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扩围
2019-07-31马勀
马勀
[事件]
近日,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公布《关于福州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意见》),原则同意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这意味着截至目前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数量已增至18个。
[点评]
相较于一些地区出让租赁住房土地延用售房供地价格,面临土地成本较高、企业运作难以盈利的困境,利用集體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能够大幅降低土地成本,对于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促进供应主体多元化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成为不少地区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以北京为例,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的数据显示,北京市2018年度实现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供应209.2公顷,完成率105%,在2017年完成供地任务的基础上,再次超额完成供地任务。
为了进一步增加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吸引力,针对不少地区试点项目位置偏远的情况,《实施方案意见》指出,尽量将项目安排在区位条件好、基础设施完备以及人口集中度高、市场需求旺盛的区域;相对于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本身,道路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压力更大。对此,《实施方案意见》指出,项目应与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统一考虑,明确配套设施建设主体与标准,实现与周边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实际上,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还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积极性有待提高。据了解,利用集体建设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阶段,并未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在实践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甚至有违规风险。路劲地产董事局主席单伟豹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具有政策性保障功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应在税收、土地等政策上给予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