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材价格的波动对铁路工程造价的影响研究
2019-07-28吴凡
吴凡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江苏南京 210000
现阶段,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极大地推动了铁路工程建设。铁路项目地材需求量与日俱增,由于地材价格的不断上涨,使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严重偏离于预算金额,尤其针对地材料价格的波动,严重影响到铁路项目,对此项目工作人员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将地材价格的波动程度保持在可控范围内,确保铁路工程造价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 砂石料涨价对铁路工程造价的影响
一般来说,铁路项目地材需求量处于不断增加的趋势,由于地材价格上涨比较明显,所以项目实际金额与概算金额并不相符。本文主要对某两个铁路项目进行分析,分别简称为A和B,对粗砂、碎石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分析,以此来对铁路工程造价的影响予以明确化,具体详见表1:
由此可以了解到,首先,A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中粗砂的综合概算与概算单价进行对比,其涨幅为177.22%,而碎石的综合概算与概算单价进行对比,其涨幅为106.58%,实际发生价格与概算价格的费用差进行对比,中粗砂在项目概算总额中占据2.49%的比例,而碎石的占比为1.83%。其次,针对B铁路项目,粗砂实际发生价格,与编制概算价格的费用差进行对比[1],在项目概算总额中的占比为0.28%,而碎石在项目概算总额中的占比为0.17%。该项目的诸多建设任务已经完成,所以地材涨价的影响幅度并不大。
对分担材料价差的原则进行分析,在合同含风险包干费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应积极承担概算中材料价格波动低于5%的部分,建设单位则需要承担超出部分。
结合上述数据了解到,一项地材问题的出现,对比发生价格与编制概算价格的费用差,在项目概算总额中的占比高达5%,所以地材涨价额度比风险包干费总额大一些,如果不及时进行调整,极容易威胁到业主和施工企业的切身利益。
2 地材价格的波动对铁路工程造价影响的应对方法
2.1 基于国内其他行业视角
对于交通行业来说,尚未统一规定地材价差问题,各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部门需要对概算编制阶段的价格信息进行补充说明,交通部仅仅在发布定额基价中发挥作用。通常来说,在地方性材料编制设计概算过程中,应结合实际调查价格进行计算。针对施工期地材差调整,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对价差调整意见进行发布,如湖南和广东等不断调整地材价差。
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在辅助材料中,砂石等地材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材料费用在定额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定额修编过程中,应及时调整辅助材料。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应针对施工期的调整进行合理协商,但是行业标准规定的统一性欠缺。
总之,针对地材是否需要调整,国内其他行业的规定并不统一,各个省市需要自行决定具体调整的方法。但是对整体趋势进行分析,诸多省市均比较重视价差的调整。
2.2 基于国内各地区代表城市视角
首先,以吉林省为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对物价上涨进行深入分析,以此来将工程造价的影响进行明确化,在合同中,没有详细规定材料价格风险,发承包双方应注重相互协商[2],注重补充协议的签订环节。
其次,以四川省为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环节中,如果没有对材料价格风险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循施工合同的价格发生变化,适度调整材料价格,并进一步规范调整范围、方式等。
最后,以陕西省为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应该强制性要求承包人将全部风险进行承担,双方应基于客观角度,对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进行分析,确保风险分担的合理性和均衡性[3]。
总之,虽然各个省份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但是承包方在承担材料价格波动方面的重视程度较高,且高度关注市场风险的存在。
3 结语
表1
砂、碎石等地材的价格波动严重影响着铁路工程项目造价,诸多地区往往借助材料调差,以此来对地材价格上涨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目前,在铁路工程概预算编制过程中,调查期地材价格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地材价格很难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对于铁路建设单位来说,应对砂石等地材供给进行分析,并以此作为切入点,既要做到及时供应砂石地材,也要将地材价格予以稳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