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财政支农政策研究
2019-08-01李胜男
李胜男
摘 要: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当前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前提之一,我国的农业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农扶持政策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我国当前的形势下,农村人口占有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没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农村环境的可持续保护和改善,就无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因此,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分析我国支农政策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财政支农政策;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18-0066-02
一、引言
财政支农是指利用财政资金扶持、支援农业发展,财政支农政策是我国扶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国家通过财政手段调控农村经济发展方向的重要手段。但在当前情况下,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看,财政支农政策并未全面发挥作用,还存在着种种弊端,制约着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二、我国支农政策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
1.财政支农总量不足。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是根据2016年的统计,我国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比例仅占农业GDP的8.5%,远远低于世界农业发达国家水平。虽然财政支农资金总量近年来有小幅增长,但是所占比例却在逐年下降,而且这种较低的比例还在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数据显示,我国每1万元农业增加值所占用的财政资金,远远低于相应增加值所占用的非财政资金,直接导致财政支农资金的缺口不断加大。面对当前生态环境逐渐恶化的趋势,急需更多的财政支农资金帮助农民对抗沙尘、水土流失、干旱、内涝等自然灾害,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和农村领域。
2.财政支农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不合理。众所周知,如果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不平衡,就会导致各方资源不平衡,不利于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财政支农的方向和目标不确定,近年来财政支农资金的扶持对象变换频繁,时而发展优势农业和经济效益好的生产经营实体,时而又转向发展缓慢、市场需求较差、迫切需要资金维系的经营和经济实体,这样的做法,自然对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其次,在财政支农资金的结构方面存在问题。一是在整体财政支出比例中,事业经费支出所占的比例相对于其他项来说较大,这也就意味着要压缩对农村各项事业的支出。二是在用于农业支出的经费中,也体现出极大的不平衡现象,大部分的农业支出都用于补贴,用于改善型的支出比例却比较低,这不利于整体平衡。此外,对于农业补贴方面的支出,多数是用于产品采购、生产用料等物质的配备上,并没有给农业生产的直接受益人,这也不利于财政投入的协调。
3.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监管不力。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是财政支农政策落实的重要保障,但我国在执行财政支农资金预算的过程中,存在着监管不力的情况,各地政府对于财政支农资金“重要钱、轻用钱”,在较为混乱的资金使用方式趋势下,无法整体有效地保证上级政策的实施。对于这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财政支出监管机制不健全,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来制约。诸如一些地方财政,为了达到某种需要平衡,经常需要把这部分的财政资金挪用到其他地方导致了财政支农资金严重缩水,同时也削弱了财政支出总额。
4.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我国是一个资源大国,但同时也是一个人口大国,自然资源发展严重不平衡,基础设施薄弱,生产力水平下降,农村和城市发展不平衡,教育体制不健全导致农民素质普遍偏低,这些问题都导致我国农业发展较其他国家相比还很落后,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这些方面的改善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仅仅依靠财政支农资金完全到位就能改变的,是一个漫长的、综合的过程,需要法治、教育、科技等多方面的辅助发力,才能逐步改善。
三、提高我国支农政策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建议
1.确保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近年来,虽然中央陆续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地方对财政支出的扶持力度,但是由于此项工作落实到地方确实存在多重困难,所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地方陆续出台政策确保国家扶持资金的使用,如要加大对项目审查、资金使用等力度,同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由地方政府挪用他处。此外,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此确保财政支出的比例和速度,只有加快立法,才能形成对支农支出的有效保证。这里不得不说的是,市场也是确保财政支农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好市场这一媒介,探索支农的各项途径,充分发挥财政支出的作用,从而从不同的形式确保财政支农支出的稳定增长。
2.明确财政支农支出的范围。首先,要按照公共财政的政策,有效地判断出财政支农支出的途径,这样也就能够明确支出的重点。在这个范围内,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对农民权益的保障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这两个问题一直是近几年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如何更有效地保障农民的权益,是财政支出的需要研究的方向。一方面,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合理利用上级对农民权益保障的相关惠民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健全农村社保保障体系,改进和完善“分稅制”,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事权及支出范围。
3.加大对支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强地方人大和上级财政部门对支农资金的投入及管理的监督与审查,根据《农业法》加大地方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的预算,建立完善的预算执行监督机制,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长幅度和合理使用。为避免地方和基层财政部门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应积极完善逐级拨款制度,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的激励、奖惩及风险机制,并对执行情况良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反之,进行惩罚。
4.优化农业补贴政策,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首先,优化农业补贴政策,力争通过财政补贴,实现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要适当控制和压缩目前对粮食流通环节的补贴数额,逐步将粮食保护价与市场价差额直接补贴给农民。其次,我国此前的农村支农政策,主要面向一些基础性农作物配料。这样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应更多地倾向于对技术手段培训的倾斜,只有加大这方面的补贴力度,才能更好地发挥政策的作用。此外,还要增加对于一些农业公共财政收入的补贴。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尤其是水利基础不坚实,抵御旱灾、洪水的能力较差。因此,财政支农资金还要重视农业保障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农业基本生产的水利设施建设、维护的资金需要,以此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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