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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校企共建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

2019-08-01余海燕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校企共建高职院校

余海燕

摘  要: 从校企共建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出发,提出了构建以校内教师发展中心基础平台为核心、相关企业分类别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基地为支撑的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设想,并探讨了该共同体的角色构成、基本运行方式、保障机制及其优缺点。

关键词: 校企共建; 高职院校; 教师发展中心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編号: 1671-2153(2019)03-0015-04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管理等一系列理论研究的深入,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和运行机制改革日渐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的发展途径越来越清晰。同时,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也认识到,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决定着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不仅关乎教师的个人成长和发展,还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影响深远,是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至关重要的因素。特别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等一系列文件之后,高职院校重视教师成长与教师发展的程度被提升到新的高度,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在校内建立了职能与定位上略有差别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或教师发展中心,作为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1]。同时,也看到,高职院校校内教师发展中心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与促进教师更加紧密联系产业发展、紧密跟踪行业企业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实践教学能力、落实“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等要求仍不能有机衔接,企业更多的是被动参与教师发展与成长过程,缺少有效平台支持、制度保障和长效机制。对此,笔者认为,构建校企共建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应该是一条有效的解决途径。

一、校企共建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校企共建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是高等职业教育内在本质要求决定的。

高等职业教育基于高度社会化、专业化的职业而生,职业性是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具体来说,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性是指高等职业教育特有的、以培养学生职业适应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为目标的属性[2]。职业性必然体现在高等职业教育聚焦的职业能力的培养上。职业能力是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集合。由此,职业性要求高等职业教育的一切活动必须与产业行业企业紧密合作,了解并掌握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生产方式、技术流程、产品标准、产品质量等要求,制定符合市场需要的人才培养方案,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应产业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存在的价值。

(二)校企共建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的客观需要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制造 2025”、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提出,为高职院校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经济社会快速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流的产业和一流的人才来支撑,需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模式、方式升级再造,需要更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来完成人才培养过程,达成人才培养目标。尤其是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中大量中国企业走出去,需要高等职业教育走出去,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培养支持服务,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仍在教师,仍在教师的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仍在教师的成长与发展。高职院校通过与企业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充分发挥学校、企业双方优势,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教师发展,为培养企业可用适用耐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三)校企共建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是达成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内在要求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整、完善。从职业大学培养“生产、服务、建设、管理第一线工作的‘应用性人才或‘实用性人才”,到高职高专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再到“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始终以职业人为目标[3]。现代意义的职业人指的是在具体实践中培养出的拥有“高”“精”“专”的职业技术,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并具有终身学习能力的劳动者。而职业人的培养必然要和企业紧密合作,在做中学,在实际的生产一线中掌握技术,锻炼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从客观上要求高职院校应该与企业合作。校企合作培养学生的同时,为教师参与企业生产管理服务实践创造条件,为教师发展与成长提供必需的可能、平台与机会。这也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对高职院校教师成长与发展提出的必然要求。同时,校企等多方的共识与要求,也为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提供了可能,从理念与认识上提供了支撑。

(四)校企共建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是高职院校教师发展的自身需要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教师来源主要是两个方面:主体上是来自于传统学科类高校培养出来的学科型人才,这部分教师占据了绝大多数;另有少量能工巧匠,也就是来自于产业行业企业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人才为补充,这部分教师规模太小。来自于传统学科类高校培养出来的学科型人才走上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的岗位上,在专业理论的深度、学科知识体系的完整性与系统性、专业理论课程教学等方面均有着先天的优势。同时,在学生技术技能素质养成、专业技术技能结构与实践训练、专业技术技能与未来职业岗位对接、企业对专业人才素质需求及结构优化等方面,也存在着先天的不足。而重在实践实训教学岗位上的能工巧匠,拥有着丰富的生产管理服务实践一线经验的优势,却也面临着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人才培养艺术的相对不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企业转型升级对高职院校毕业生技术技能素质提出新的要求,倒逼高职院校教师调整自己,不断丰富对社会、产业、行业、企业、专业岗位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和实践指导能力。外在的要求内化为高职院校教师的内在需求,客观上向高职院校提出为促进教师发展服务创造条件的内在要求,尤其是整合校内外教师发展资源,与企业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更能够解决针对性突出问题,促进教师成长。

(五)校企合作已有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为校企共建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奠定了良好基础

随着对高等职业教育本质规律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学校、企业(行业)从人才供需的角度对办好这一类型的教育必须走校企合作之路已达成共识,这也为教师到行业企业开展实践锻炼、在企业实践中成长、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奠定了理论认识的基础。国家在职业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日渐完善,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及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政策,落实产教融合发展,进一步强化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责任。也提出要建立健全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中职学校协同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建设一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积极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等一系列具体举措,为探索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奠定了法律法规与政策基础。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及高等职业教育积累下来的丰富的教育教学课程资源、教学案例库、实训实习知识模块及技术操作指导、校企协同育人资源等,为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提供了良好技术支撑的条件。可以说,探索推进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的条件已经成熟,需要构建相对科学实效的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和管理模型,用以指导建设与管理。

二、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中的角色分析

教师发展中心是一个为教师发展提供支持的平台,职能是为教师发展服务。高职院校自建教师发展中心因受其职能、任务、条件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现实中教师发展需求,而以高职院校为建设主体,企业(行业)密切合作方,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则可以更好满足教师多样性发展的需求。高职院校、企业(行业)、教师等各方在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中则分别承担不同的角色与任务,共同协作促进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可持续性发展。

(一)高职院校应是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的主导者

高职院校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传统主体,是统合教师资源完成专业教育教学计划、实训实习实践教育教学任务达成人才培养目标的责任主体;同时,高职院校也是教师队伍建设、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承担着为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水平提升和专业发展创造条件并给予制度性保障的责任。在校内建设教师发展中心是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举措之一,而联合企业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则是新阶段新要求的新举措,高职院校应积极主导、推动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建设,承担起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建设、使用与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企业(行业)应是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的密切合作方

企业(行业)是高等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的使用者,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的最终检验者和评判者,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育人的重要参与者,其自身也承担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4]。同时,企业(行业)也负有落实“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的责任。企业(行业)的这些角色决定了企业应该、有必要而且也可能参与到高职院校教师发展与成长过程之中,为教师发展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在高职院校主导和推动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中,企业(行业)理应密切配合和支持共同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

(三)教师应是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的建设参与者、过程使用者、最终受益者

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结构从年龄、学历、经历、学科专业背景、职称、具体工作岗位、所任教课程、个人实践能力结构与发展需求等多个维度上都表现出复杂性、多样化、多元性。不同的教师对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的需求也不尽相同,但也有共性的部分:在共同体建设上,教师是重要参与者,有且只有教师参与共同建设,这样的共同体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教师应该参与到共同体建设的全过程,包括共同体的设计、硬软件条件建设、环境建设、制度建设各方面。在共同体的使用上来说,教师更是核心,更是全过程使用者。共同体建设针对教师、服务教师、支持教师成长,教师的需求就是共同体建设的方向,教师利用共同体成长发展就是共同体价值体现。在共同体的建设成效上,教师是最终受益者,更是共同体建设成效的检验者。共同体既可以服务学校,也可以服务企业(行业),但真正最大的受益者是教师,教师的成长发展是检验共同体建设质量与运行成效的根本标准,也是共同体建设的根本目的所在。

三、校企共建“1+N”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基本运行方式及其保障机制

综合分析,“1+N”模式是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的最佳模型,其中,“1”是指高职院校建设校内教师发展中心基础平台,“N”是指结合高职院校主要开设的专业(群),选择相关企业(行业)分行业类别建设职业类(大类)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基地,形成一个以校内教师发展中心基础平台为核心、相关企业分类别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基地为支撑的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高职院校教师多样化需求决定了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所扮演的角色、应发挥的功能也应该是多维度、多样化、多元化的。同时,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的目的是使用,是服务教师发展与教师成长的,其稳定、可持续运行是其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只有建立了有效地管理体制和良好的运行机制,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才能有效运行,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切实为教师发展做好服务。

(一)做好顶层设计

高职院校在谋划建设校内教师发展中心的同时,除了必备的机构设置、专兼职人员配置、运行经费保障、活动场室布置及教育技術硬软件条件、档案管理设施等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做好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的总体布局设计,明确学校内部教师发展中心基础平台与企业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基地不同的职能定位与任务分工,健全有机衔接机制。

(二)明确职能定位

高职院校校内教师发展中心基础平台应主要面对新入职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及包括来自企业(行业)能工巧匠在内的专业课、技能课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做好全校教师成长档案记录整理与反馈,同时做好与各企业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基地的有机衔接。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建的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基地应主要面向专业课、技能课、实践课教师的专业实践动手能力、专业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及专业实践教学能力、生产管理服务一线技术技能指导能力培养提升,同时跟进产业行业企业的最新技术创新、产品升级。

(三)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通过正式签署校企合作协议等方式,对校企共建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基地的场地设备设施硬件条件提供保障;经费投入渠道、持续保障与成本分担比例;参与基地培训任务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条件、待遇等;在基地接受培训教师的任务、分工与待遇;培训教师的内容、方式与考核标准;基地准入与退出机制;培养过程纠纷解决机制;学校为企业优先提供技术服务、联合开展合作研究与技术开发、共同参与技术攻关条件;学校优先推荐专业优秀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学校优先安排企业职工继续教育或专业培训、学历提升;企业参与对基地投入建设、运行管理、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和细化,既便于操作与执行,更易于实现双赢,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健全教师成长过程标准

校企共同商定赴企业实践基地接受培训提升的教师,在企业期间的具体工作流程与工作标准、培训标准、考核标准等系列过程性的标准体系,强化教师专业成长过程中服务企业的应尽职责与义务,同时也强化学校、企业对进入基地教师应给予的培训指导职责,对进入基地教师待遇及成果分享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制等,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同时真正实现多方共赢。

四、校企共建“1+N”教师发展中心共同體优缺点分析

校企共建“1+N”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基本模型的优点有:(1)通过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校企更加紧密合作,在校企协同培养学生之外开辟了另一条路,丰富了产教融合的内容,促进学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2)可以更加有效的解决了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的教师整体专业发展问题,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双素质”教师的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3)可以更加有效解决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发展多样化需求,为不同专业、不同工作经历背景的教师提供专业成长机会。(4)企业可以通过共建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基地,为企业技术创新升级、人力资源储备与技术队伍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当然,校企共建“1+N”教师发展中心共同体基本模型,也存在企业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基地相对松散、过程监控困难、培训质量评价难度大等问题。这些问题,通过大数据、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应该都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 魏红,赵彬. 我国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的现状分析与未来展望——基于69所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工作报告文本的研究[J]. 中国高教研究,2017(7):94-99.

[2] 孙立会,刘思远. 职业教育的职业性与教育性:偏差与融合[J].当代职业教育,2019(2):49-54.

[3] 欧阳恩剑.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我国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理性思考与现实选择[J]. 职业技术教育,2015(19):24-27.

[4] 章达宾,陈贵清. 煤矿开采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的实践与思考[J]. 教育与职业,2019(2):10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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