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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中政策法规的问题与对策

2019-07-26周雨枭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9期
关键词:制度构建弱势群体政策法规

摘 要 无障碍环境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它对保障广大弱势群体的各项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无障碍环境的建设工作需要相关法律和制度的支撑才能正常开展,本文以四川省在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过程中缺乏相关政策法规这一现象入手,一方面指出因为缺乏相关政策和制度导致无障碍设施在建设和管理上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指出四川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性文件的必要性。在对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地方政策法规的建设工作提意见的同时,我们还希望能唤起其他西部城市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视,加快广大西部城市出台与本地实际情况相适宜的政策法规。

关键词 无障碍环境 政策法规 弱势群体 出行权 制度构建

作者简介:周雨枭,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67                                                               文獻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7.085

一、引言

(一)无障碍环境对于保障弱势群体各项宪法权利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民不断对美好生活作出新的要求,正如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那样,“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进一步保障广大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和其他有特殊需求的群体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无障碍环境设计与建设理应受到政府和各界人士的重视。出行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而广大的弱势群体往往因为无障碍环境的确实无法享受这份权利,所以使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有法可依,是保障广大弱势群体宪法权利的必要方法。

(二)目前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所依据的相关政策与法规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我国在步入新时代的同时,也在加强对少数弱势群体的保障,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

从《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到“十三五”规划,2012年后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达到了一个全新的标准化阶段,这些处处都体现着党中央的重视。

2016 年颁布 “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都在加强与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序进行与实施。目前无障碍设计已经成为通用设计,我国所有城市的公共空间及建筑都要求有无障碍的建设内容,并要达到标准。

(三)我国西部城市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必要性

我国虽然近几年不断强调无障碍环境建设,但是在基层的效果反映离预期状况还差很远,因为各地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缺乏相关的政策法规,所以推进阻力很大,效果不好。

根据中消协与中残联发布的《2017年百城无障碍设施调查体验报告》,无障碍设施普及率仅为40%,大众感知比例仅有37%,地区间、行业间发展不平衡情况较为突出,我国东部地区各省级人民政府因为较早出台了本地的《无障碍建设与管理办法》,所以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良好,但中西部地区至今还未出台与本地实际情况相适宜的政策法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无障碍设施缺失较为严重。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四川省现有622.3万残疾人,老年人1751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7.57%、21.09% ,同时还有为数众多的孕妇和儿童,他们参与社会活动必须依赖各种无障碍设施,这类特殊群体对生活中的无障碍需求是不容忽视的。

(四)调研场所

1.对公共场所进行实地调研

本次调研主要选取了绵阳市、成都市、泸州市的商业中心、交通运输路段、旅游景区、政府办公部门、街边路口、火车站汽车站等地点实地考察。调研历时14个月,共调研了成都、绵阳、泸州三地近20个行政区域内130个场所的640项无障碍设施,其中无障碍电梯157部、无障碍卫生间253间、无障碍停车位104个、无障碍斜坡94个、志愿者服务柜台32个,同时我们还对20个行政区域内街边盲道、无障碍过街天桥、无障碍斜坡等设施进行考察,拍摄实景照片近400张。通过对以上场所的调研我们掌握了四川省公共场所内无障碍坏境的实际情况。

2.对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进行走访

在调查中,我们采访了四川省住建局,四川省规划局,四川省城管局,四川省城市维护中心,四川省残联及三个城市的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通过对以上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走访我们的掌握了目前四川省各部门使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的情况。

(五)研究目的

本次研究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以成都、泸州和绵阳三地为例,分别梳理出各城市地方性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情况,并对各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叉分析,以找出它们之间的共性与差异性。

2.分析导致当前四川省无障碍环境推进缓慢的种种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制度建设和相关法规的完善方案。

3.结合国内其他省、市和国外先进的无障碍设施相关法律法规,对目前立法空白的绵阳市和泸州市提出立法建议。

(六)研究思路与方法

1.研究思路

本論文将实地调研与问卷调研相结合,以科学的态度、缜密的分析得出有意义的结论。论文研究思路见图1。

2.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的基本方法是对比、归纳、分析和总结。

在实地考察四川省成都市、泸州市、绵阳市这三个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状况并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从宏观的角度去分析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缺乏相关政策法规所带来的问题,并从微观的角度分析各城市中出现的典型性问题,从而对各市出台与本地实际情况相适宜的法律法规提供建议。

二、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法规缺失所产生的问题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蓬勃发展的时期,但是却存在着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公共设施尤其是无障碍设施管理方面,制定出一套适合四川省发展,同时又与国家出台的法规政策相接轨的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我们通过线上线下的调查、走访以及对各种公共场所的实地考察和对政府部门的采访,了解了众多普通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意见与建议,我们找到了当前四川省无障碍环境推进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无障碍环境相关立法的缺失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多个保障弱势群体无障碍出行的法律法规,成都也出台了与本地情况相适宜的《无障碍设施管理条令》,然而绵阳、泸州以及川内众多的城市还没有一份系统的、完整的关于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制度或者办法,在无障碍环境立法工作上并没有跟上国家的步伐。同样,正因为缺乏一个具体的管理办法,政府部门没有统一规划、分工和管理,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感受不到来自国家的关怀,并且导致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不合理、管理不完善、发展不平衡。无障碍设施逐渐成为了城市的“面子工程”而不是服务于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许多法律界的人士曾说明,无障碍环境的建设面临着很大的困难,维权难度也很大,但是,要想督促相关义务主体建设和改造无障碍设施,为残障人士提供更好的无障碍环境,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必不可少。

(二)无障碍设施的各管理部门职能重叠、职权交叉

在实际调研中,我们发现政府部门在对辖区内的无障碍设施维护和改造时责任划分不明确,多部门联合管理无障碍设施导致各部门不清楚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整体情况。比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由住建局和规划局等单位负责,维护工作则由区住建局和城管局、交管局等联合执行,监督工作由于住建局和质监局等负责,当问及以上部门各无障碍设施建设具体情况时各部门均表示自己不清楚。这样导致的后果是各部门在规划和建设无障碍设施时仅仅从自己部门的角度出发,而缺乏整体的规划,导致无障碍设施建设呈现碎片化,连续性不强,真正需要使用到无障碍设施的群体无法正常使用无障碍设施。

(三)无障碍环境发展不平衡

成都与绵阳和泸州之间、城市中心区与郊区之间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存在较大差距。根据我们的调查分析得出的无障碍,经济发达地区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比较充足,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无障碍设施则比较缺乏,在乡村地区无障碍设施几乎没有,这些地区的残疾人出行成了一种奢求。

(四)无障碍设施的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国内许多城市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后期的监管工作却不理想,而无障碍设施的修缮工作更是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导致城市中的设施存在无数的弊端。从调研中我们获知,无障碍设施被占用和损坏后未及时修复是无障碍设施在使用时所面临的最大的两个问题。当前,占用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破坏无障碍设施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甚至相当严重,影响了无障碍设施功能、作用的发挥,极度的影响了其价值的体现。

(五)社会整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意识不高

目前社会公民普遍对无障碍的认识不足,关注不高,无障碍意识比较淡薄。由于无障碍设施知识普及宣传力度不到位等原因,人们对无障碍设施的认识比较片面,认为真正用到无障碍设施的人是极少数,是对残疾人的额外照顾,更有甚者认为投入资金搞无障碍设施建设是浪费资金。其实,无障碍设施的受众广泛,不仅仅是残疾人,还有广大的孕妇、老年人和儿童,无障碍环境的见识,就是为了让城市更和谐、更人性化,无障碍的本质是面向全社会、全民共享的。所以说只有提高大众对无障碍设施的关注度,才能更有效的推动我国无障碍环境的建设。

(六)老旧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落后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 无障碍设施普及率低, 出现无障碍缺失、落后等问题的场所主要集中在城市的老旧公共场所。因为这些老旧公共场所在设计建造之初并未做无障碍设计,所以场所内的无障碍设施要么缺失,要么不符合现行的无障碍设计规范,使无障碍环境需求人群对这些公共空间望而却步。

三、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无障碍设施相关立法

在收集无障碍设施的文件过程中,我们并没有看到绵阳和泸州的有关规定,绵阳和泸州在无障碍设施的立法方面依旧空白。我们可以学习《成都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制定一个更加详细具体的事实办法。在立法中可以学习东京的地方福祉条例,细化标准,提高要求,扩大范围。只有明确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后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管和实施机制,才能保证一切活动的进行。“国民意识的提高加上完善的设计法规约束,能为设计师无障碍设计(通用设计)意识的形成奠定基础,也能为推动城市无障碍建设获得广大市民的支持打下潜移默化的社会基础。”

(二)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投入,多种形式提供财政经费保障

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应该提高对于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比例,放宽相应的财政限制。学习浙江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从而带动社会积极性。只有坚实的财政基础才能将所有的设计图纸和规划目标成为现实,才能维持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的使用和后期维护,这也是我们了解到的绵阳市现有相关部门的困境之一。

(三)依法监督,加强执法

政府相關部门应该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力,严格考核验收,对设计、施工不符合标准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及时纠正、勒令整改,严重的应该进行处罚。面对损坏无障碍设施和阻碍无障碍设施使用的情况应该依照规定对其进行罚款并恢复使用,让公众意识到责任后果才能起到威慑力。

(四)加快既有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

对城市的既有道路、建筑物、社区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情况,将结果汇总分析并进行规划安排,列入城市的年度城区建设计划中,制定具体的改造方案,分解到各具体的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对不符合标准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造。

四、结语

真正的人权社会应该是尊重每个个体的意志和观点,保护每个个体的合法利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法治社会就必须保障少数群体的权利。对于残疾人来说,无障碍设施是他们与社会沟通的桥梁,而且对于老年人、孕妇、儿童以及其他人群来说,无障碍设施是他们出行便利的保证。从2012年国家出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来,国家越来越重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切实保障众多特殊群体的需求。无障碍环境相关的政策制度建设是关乎整个社会利益的事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需要政府的实事求是,需要群众的积极参与,这样才能真正的推动其从无到有,从有到少。建设无障碍设施,受益的不仅是残疾人、老人、妇女和儿童,而是社会的每个人。只有保障了每个群体的切身利益,我们才能共同走进全面小康社会。

注释:

四川省残联于2018年11月8日调查小组采访时提供。

参考文献:

[1]吕世明.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及发展思考[J].残疾人研究,2013(2):3-8.

[2]周志华.残疾人无障碍通行权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基于成都市的调查[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6):46-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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