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日由来与传统习俗
2019-07-24
2008年清明节正式成为我国的法定节假日,现在已经成为人们追思祭扫、踏青郊游、赏春观花的重要节日。提起清明节,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扫墓祭祖,缅怀故人。“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唐代诗人杜牧的《清明》似乎给清明节绘了一笔感伤基调,而唐代诗人王维的“蹴鞠屡过飞鸟上,秋千竞出垂杨里”及南宋诗人吴惟信的“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等同样描述清明轻松欢乐的诗词却鲜为人知。古代清明节,既有祭奠逝者的悲伤情怀,还有内容丰富、活动多样的欢快景象。
节日由来
谈及清明节的由来,首先需要追溯中国古代的休假制度。在古代,没有“星期天”的概念,但休息日是存在的。而且,中国古人享受休假的历史还比较早,在秦汉时期已有一套相对成熟的休假制度。不同的是,古代只能休息1天,而且叫法也不一样,现在叫休假、放假,古时称为“休沐”或“洗沐”。为何将休假称为休沐?难道和洗澡有什么关系不成?还真是如此,为了定期让公职人员回家洗头洗澡、搞好个人卫生,从而便有了这个“休沐”制度。最先享受休沐制度的人群,应该是给皇家当差的人,即所谓“中官”,也叫“内臣”。中官给皇家当差,宫内又没有为他专设洗澡之处,所以只能定期、轮流回家“洗沐”。休沐制度推广开后,便形成了一种国家休假制度。唐代张守节《史记正义》中所谓“汉官五日一假洗沐也”,描述了这种情形。除了“五天制”,汉代休沐还有“十天制”,即干10天休1天。在汉代的休假制度中,除了休沐这样的轮休,还有比较接近现代法定节假日的节令假,汉代节令假日,起初只有两个,一是夏至,再是冬至,各放假5天。到东汉时增设“伏日”。可见,在汉代,清明节尚未成为国家法定节日。
到了隋唐,休沐制度出现了较大变化,旬休成为一种制度,即工作9天,休息1天,休息日设在每月的十日、二十日、三十日,共3天。最大的变化是节假日增多。正是在唐代,清明节与寒食节一道,首次被列入国家法定节日。根据《唐会要·卷八十二·休假》记载:“(开元)二十四年二月十一日敕:寒食清明,四日为假。大历十三年二月十五日敕:自今以后,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至贞元六年三月九日敕:寒食清明,宜准元日节,前后各给三天。”即是说,在唐玄宗时代,寒食和清明节一起放假四天,到唐德宗时,假期延长到了七天。到唐玄宗时,将清明节扫墓正式编入礼典,属当时的“五礼”之一,清明节的地位因此得以抬升,清明假期与寒食节连在一起,成为当年继元宵假期之后春天里的“小长假”。宋代延续了唐代寒食、清明放假七天的制度,且节日的内容变得更为丰富。除扫墓风俗更浓外,皇家和民间都会举办一系列活动,热闹程度不亚于元宵节。宋代之后,清明节的繁华和热闹减弱。到了元代,清明节与寒食节从功能和活动内容上看,事实上合成了一个节日,仍与元正(旦)一样,是元代最重要的节假日之一。明清时代,寒食与清明完全退出了国家法定节假日序列。但民间仍喜欢过寒食节、清明节,要外出扫墓、春游。
清明节与寒食节,因两节紧连一起,常被现代人误以为是一个节日的不同叫法,其实两个节日有别。冬至后的第105天是寒食节,故又称“百五节”;寒食节之后则为清明节。在民间传说中,两个节日为同一起源。据汉代桓谭《新论·离事》记载,寒食节本是山西风俗,“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桓谭认为此俗“为介子推故也”。相传,春秋时代,晋国公子重耳逃亡在外,生活艰苦,跟随他的介子推不惜从自己的腿上割下一块肉让他充饥。后来,重耳回到晋国做了国君(即晋文公),封赏有功之臣。介子推看当年那些一起度过艰难岁月的同伴如今个个争功请赏,丑态百出,很是气愤。于是,他带母亲隐居绵山,拒绝接受封赏。晋文公无计可施,只好放火烧山,逼其下山。然而,介子推态度坚决,宁愿葬身火海。为了纪念介子推,晋文公下令将绵山改名为介山,并修庙立碑,同时还下令在介子推遇难的这一天“寒食禁火”,举国上下不许烧火煮食,只能吃干粮和冷食,如唐代王建《寒食》诗曰“田舍清明日,家家出火迟”。
传统习俗
扫墓祭祖思先人——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
清明节扫墓祭祖已成为持续不断的风俗传统:铲除杂草,放上供品,于坟前上香祷祝,燃纸钱金锭,或简单地献上一束鲜花,以寄托对先人的怀念。“寒食祭扫冢一堆,风吹旷野纸钱飞。黄泉不知生人泪,暮雨萧萧惆怅归。”清明祭祀的参与者不仅有平民百姓,还有君王大臣,大家都要祭拜先人亡魂。从唐朝开始,朝廷就给官员放假以便于归乡扫墓。据宋代吴自牧所著的《梦粱录》记载,每到清明节,“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墓,以尽思时之敬。”参加扫墓者也不限男女和人数,往往倾家出动。这样清明前后的扫墓活动常成为社会全体亲身参与之事,数日内郊野间人群往来不绝,规模极盛。清明祭祀的方式各地有所不同,常见的做法有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是整修坟墓,二是挂烧纸钱、供奉祭品。扫墓时首先整修坟墓。其做法主要是清除杂草,培添新土。这种行为一方面可以表达祭祀者对亡人的孝敬和关怀,另一方面,在古人的信仰里,祖先的坟墓和子孙后代的兴衰福祸有莫大的关系,所以培墓是不可轻忽的一项祭奠内容。过去由于寒食禁火的影响,纸钱不焚烧,而是挂在墓地的小树上、竹竿上,或用石块、坷垃压在坟墓边。宋代庄季裕《鸡肋篇》卷上:“寒食上冢,亦不设香火。纸钱挂于茔树。其去乡里者,皆登山望祭。裂帛于空中,谓之掰钱。”这样,凡是祭扫过的坟墓就有纸幡飘飘,构成清明前后的特有景观。没有纸钱者,一般就是缺少后嗣的孤坟了。正如宋代诗人高翥在《清明日对酒》中描述的场景:“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后来,一般不再讲究禁火,就把纸钱烧掉。
踏青郊游赏春光——况是清明好天气,不妨游衍莫忘归
虽然清明是一个追思先人的传统节日,但其民俗文化内涵并非只此一项。在春光明媚的清明前后,尽情地亲近自然、到郊外踏青游玩,是清明节传统习俗的另一项重要活动。相传大禹治水后,人们就用“清明”之语庆贺水患已除、天下太平。清明时节的郊野之中,众人春游的场景非常盛大热闹,当时游乐活动在清明节习俗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差不多与祭祀平分秋色。唐代诗人杜甫《寒食》诗有“田父要皆去,邻家闹不违。地偏相识尽,鸡犬亦忘归”之句。不违,即不避,无忌讳;闹不违,意为无拘无束地嬉戏打闹。正如诗中所说,这天乡间父老都要参与这“闹不违”活动,就连鸡犬也乐而忘归。宋代诗人吴惟信则在《苏堤清明即事》一诗中描述:“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同是宋代的诗人程颢更有《郊行即事》一诗:“芳原绿野恣行事,春入遥山碧四围。兴逐乱红穿柳巷,困临流水坐苔矶。莫辞盏酒十分劝,只恐风花一片飞。况是清明好天气,不妨游衍莫忘归。”这些都证实了郊游踏青已成为古代百姓清明节的首选活动之一。
活动多样趣味足——蹴鞠屡过飞鸟上,秋千竞出垂杨里
有民俗专家指出,除了祭奠扫墓、郊游踏青,古代清明节还有打秋千、插柳、射柳、蹴鞠(踢球)、斗鸡等多种有趣的民俗活动。
唐代诗人王维《寒食城东即事》有诗句“蹴鞠屡过飞鸟上,秋千竞出垂杨里。少年分日作遨游,不用清明兼上巳”,说明清明节民间体育活动深入人心。打秋千(荡秋千)是从南北朝时开始流行的,它的历史很古老,最早叫千秋,后为了避讳,改为秋千。古时的秋千多用树枝为架,再拴上彩带制成,后来逐步发展为用两根绳索加上踏板的秋千。据南北朝梁宗懔撰的《荆楚岁时记》记载:“春时悬长绳于高木,士女衣彩服坐于其上而推引之,名曰打秋千。”唐代打秋千已经是很普遍的游戏,并且成为清明节习俗的重要内容。由于清明打秋千随处可见,元明清三代定清明节为秋千节,皇宫里也安设秋千供皇后、嫔妃、宫女们玩耍。打秋千不仅可以增进健康,而且可以培养勇敢精神。
清明是杨柳发芽抽绿之时,民间有折柳、戴柳、插柳的习俗。人们踏青时顺手折下几枝柳条,可拿在手中把玩,也可编成帽子戴在头上,也可带回家插在门楣、屋檐上。唐代,人们认为在河边祭祀时,头戴柳枝可以摆脱毒虫的伤害。宋元以后,人们踏青归来,往往在家门口插柳以避免虫疫。柳枝插在屋檐下,还可以预报天气,古谚云:“柳条青,雨蒙蒙;柳条干,晴了天。”“清明弄柳”这一传统习俗,在宋代达到了极致。据宋代吴自牧《梦粱录》记述,宋代清明节里,家家户户门上都插柳条,时称“明眼”。所谓“明眼”并不是祈盼眼睛明亮,而是民俗上的驱邪目的,意是辨明鬼邪、守护家门,此时的柳枝与桃枝功能相近。到了南宋,“清明弄柳”热度不减。元代周密在《武林旧事》中提到清明节日里的临安城(今杭州)时,用了如下文字描述:“都城人家,皆插柳满檐,虽小坊幽曲,亦青青可爱。”难怪宋人能写出“莫把青青都折尽,明朝更有出城人”的诗句。除了“弄柳”,民间在这天还喜欢挖井,而皇家则会举行一项“改火”活动。借助当时盛行的寒食节禁火三日的习俗,在寒食节到来时将火灭掉,形成“普天皆灭焰,匝地尽藏烟”的局面,到清明节这天再重新将火燃起,从而实现改火的目的。唐代诗人祖咏《清明宴司勋刘郎中别业》“霁日园林好,清明烟火新”、刘长卿《清明后登城眺望》“百花如旧日,万井出新烟”、王表《清明日登城春望寄大夫使君》“寒食花开千树雪,清明日出万家烟”等诗句,都反映了唐代清明节改火习俗的盛行。宋代皇家更特别,让宫内小太监们在阁门前用榆木钻火,第一个取到火的会得到奖赏,奖品相当丰厚,是一只金碗、三匹绢,然后再用取到的新火种点燃火烛,赏赐近臣。
射柳是一种练习射箭技巧的游戏。据明朝人的记载,就是将鸽子放在葫芦里,然后将葫芦高挂于柳树上,弯弓射中葫芦,鸽子飞出,以飞鸽飞的高度来判定胜负。唐代诗人孟浩然《上巳洛中寄王九迥》“斗鸡寒食下,走马射堂前”体现了射柳是清明时节古人热衷的项目。古代的足球活动,是清明节人们喜爱的一种游戏,相传为黄帝发明,最初用来训练武士。蹴鞠活动在唐宋时期最为繁荣,出现“球终日不坠”“球不离足,足不离球,华庭观赏,万人瞻仰”的景象,《宋太祖蹴鞠图》就描绘了宋太祖与其弟赵光义、宰相赵普等六人用白打方式蹴鞠嬉戏的场景。杜甫的《清明》诗曰:“十年蹴鞠将雏远,万里秋千习俗同。”说明了当时蹴鞠活动的普及。在讲究“中庸”的传统文化背景下,蹴鞠逐渐由对抗性比赛演变为表演性竞技。清代《房县志》卷十一记:“少年竞放风鸢,或走马较射,斗草踢球。”斗鸡在战国时期已很盛行。《国策·齐策》:“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史记·袁盎晁错列传》:“盎免病居家……相随行斗鸡走狗。”寒食斗鸡在魏晋时尤盛。东汉应玚《斗鸡诗》中描写道:“二部分曹伍,群鸡焕以陈。双距解长绁,飞踊超敌伦。芥羽张金距,连战何缤纷。从朝至日夕,胜负尚未分。”斗鸡的习俗至唐代仍是盛行,由清明开始,斗到夏至为止。五代女词人花蕊夫人有诗云:“寒食清明小殿旁,彩楼双夹斗鸡场。内人对御分明看,先赌红罗被十床。”可见,斗鸡之风不仅存在于民间,连皇上也乐在其中。皇宫里举行斗鸡比赛,还用10床被子当作赌注,玩兴极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