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志稿》编纂方式考论
2019-07-31吴恩荣
吴恩荣
(肇庆学院 肇庆经济社会与历史文化研究院,广东 肇庆 526061)
《礼部志稿》作者俞汝楫,是明朝天启年间官修礼部志书未成之稿,是明代两京官署修志潮流的产物,备载明代礼部职掌与官方礼制,后被收入《四库全书》。《礼部志稿》取材于万历会典,历朝实录和宝训,礼部题名碑和案牍、传记等文献、史源分布较为得宜,且十分可靠。对于一部史书来说,史源决定了该书内容的可靠性,但对史源的处理也会影响到全书的质量。对《礼部志稿》编纂细节的考察,有助于准确评估该书的价值,目前学界仅有一些相关研究①,并无直接研讨之作,故本文试作探讨。
《礼部志稿》100 卷,卷1 至6 圣训,卷7建官、建署,卷8 总职掌,卷9 至24 仪制司职掌,卷25 至34 祠祭司职掌,卷35 至38 主客司职掌,卷39 至40 精膳司、司务厅职掌,卷41至44 历官表,卷45 至50 奏疏,卷51 至58 列传,卷59 至100 为各类备考,列目64,辑录四司及相关事例,大抵与职掌相表里。各部分的史源,除四司职掌及“历官表”两部分比较集中外,其他部分皆较为分散,多为零散摘录,再加以归类,一条或数条拟一小标题,再统以大标题。对史源的处理方式,大致可分为原文摘录,删节摘录,精简改写,删节、增添、替换内容,综合处理,立足全书、统筹兼顾等方式。
一、原文摘录
原文摘录指将史源文字整段移植过来,是《礼部志稿》对史源最常见的编纂方式,圣训、四司职掌、奏疏三部分基本上都是原文摘录,列传与备考部分亦有不少采取原文摘录的方式。原文摘录虽能较真实地保留史源原貌,但由于抄誊、版本等因素,难免有错字、漏字、异体字、讹误等情况,又或是俞汝楫增删、润色个别字词,并不能保证皆与史源完全一致。
兹举两例,见表1(不同之处以粗体标出,下文同)。
表1 《礼部志稿》原文摘录史源案例
从表1 可以看出,一是俞汝楫可能对某些字词进行改动、润色。如第一条中将“及仪宾已授封者,爵职、封号、禄米尽行革去”改为“及仪宾巳授封爵,禄米、封号尽行革去”;“女妇”改为“妇女”。二是可能因抄誊不慎,有漏文的情况。如第二条中“设官”之前,遗漏“设儒官校勘经籍。礼部覆请,上从之,令毋”,使得志稿与史源原意不符。三是可能因抄誊、版本等因素,有错讹字词的情况。如第二条中“已”字讹为“巳”字,“边卫”变成“边远卫”;第二条中“学校”讹为“学较”,“邵锐”讹为“邵铳”,“校毕”变为“较毕”。可见原文摘录这种方式所致志稿与史源间的差异或是讹误或是细节性的,较为琐碎。
二、删节摘录
删节摘录是指将史源文字选择性抄录,相较于原文摘录,删除了史源中某些文字,但摘录的文字仍与史源保持较高的一致性。删节摘录方式在奏疏部分较为常见。卷45“类奏疏”下即注明:“凡类奏内条款不关礼务者不录”[1,卷45 奏疏:p844]。该卷中“陈三事疏”条所录为“礼部左侍郎胡濙言十事内三款”,“覆奏三事疏”所录为“礼科给事中王纶陈十事内三款”,并非全录史源实录中的奏疏。备考部分采取删节摘录的方式更为常见,具体又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在史源中删除某些词句或段落,如表2。二是在史源中节取一段文字,见表3。
如表2 所示,志稿将史源实录中的文字删去三处,其它字词也偶有出入,且该段文字之后,实录中还有《正孔子祀典说》正文,志稿亦未摘录。该例中删去《正孔子祀典说》正文,不仅仅因为该段文字较长,还在于该段文字之于礼部掌故,并非不可或缺。此种摘录方式在“备考”部分较为常见。如卷91“封夷国镇山”条,删去史源实录中的碑文②;“遣使赍诏往赐”条,删去史源实录中的诏书文字③。不过更多的是删除史源中的仪注文字,倒不是因为仪注无关紧要,而是在四司职掌部分,已辑录了各种主要的礼仪仪注,故在备考部分,仅保留实录中制定仪注的背景文字,而删除仪注原文,以免前后重复。如卷65 更定进玉牒仪,卷67 初御经筵礼仪,卷81遣官祭旗纛、亲祷山川诸神,卷82 初祀圜丘、祭大社稷仪物祝文、定诸神祈报告祭礼、亲祭大社稷、改正奉祖配社,卷83 定祫禘祭礼、议二后题主迁祔,卷85 祭历代帝王乐章、特设历代帝王陵寝“嘉靖十一年”条,卷86(皇后丧礼)嘉靖年行“嘉靖七年闰十月”条,卷88 宸断祷雪祀,卷91 定蕃王朝贡礼,卷95 隆庆大阅仪、嘉靖举行亲蚕,卷96 丧内行吉礼等条目内,其史源实录中皆有仪注文字,志稿悉不录。
如表3,史源实录中尚有天地、宗庙、社稷等祭祀、斋戒礼仪,但志稿唯节取五祀相关的内容,因为其它祭祀在别的卷次已有归类。在对内容较复杂的史源进行归类时,仅节取所需的部分,便于对史源进行归纳、分类。
表2 《礼部志稿》删节摘录史源案例
表3 《礼部志稿》节取史源案例
三、精简改写
精简改写主要出现在列传与备考部分,多是对史源文字进行删减词句、概括要意等处理,使之在保留原文主要意思的前提下,行文更为精练。与原文摘录、删节摘录不同,精简改写后的文本与史源文本有较大差异。见表4。
表4 《礼部志稿》精简改写史源案例
(续表4)
如表4 所见,精简改写只是对史源文字进行再加工,删除不太重要的枝节,必要之处进行改写,与原文不同之处较为零散、细碎。值得注意的是,精简改写虽未损害原文主体意思,但也多未增加新的内容。
四、删节、增添、替换内容
对史源进行删节、增添、替换内容主要出现在列传部分,因列传的史源复杂,以实录为主,而兼用《国朝列卿纪》《国朝献征录》等文献。如表5。
表5 《礼部志稿》对史源删节、增添、替换内容案例
如表5 所见,志稿中徐溥之传显然是以孝宗实录所载之传为基础,但删除其中某些不太重要的细节文字,使得篇幅大为精简。但有些内容未见于实录,而是参考了《国朝列卿纪》中的徐溥传记[7,卷44 礼部左侍郎行实:p707],如升翰林院学士、太常寺卿、礼部左侍郎的时间,增入新传之中。对于实录中某些过于繁杂的文字,如徐溥的历官履历,志稿亦未照录,而是参考列卿纪,重新改写,对该段文字进行了替换。这种编纂方式也要求作者对史源内容十分纯熟,必要时还要有考辨意识,才不致讹误。
五、综合处理
综合处理指对多则史源运用多种处理方式,进行较深程度的加工,融会贯通,得到新的更为综括性的文本,其方式已与著述相近,而超出资料汇编的范畴。《礼部志稿》中运用综合处理之处,主要集中在卷67《圣学备考》、卷86《国恤备考》两卷。
兹举一例以见之。见表6。
如表6 所示,志稿之文已不仅仅停留于汇集资料的阶段,而是首先阐明自己的观点,再以实录中的资料作佐证,而且后一则史料还经过精简改写。志稿中该段文字之后,又辑录了数则洪武朝经筵的史料,这些史料一起呈现出洪武朝经筵进讲的概况。
表6 《礼部志稿》对史源综合处理案例
六、立足全书、统筹兼顾
上文从微观的角度,论述了《礼部志稿》对史源的具体编纂方式,但《礼部志稿》作为一个整体,书中局部史料的处理,仍需服从于全书的宏观布局。如一则史料采用与否、置于何处、是原文抄录还是需要删节或精简改写、何处从详、何处从略,无不渗透着作者俞汝楫对该书内容的理解,及其立足全书、统筹兼顾的编纂视野。《礼部志稿》主要包括圣训、四司职掌、奏疏、列传、备考几部分,各部分内容相对独立,但亦有相通之处。各部分在取材编纂时,于内容相通之处,多能前后照应、详于此则略于彼,尤以四司职掌与备考两部分表现最著。
四司职掌取自万历会典中的“礼部”,自成体系,备考多取材于实录、礼部案牍,较为零碎,从备考中的条目及内容来看,其编纂是以四司职掌的内容为基础,对其进行补充。凡四司职掌中已有内容,备考中要么不载,要么从略。如卷68所载洪武元年(1368)诏定军礼,辑自《明太祖实录》卷33[5,卷33 洪武元年闰七月庚戌:p581-592],仅录遣将出师仪、授节钺礼仪、告祭庙社仪、祭武成王庙仪、祃祭军牙六纛仪、奏凯仪、论功行赏仪,而不录皇帝亲征告祭天地庙社仪、祃祭仪、祭所过山川仪、凯还告祭庙社仪,因为在四司职掌中(卷14亲征仪及卷30 旗纛)已载有这些礼仪。又如卷86《国恤备考》中的皇帝丧礼,不载太祖与世宗丧礼,因为在卷31“大丧礼”中已载有二帝丧礼;至于成祖与仁宗丧礼,卷31 中仅载遗诏与部议,卷86 中又补充了具体执行方面的内容;英宗丧礼则仅见卷86 记载。在备考的一些卷次中,涉及职掌中已载之礼仪时,多不再详录,而使用“互见法”,仅注明“仪见职掌”。如卷60 午节赐廷臣宴,卷62 皇子命名、嘉靖册立继后礼,卷68亲征仪,卷82 初祀圜丘,卷86 皇太后丧礼,卷87 为大臣发哀,卷91 定蕃王朝贡礼,卷95 耕耤之祭。
《历官表》中亦多采用“互见法”,当有本部低级官员升转为高级官员,其字籍等信息既见于前时,于后复出之处仅注“字籍见某某下”。如祠祭司郎中许淳之下即注:“字籍见员外下”;王寿之下注明:“字籍见主事下”[1,卷43 历官表:p793]。可见《历官表》中对史源的编纂,亦是前后照应,统筹兼顾,而不是孤立对待各则史料。
如上所述,《礼部志稿》一书史源较为多样,不同的史源文本详略程度不一,内容既有相互补充,亦有重复雷同之处,为此,志稿一书采取了多种的编纂方式,如原文摘录,删节摘录,精简改写,删节、增添、替换内容,综合处理等方式,难能可贵的是,作者还立足全书,针对各种史源的特点进行统筹兼顾,使不同的史源在礼部的各个主题之下最终汇聚成书,取得很大的成功。当然,志稿在编纂方面仍存在众多失误,限于篇幅,笔者另撰专文论述。从宏观上看,该书对史源的处理程度较轻,资料汇编的性质仍然很浓,影响到全书的质量。
[注释]
①相关研究有吴恩荣《四库馆臣对〈礼部志稿〉的删改及其政治寓意》(《云南社会科学》2016年第4 期),《〈礼部志稿〉的作者、成书与版本考述》(《肇庆学院学报》2017年第1 期)。
②《礼部志稿》卷91《封夷国镇山》,第649 页。《明太宗实录》卷47,永乐三年十月壬午,第723 页。
③《礼部志稿》卷91《遣使赍诏往赐》,第652 页。《明太祖实录》卷115,洪武十年九月乙酉,第188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