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赋能金融机构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019-07-15刘惠玲丁涛
刘惠玲 丁涛
摘 要:科技的飞速发展在不断改变着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在推动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金融科技的出现顺应金融业发展的需求,正在颠覆着金融机构传统的经营模式,打破困扰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多年的瓶颈束缚,通过技术手段缓解中小企业客户群的融资难、资信评级难以及交易各方之间的信任危机等问题。金融科技的发展将通过大数据、交易征信和区块链等新型金融技术推动现代金融业步入更加自动化和智能化的快车道,并因此进一步助推实体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科技创新;科技金融;小微企业制度安排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2.023
1 金融科技对金融业产生的影响及现实意义
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不仅内涵丰富,而且涉及的领域及覆盖面十分广泛,既包括有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的事后监测、报告、控制与缓释,同时更涵盖有事前的风险识别以及事中的风险评估、计量等管理流程。从金融机构业务运作实际及未来发展看,金融业务中无论是分析和识别风险管理流程中的风险类型、风险程度,还是在进行风险估价,以及根据关键风险指标和限额进行有效的风险监测、报告、控制和缓释等,都需要通过科技金融手段的支撑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鉴于金融的本质要求及特殊性需要,加快金融科技创新已成大势所趋、刻不容缓。
1.1 中小企业的诚信体系完善需要金融科技支撑
早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对业内客户进行基于大数据的信用风险评分模型的计量分析和决策,企业级人工智能反欺诈平台、云计算等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机构也已经开始得到创新应用。通过有关的金融科技技术可以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能力、还款意愿,综合信用状况进行计量分析、打分,同时依照评分的高低可以结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适当配置不同的信贷资源。在搭建金融科技的征信平台方面,可以与有关政府部门包括工商、税务、公安、法院等直接进行对接,从而了解客户真实的历史资料,如客户的履约状况,资产价值是否足值及可变现等,从而可以依照相应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以便于选择适宜的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通过金融科技平台,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信贷服务更加准确,既能够精准选择诚实守信的中小企业,同时又能够适时提供金融服务、降低风险损失,实现双赢。
1.2 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优化需要通过金融科技实现
金融科技使得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变得更加简单、方便、普惠。通过金融科技平台提供的金融信贷、保险、期货等金融服务,可以使众多的中小企业享受到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未来,随着金融科技的进一步发展,通过科技金融平台可以更为准确的分析判定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财务实力、担保实力、综合还款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1.3 中小企业需求空白需要通过金融科技平台来填补
中小企业的需求驱动是金融科技产生和发展的重要诱因,也是中国金融科技发展有别于欧美等其他市场的重要特点。
金融科技的出现,将会改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状。因为科技的创新与发展,使得之前无法被满足的众多中小企业需求获得了新的机会和可能性。金融机构通过金融科技使中小企业在共享平台上及时获取相关的普惠金融知识,从而对普惠金融的功能、性质和特点有更多的了解,增强普惠金融知识;同时,科技金融也可以使中小企业通过共享平台接受到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顾问服务,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通过互联网金融服务,选择合适产品,培植理性的金融投资观念,提高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甄别能力,从而使所选产品更具针对性。
1.4 金融新业态的形成与发展需要金融科技来推动
近年来,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速,使得金融科技已蓬勃兴起,并在不断催生金融领域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诞生,如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等,从而为金融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与保障。未来,金融模式的发展方向将逐步从线上和直销发展转变为更加开放和多元,金融科技领域的各种创新也必将围绕着金融的本质及运行规律而不断扩展。
2 金融科技赋能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内容及表现形式
金融科技给整个社会尤其是金融行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无论是在服务中小企业的内容上还是在表现形式上都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2.1 解决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
科技金融的产生有助于金融机构给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有针对性、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使得金融服务更能够覆盖到更多、更广泛的客户群体。作为信息中介的金融科技,可以為传统的金融机构进行赋能,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在获客、对客户进行筛选和推送,整合放款、贷后管理等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金融科技的支撑,在信贷的全过程都可以有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还原企业在经营上的客观真实的历史数据,从而有效评估判定其风险大小。也就是说,金融科技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和信息系统建立的丰富的金融产品数据库,在现有传统银行和众多中小企业之间搭建起信息连接的桥梁,一方面助力中小企业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化方式多获取的诸多信息进行加工处理,使得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在信息传导等方面达成一致,并因此而使双方的成本较低,门槛降低,既能解决金融机构的痛点,又可化解中小企业共同的难点。
2.2 提高金融机构的获客判断能力,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金融科技的产生,使得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分析渠道更加畅通。金融机构通过数据平台可以共享税务、工商、司法等的数据信息。具体讲,当中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时,税银互动平台在获得企业授权以后,可以使用大数据挖掘技术从税收数据、工商数据、司法数据等2 000多种数据库中得到相关数据,并使用相关模型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对中小企业的情况做出综合判断。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上述结果,结合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及综合实力,初步判定是否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应资金支持的结论,既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获客判断能力、又丰富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品种。
2.3 推动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促进供应链金融新业态的发展
目前,金融机构开办的供应链金融,由于参与主体众多,包括中小企业的发货人、银行、保险公司、港口和政府海关检查部门等,使得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难以实现联动,各参与主体的交易记录与作业系统经常会出现彼此间不同步,从而大大延长了融资周期、增加了融资成本及运营风险、法律纠纷不断。从目前商业银行业已开班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看,供应链上下游之间资金往来的各种凭证往往需要人工验证,对凭证的真实性难以判定,增信机构的审核风险难度也随之加大。金融科技中的区块链技术,具备去中心化、信任共识机制和无法轻易篡改的特征,借助这些功能和特征可以将供应链上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交易行为放入区块链中,从而简化了现有繁杂的供应链金融人工审核手续,减轻了第三方增信机构验证凭证的真实性的难度,并使贸易金融中所涉及的出口商、进口商、银行、保险公司、港口和政府海关检查部门等各节点可以借助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签名技术来达成共识,保证上述各方的通信直接相互进行,相关指令自动执行,无需借助每个环节中的中心实体连接,从而推动了金融机构业务流程的创新,促进了供应链新金融业态的发展。
3 科技金融服务中小企业需要完善的措施
未来,金融机构急需不断加强金融科技研究和应用,在包括体制机制、监管、检测体系、配套制度、基础数据积累和整合、自身数据资产的补充和丰富、专业化人才的培育等方面予以健全和完善。
3.1 强化金融科技在风险防控中的应用,完善检测体系及监管制度
随着金融科技应用的运用与普及,数据资源被滥用、网络安全隐患等一系列问题将随之显现,因此,加强金融科技监管势在必行。
(1)金融科技监管既要体现传统金融监管的延续性,又要体现“互联网+”的适应性。由于金融科技的出现,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管理手段、产品设计也将随之改变或被加以改造,金融科技的参与方也将变得更加多元和分散,既包括有互联网公司等技术提供方,同时也包括有不同业态的金融机构等,金融科技的监管也必须在遵循金融的特殊性及内在本质的基础上做出与之相适应的调整与改变。
(2)金融科技监管的检测体系及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金融科技监管应在现有金融监管格局机框架下,通过完善金融科技统计监测和风险监测体系,形成全覆盖、有效防止监管套利的长效监管体制。同时,需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理顺相互之间的权责归属关系。
(3)金融科技监管的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诸多的新兴领域,金融科技监管应尽快完善相应的技术设施及手段,以便于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监管数据收集、整合、共享的实时性,及时发现违规操作等风险隐患。
目前,国际上较为成熟的“监管沙盒”等理念也可以借鉴参考,并运用到我国金融科技的监管领域。
3.2 加快金融服务由传统业务驱动模式向科技赋能转型
金融机构在传统业务模式驱动模式下,受传统监管制度,如牌照获取、资本约束等影响,对中小企业的网贷、理财、支付等很多业务设定了很多限制性条款,阻碍了中小企业的业务发展。随着科技金融在未来竞争中所日益显现的重要作用, 在金融科技化的道路上,科技赋能后的金融机构,应将原有的业务经营中涉及的纷繁复杂的场景、流量、数据、风控、资金、产品等金融要素标准化,并逐步向从用户管理、产品定价、渠道营销、运营模式等方面转变,从而进一步优化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链条。
3.3 顺应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创新体制机制,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1)加快融资服务模式的创新。金融机构在融资服务模式方面的创新,应针对目前中小企业担保实力欠缺的实际,在无形资产质押、股权登记质押、订单、仓单等质押方面探索新的融资服务模式;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引导和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贵的问题,大力加强新三板市场建设,使其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主要场所;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可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建立集合信托、集合债券等新型的融资模式,通过由若干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联合发行债券或票据,吸引机构投资者购买来获取更多的资金。
(2)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风险补偿机制。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支持促进中小企業发展的法规及政策文件,提出了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予以适度风险补偿等制度措施。但是,文件中并没有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明确管理制度或指导性意见,也没有明确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制定和管理机构,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和效能发挥。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既需要要相应的补偿基金,也需要有配套的担保体制,同时更应考虑融资渠道的便利与畅通。
(3)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及诚信制度。借力金融科技助推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由政府、银行、社会中介机构、企业等联合建立包括信息征集、信用评级、信用管理等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诚信制度,从而克服政府、投资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及诚信制度完善方面,可参考借鉴国外经验做法,如韩国和日本较为完善成熟的信用担保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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