉴理工科的实验教学法,深化其所学习的理论知识,掌握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网络社会问题。例如,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在《网络犯罪学》这门课程中有32课时是理论学习,讲授网络犯罪基本概念、类型、原因与防控等内容,另有16课时是实验学习,实验室中进行网络盗窃实验、网络犯罪现场取证、网络犯罪痕迹的提取与固定等内容。如此理论教学与实验室教学相融合方能提升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网络法学教育深化。

三、谁来培养高端网络法学人才

谁来培养高端网络法学人才,即网络法学教育培养主体。当前,我国绝大多数网络法学人才的培养主要依托于高等学校的法学院,理论教学有余而实践教学不足,学校培养与市场需求存在偏差,学生能力与社会要求存在差距。实际上,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此问题的存在,201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强化实践教学重要地位。笔者认为,当前网络法学教育中也必须强化实践教学,而强化实践教学的关键在于多元教学主体的参与。为了提升网络法学教育质量,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网络法学人才,必须形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部门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联动机制,如此方能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市场需求相吻合、人才能力与社会要求相适应。具体而言,首先,高等学校在网络法学人才培养中应教授网络法学知识与信息网络技术两类重要知识,缺一不可。其次,科研院所通过开设课程,向学生讲授当前网络法学理论研究与网络法治发展的最前沿动态,讲解当前信息网络技术热点与未来发展趋势。再次,企业部门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应定期给开设网络法学人才培养的高等院校传授互联网企业对网络法学人才的具体能力要求以及满足企业要求的具体路径。最后,政府部门特别是网信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察委等部门通过讲座形式向网络法学人才传输一些司法实践中的办案经验与能力提升方式。如此,网络法学教育中多元主体的相互配合必将深化网络法学教学的实质内容,提升网络法学人才的实践能力,促进网络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壮大。

基金项目:本文系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基于MOOE理念的研究生虚拟仿真开放实验教学平台建设——以《计算机取证与鉴定》课程为例(项目编号:yjg20162029)阶段性成果;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网络信息法学专业研究生前沿探索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yjg183079)。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新时代如何立德树人?习近平为中国教育划重点 [EB/OL](2019-10-10).http://bbs1.people.com.cn/post/1/0/0/169038044.html

[2]习近平出席全国教育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EB/OL](2019-10-10).http://www.gov.cn/xinwen/2018-09/10/content_5320835.htm

[3]张登成,黄树槐.教师人文素质修养读本[M]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15:2

[4]于建福.大学中庸初级读本[M]商务印书馆,20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