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上游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与保护研究
2019-07-15王瑛
摘 要:旅游开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避免陷于濒危的困境、提升自我生存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岷江上游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存在重自然轻人文、重申报轻保护发展、开发内涵深度不够、规划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应关注文化传承与旅游创新的结合,优化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统一规划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旅游产品整体品牌形象,从而促成岷江上游旅游业沿着文旅融合的道路发展,再放异彩。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岷江上游;旅游开发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19.03.008
文章编号:1009-6922(2019)03-49-04
旅游开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市场化利用的重要方式,通过满足游客对“非遗”的市场需求,进而反向促进“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恰当的旅游开发能带来一定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在“非遗”保护方面的压力,从而使“非遗”摆脱陷于濒危的困境、提升自我生存能力。岷江上游地区包括松潘、黑水、茂县、理县和汶川等5县,地处青藏高原与川西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形复杂多样,地貌以高原与高山峡谷为主。这一区域的“非遗”在旅游业的带动下也逐渐褪去了神秘的面纱,成为了岷江上游地区极具吸引力和研究價值的人文旅游资源,但至今尚无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品牌。如何将岷江上游的“非遗”与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是业界乃至学界值得讨论和探索的课题。
一、岷江上游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岷江上游代表性的文化资源包括大禹文化、蜀源文化、江源文化、羌族文化等,古老厚重、民风淳朴的神奇土地上孕育了众多特色鲜明的民间“非遗”,包括民间文学、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民间戏曲、民间曲艺、民间美术、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传统手工技艺、民族医药、民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等,共涉及到13个领域。若干项目已先后被列入国家、省、州级“非遗”名录,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包括羌年、羌戈大战、羌笛演奏及制作技艺、羌族刺绣、羌族碉楼营造技艺、羌族羊皮鼓舞、羌族瓦尔俄足节、羌族多声部民歌、大禹的传说、卡斯达温舞、阿尔麦多声部民歌、博巴森根、川西藏族山歌等。总的来说,以固态的自然景观和文化遗址为依托,“非遗”涵盖种类齐全,表现样式多种多样;植根当地,乡土风情浓郁,风格鲜明,如川西藏族山歌等;知名度较高,有较大影响力,如大禹的传说与羌笛演奏及制作技艺等;参与性强,体验空间大,如卡斯达温舞,舞者双手高举,双肩抖动,把唱跳和讲述融为一体,宛如“无伴奏合唱”,场面震撼。
“5.12”地震导致岷江上游“非遗”生存空间被极大地破坏,“非遗”的传承载体损失巨大,区域内羌族文化的传承人释比后继乏人。经过震后系统工作,阿坝州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已收集整理并编写出版了《羌族民间故事》《羌语简志》《赤基格布》《羌戈大战》等著作,目前还在收集整理羌族节庆、婚礼、丧葬等习俗以及羌族服饰与羌笛制作等技艺,已完成茂县“非遗”传习中心、汶川绵虒羌绣传习所等20余个灾后重建重点项目,确认了一批“非遗”传承人,并建立起多级多层的较为完善的“非遗”保护体系。结合“非遗”保护工作,岷江上游各县各类与“非遗”相关的活动亦蓬勃开展,如汶川县举办了多届“中国古羌文化艺术节”,茂县举办了羌族“瓦尔俄足”庆典暨国际学术研讨会等。
二、岷江上游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存在问题分析
(一)岷江上游旅游开发长期以来重自然轻人文
岷江上游自然风光神奇壮丽,有着惊世之美,生态功能地位十分突出,生物多样性和物种代表性明显。长期以来,岷江上游旅游开发整体呈现重自然、轻人文的现象,各地重视自然旅游资源的宣传、品牌打造,轻人文历史类资源的梳理经营,4A级及以上景区以自然类景区居多,具有深厚文化积淀的“非遗”资源未能被深度开发,文化内涵没有被深度挖掘,没有与旅游开发紧密结合。虽然有茂县坪头羌寨4A级景区、汶川县龙溪乡羌人谷等4A级景区创建成功,但知名度不高。
(二)重申报轻保护发展较为普遍,开发与保护之间缺乏互动机制
目前岷江上游“非遗”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是不少地方文化部门重“非遗”的申报、轻“非遗”的保护,在保护阶段对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也明显减少。尤其是在一些与经济效益无关的“非遗”项目上,一旦申报成功,就被束之高阁,很多“非遗”项目空有名字,而无传承。目前只有一些等级较高、知名度较大的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得到关注转多。
保护“非遗”是政府、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的一项重要使命,在“非遗”的旅游开发中必然会涉及保护问题,但两者之间还没建立健全的互动机制,目前政府机构改革方面文化和旅游的结合给未来的互动带来了一缕曙光。在资金的支持上“非遗”往往是逊于物质遗产的,县级以下相关部门也没有专门的归类建档并实行比较规范的管理。从根本上来讲仍然是资金问题,本来“非遗”保护的资金就有限,要拿更多的资金用于旅游开发缺乏可行性。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内涵挖掘不够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目前岷江上游“非遗”旅游开发中常见的做法就是以旅游商业开发为核心,利用“非遗”的号召力,或者说仅是噱头进行包装,把自然风光的游览、休闲娱乐购物与“非遗”打包,“非遗”往往成了陪衬。这样的开发形式过于简单,不可能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大多数表演的形式、内容、水平多简单且表面化,“非遗”的艺术含量基本体现不出来,只是商业和传统文化的勉强嫁接。如此简单粗糙的开发形式,尽管在短期能够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非遗”背后人文精神所蕴含的社会价值却被忽视了。如藏、羌等民族的服饰,开发商往往将其展现在较多的旅游景区,并为游客提供拍照留念消费服务,且为了吸引更多游客,商家们多对头饰、配饰进行改头换面,植入一些现代化元素,原有的文化内涵被扭曲。
(四)旅游开发缺乏统一规划管理,布局不合理
由于各县、乡镇非物质文化资源禀赋存在重叠,于是出现相互争抢、各自为政的现象,最为典型的为羌族文化产品的开发。羌族作为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其活化石般的文化遗产异彩纷呈。岷江上游作为我国羌族最为集中的聚居区,“非遗”的保护倍受关注。在此背景下,打羌族牌、开发羌文化一哄而上的乱象屡见不鲜,传统、外来、异化的文化因素真伪莫辨、鱼目混珠,混淆了游客的视听,直接影响到品牌形象与口碑。岷江上游地区“非遗”应该如何保护与开发,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统一的规划。由于缺乏统一规划与管理,同质化竞争加剧,资源和资金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重复建设情况严重,开发形式雷同,特色不明显,无聚集效应,更无规模效应。
三、岷江上游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与保护路径研究
(一)关注文化传承与旅游创新的结合
开展岷江上游“非遗”与其它旅游资源的深入调查与评价,一是为清楚家底,二是为采取得力措施保护资源,三是为旅游经济发展服务。对岷江上游而言,各类“非遗”虽然丰富,但需要了解现状如何,有哪些已经消失、哪些部分消失、哪些保存完好。以上问题,有必要一一厘清,对其分类,并梳理其现状,才有可能让文化得以传承、旅游产品设计能够融入。理县一直在做“非遗”调研的基础工作,按照“不漏村居、不漏种类、不漏项目”的要求,现已整理出富有民族民间艺术特色的项目52项。
而在文化传承与旅游创新的结合上,可以采用的方法有“旅游+街区”“旅游+传统建筑的保护与开发”,在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前提下,开发有历史记忆、有区域特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各类旅游产品项目;还可以采用“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在打造文化综合体、保护古建筑古村落的同时,创造条件使得本土文化和民间文化在这些地方不仅能重生,还能发展。
(二)优化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
要将“非遗”可持续化发展,必须使其经济上自力更生,活化是唯一的道路。“非遗”活化的根本其实是文化再生,一方面要复活文化旧元素,通过故事、传说等引起文化认同感来寻求原有文化资源;另一方面要注入文化新元素,打破旧的认知,创造新的品牌资产。目前常见的活化模式有舞台表演、主题公园、博物馆、旅游综合街区、旅游商品开发、节事旅游、体验旅游等模式,各有其优点和弊端。岷江上游在深化过程中要注意扬长避短,优化开发。如舞台表演开发策略方面,应该借助自然环境等其他旅游资源的影响力形成互补效果;舞台化呈现要注意“原真性”,“非遗”的原型应该得到“记忆性”保存。博物馆旅游开发策略适用于手工艺类“非遗”,不要仅停留在静态展示上,而应该通过现场与过程展示、前馆后厂等方式全方位展示“非遗”。在岷江上游,个性化、主题化的小型博物馆值得开发,可以布局于社区或村落中,自然融入,便于与乡村旅游、社区旅游、古村落旅游等线路结合。小型博物馆还可承担多种文化传播的功能。节事旅游开发策略方面,通过参加北京全国“文化遗产日”主题晚会、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等活动,积极展示藏羌民族文化与打造藏羌民族节庆品牌。未来优化的方面是引导游客成为节事活动的主角,增强游客的参与性与互动性。区域内可适当在成熟社区通过社区营造发展社区旅游,“文化社区+文化景区”,即在适度发展旅游业的同时保有居住社区的特质。在生活化的社区融入“非遗”旅游,将地方文化与地方生活风貌真实呈现,可看作是体验式旅游的创新发展,游客也会更喜欢。
(三)统一规划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旅游产品整体品牌形象
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对旅游资源进行区域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针对游客需求设计产品,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岷江上游各县,如果仅按照简单的行政区划各自为政,很容易相互拆台、恶性竞争。由于一定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旅游资源内在联系紧密,整合区域旅游资源就必须挖掘这种内在联系,形成统一的旅游主题,促进旅游资源合理开发、旅游产业整体发展,打造“非遗”类产品整体形象。这就需要阿坝州文化和旅游局相关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县完成岷江上游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规划要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建议以区域内的“非遗”与民族旅游资源为基础,设计“大禹故乡,蜀国渊源”寻根问祖旅游带,不仅可以串起区域内诸多大禹遗址、遗迹,进一步将古蜀遗址与遗迹同广汉三星堆、成都金沙等古蜀遗址勾连起来,一条拥有清晰脉络的古蜀国迁徙路线图得以形成,同时要注意突出古羌文化与大禹文化的传承关系,推出禹羌文化生态观光体验游;设计“岷江上游,历史荣光”文化认同旅游带,能为人们认识岷江上游的自然与人文历史演变轨迹提供便利,可以设计针对不同研学旅游市场的产品;设计“藏羌回汉”民俗风情旅游带,区域内的建筑、服饰、手工艺品、宗教信仰,都是可开发的旅游资源,经过恰当整合之后,能让游客感受到不同于其他区域的别样民俗风情,且应重点构建和打造以茂县为核心区的羌文化旅游带(园),此处岷江大峡谷自然伟岸险峻的峡谷雄姿极具震撼力,以羌族释比文化和营盘山古蜀文化为主打,兼容大禹文化和茶马古道文化,对国际羌族文化品牌的塑造与推广非常有利。
四、结语
实施旅游可持续发展,必须对旅游的目的地进行再认识、再审视,走文旅融合之路。岷江上游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闪烁着璀璨的光芒。对于“非遗”的保护性开发,将促成岷江上游旅游业的发展再放异彩,同时也能更好地实现对“非遗”的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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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动力、路径与实例[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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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 静
[收稿日期]2019-03-05
[作者简介]王瑛(1971—),女,四川犍为人,乐山师范学院旅游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旅游規划与管理。
[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岷江上游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评价及其开发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2DFWH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