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新政对跨境电商进口零售的影响分析
2019-07-15杨蔚刘宪立
杨蔚 刘宪立
摘 要:面对当前快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国家相关部门多次颁布各级文件,但仍然没有形成完善的、与之相匹配的税收法律制度。2018年出台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和分析,为我国跨境电商税收制度的深入改革和跨境电商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影响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2.015
2016年4月8日财政部等颁布和实施的跨境电商新税收制度(“4·8新政”),由于负面影响严重,实施不到2个月就暂停了,此后我国跨境电商税收改革经历了长达两年半的“过渡期”。2018年11月底,酝酿已久的跨境电商新政相继出台。新政策法规为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告别“过渡期”、迈入以《电子商务法》(下文简称《电商法》)为主导的跨境电商新时代做好了准备。
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交易主体通过互联网及相关信息平台实现进出口交易的活动。它依托互联网技术,能够使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行不再受地理位置和时间的限制,能够让消费者更方便、更快速地了解世界各国的产品信息并购买到他们想要的物品,也能通过各种信息平台促进跨国的文化和商业交流。
我国的跨境电商起步虽晚,但发展十分迅速。近年来,随着国内消费者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互联网技术和物流服务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选择跨境消费。据相关数据显示,近5年以来,中国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从2014年的39万亿元,增至2018年的9.1万亿元,预计2019年将达到10.8万亿元。其中,跨境进口业务增长态势良好,进口业务规模占比从2014年15%,增至2018年上半的22.90%。
2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策梳理
2018年,国务院、财政部等机构先后通过并颁布了多项有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新政策规定,从多个角度、全方位地规范跨境电商活动,有关的政策如表1。
特别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几项有关于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通知和公告,对原有政策做了较大的调整和补充。主要的变化包括:
第一,把进口货品的每次交易额度限值从2000元人民币上调到5000元人民币,同时把每年的交易额度限值从20000元人民币上调到26000元人民币。
第二,单次超限额产品(5000元<金额≤26000元),且订单中仅有一个货品时,要全额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仍可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但超出当年交易额度的,就要依照一般贸易来管理。
第三,消费者个人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到的商品不能够再次进行二次销售,并且通過跨境电商平台购买的进口货品一般不能采用在海关监管之外的网络购买保税配合线下自提的方式。
第四,新增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需求比较旺盛的税目商品,并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
3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策的影响分析
3.1 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更多的福利
本次税收新政可以说是“4·8新政”的延续、扩大和深化,势必将给跨境电商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众多福利。首先,由于进一步提高了交易限值、扩大了进口清单范围,以及允许单次超限额产品(5000元<金额≤26000元)可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给很多高价值的海外产品进口创造了机会,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升跨境电商企业的积极性。同时,由于增值税率下调,跨境电商综合税率也随之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例如:奶粉、纸尿裤等无消费税的商品,由于增值税降为13%,跨境电商综合税率由11.2%降为9.1%;橄榄油、天然蜂蜜等无消费税的商品,由于增值税降为9%,跨境电商综合税由7%降为6.3%;面膜、香水等有消费税的商品,由于增值税降为13%,跨境电商综合税由25.53%降为23.05%。这不仅使消费者可以以更实惠的价格购买到国外商品,而对于从事跨境电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也是极大优惠。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了,更有动力在平台建设、物流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升级,有利于市场和行业的发展。可以看出,新政策在满足和支持个人海外购物需求同时,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有利于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
3.2 促进跨境电商市场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跨境电商长期存在纳税主体难以确定、交易凭证和支付信息难以获得、税收流失严重、海关征管困难等问题。2018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了《电商法》;为配套该法,2018年11月底商务部等六部委发布了《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意味着从2019年起,海关将对跨境电商相关活动实施更加严格、更全方位的监管。该通知从明确市场主体资质、规范经营者责任、强化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要求参与跨境电商零售业务的个人、企业和电商平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包括商品信息披露、风险告知、提供退换货服务、缺陷商品召回、消费者权益损害赔付等消费者保障义务。此次新政在监管方面,虽然仍有很多的不足之处,但无疑对跨境电商市场进行了更有力地约束和规范,加大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有利于提升市场的整体品质和推动整个跨境电商行业的积极发展。
3.3 小型跨境电商企业压力增大
新政策实行后,小型跨境电商企业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一方面政府对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监管越来越规范和严格;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变得越来越挑剔,他们会对经营跨境业务的平台进行选择,那些产品品质欠佳、品种不齐全、物流时间长、售后服务不完善的电商平台必然会被市场淘汰。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8年,第一梯队(网易考拉、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唯品国际、小红书)大型电商的市场份额达38.9%。可以看出跨境电商市场的集中化趋势已经十分明显了,之前依靠低利率赚取中间差额利润的小型跨境电商企业,因为资金不足、经营方式单一、抵御风险水平低、缺乏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其价格优势将随着新政策实施逐渐消失,被大型企业兼并或被迫退出跨境电商市场。
4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新政策的应对措施
4.1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与我国迅速增长的跨境电商规模相比,针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法律制度还不健全,没有相匹配的高层级法律,在约束力度和覆盖范围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虽然我国现已通过并开始实施了《电商法》,但该法对跨境电商税收征管的问题规定得十分模糊。而且,根据该法2条规定,数字化商品的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不受其监管和约束。此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各种政策性文件虽有一定引导性和约束力,但缺乏法律强制性,各种政策和规定间存在难免有冲突矛盾的地方。因此,亟需完善我国的跨境电商法律体系。
应当依托现有的《电商法》和各类法规、文件,从规范从事跨境电商经营活动的主体的行为入手,参考各跨境电商试验区运营过程中的难题,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责任和行为规范,及梳理和修改各类法规和文件中存在的冲突,积极保障和维护消费者和电商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快制定更加权威的、更有针对性的《跨境电子商务法》,形成以《跨境电子商务法》和《电商法》为中心,其他各行政法规为支柱的法律体系,筑牢跨境电商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
4.2 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监管
应充分利用现在的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对各类商品交易数据、企业财务数据和市场动态信息等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以风险预警和应对、税务日常管理、评估模型库、查询统计和政策宣传等模块为主的信息化平台。
风险预警和应对模块,通过建立税收风险指标体系,对跨境电商税收风险进行全面扫描、诊断、排序,确定风险等级,为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对税收风险提供合理方案。税务日常管理模块,主要包括跨境电商企业涉税信息采集和其他日常事务管理功能。评估模型库模块,主要吸取全国范围內的税务稽查案例,以利于甄别跨境电商税收征缴的异常情况。查询统计模块,设置有各种跨境电商税收征管相关的统计表和清单,便于企业查询和使用。政策宣传模块,主要包括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帮助广大跨境电商企业了解政策变动情况,给他们提供更多的指导。
4.3 调整企业供应链,培养企业竞争优势
对广大的跨境电商小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观念创新。前文已分析过,跨境电商进口零售的市场份额基本已经被网易考拉、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等巨头占据。面对越来越大的压力,小型的电商平台和企业只有转变观念,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确定自己的经营方向,通过独特的商品定位来开辟新的市场空间,通过不断强化其国际供应链的整合和管理,完善供应链布局,建立其在物流方面的优势,重视商品和服务质量,树立口碑,只有如此才能提高市场占有率。
具体来说,一方面小型跨境电商企业需要深入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精准的服务。第二方面,从选择国外供货商开始,建立一条有保障的供应链。通过与具备专门人才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合作,将物流链接到跨境电商,使企业能够提高物流的效率和质量,把更多注意力放在产品营销、市场拓展等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以优质的服务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发展机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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