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人未全程参与,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2019-07-13潘家永
长寿 2019年5期
律师先生:
我是再婚,与老戴共同生活了20余载。一年前,老戴病重,要立遗嘱安排后事,就请来邻居陈某和陶某做见证人,并由陈某代书遗嘱。我当时也在场,但由于听力问题,对老戴口述的内容不是很清楚。在老戴口述和陈某代写过程中,陶某因有急事中途离开1个小时,此间遗嘱已书写好,老戴和陈某都签字完毕,陶某回来后在遗嘱上也签了名。一切都做完,老戴将遗嘱收好。因我不识字,不知那上面写的什么。上个月,老戴去世,留有120万元遗产。处理完老戴的后事,我找到小戴(系老戴与其前妻所生之子)商量遗产继承事宜,小戴拿出他父亲老戴转给他的该份代书遗嘱,称根据代书遗嘱所写,老戴的120万元遗产应由其全部继承。这时,我才知道该份遗嘱的内容。请问:这份代书遗嘱有效吗?
读者 缪丽亚
缪丽亚读者:
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同时,法律还规定,代书遗嘱生效的法定条件包括:一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字;二是遗嘱人和见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是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见证,是指亲眼看见,对遗嘱的真实性进行证明;见证人是指应邀到场亲见某个法律行为进行情况的人。遗嘱见证人的任务是协助、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因此,见证人必须全程参与、在场见证,否则将对代书遗嘱的效力产生影响。据你所述,本案的见证人之一陶某中途离开,未全程不间断参与遗嘱的订立及签字,但你必须有证据证明该事实。如果有证据证明,那么该份代书遗嘱因不符合上述条件而无效,涉案遗产应按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律师 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