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①
2019-07-12济宁医学院管理学院高俊杰刘爱君楚蓓
济宁医学院管理学院 高俊杰 刘爱君 楚蓓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由要素投入驱动转向创新驱动[1],创新创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凸显。大学生是一个极具开拓思维和创新能力的群体,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不仅能够满足大学生自我实现的需要,还能够有效缓解当前大学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2]。近年来,为激励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3],但政策实施效果并不理想[4]。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大学生无论是创业率,还是创业成功率均明显偏低。为此,有必要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虽然已有学者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相关研究尚不够深入和具体。其一,现有研究主要侧重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实施情况与预期存在的偏差,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考虑不多。其二,研究方法以定性研究为主,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有效性多从主观视角进行分析,缺少定量研究的数据支持。
基于此,本文在分析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内涵的基础上,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剖析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有效性,从而为创新创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丰富新的思路,探寻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策略与路径。
1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的理论分析
1.1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的内涵
要明确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的内涵,首先要界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是指各级政府、高等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政策。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政策主体是各级政府、高等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政策对象是大学生,包括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本文认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有效性与否最终要取决于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是否达到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5],而政策制定与实施需要众多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只有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该政策才能说是有效的。
1.2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的内容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6],尽管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利益相关者有很多,但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只有两个:一是政策制定者即政策主体;二是政策实施的目标群体即政策对象。政策制定者制定政策的初衷是要政策的实施达到其特定的预期;政策实施的目标群体是政策实施的客体,是政策所发生作用的对象。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的对象是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评价的内容是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有效性。依据上述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的内涵,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基于政策制定者视角,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二是基于政策实施的目标群体视角,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满意度进行评价。对政策制定者而言,政策实施达到其特定预期即实现了其利益诉求,该政策就是有效的。对政策实施的目标群体而言,政策的实施能够满足其利益诉求,该政策就是有效的。
2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2.1 指标选择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指标的选择除了要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等基本原则外,还应重点强调以下原则。
第一,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的选择要考虑当前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实施的实际情况,要符合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的目的。同时,还要考虑各指标数据的代表性,确保指标的准确性。指标本身的内涵要清晰,数据方便获得,易于统计,具有可操作性[7]。
第二,重要性原则。指标的选择不仅要涵盖全面,还要突出重要性原则。由于目前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无论是政策主体维度,还是政策对象维度相关的数据均不完善,从而导致一些指标难以量化。为此,在指标选择时,应遵循重要性原则:一方面,将数据缺失且难以量化的非重要指标予以剔除;另一方面,对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指标要通过问卷调查或专家打分的方式将其量化,予以保留。
第三,可比性原则。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所选取的指标应具有明确、清晰的内容,数据来源在时空上具有可比性。只有这样,不同类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才可以进行比较,才能进一步辨析出哪个政策更有效。
第四,动态性原则。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实施是个复杂的实践过程,受多种因素相互作用和环境多变性影响,其有效性呈现出动态特征。为此,在指标选择时,应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实施看作一个动态过程,考察其有效性的变化趋势。
2.2 评价指标体系的形成
本文依据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的理论分析,遵循上述构建原则,在众多学者前期研究的基础上,从政策主体有效性和政策对象有效性两个维度选取了32个具体指标。然后,通过专家咨询法对2个维度的30个指标进行筛选,删除5项指标。最终,形成25个具体指标构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第一,政策主体的有效性。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考虑从政策主体视角进行有效性评价即确认政策对创新创业问题的解决程度和影响情况,也就是政策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通过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相关文献的整理与归纳,经由专家论证筛选得出政策主体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预期目标主要包括改善就业、推进技术创新和促进经济增长。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政策目标是政策主体有效性评价指标构建的标准。本文认为在设置政策主体有效性评价指标时,必须从就业、创新和经济三方面贡献来综合考量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有效性。
首先,就业贡献。因为解决就业是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初始目标,所以要设置就业贡献指标以反映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对就业的贡献情况。一是,对大学生就业的贡献,可设置自主创新创业就业率指标,用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人数占大学生毕业总人数的比重来反映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对大学生就业的推动情况。二是,对就业岗位总量的贡献,可设置就业乘数指标,用以反映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对社会就业吸纳能力和带动能力的提升情况。
其次,创新贡献。激励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推动创新,是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长期功能性目标[8]。从政策主体视角分析,大学生创新创业中的创新主要是基于知识转移和商业化应用而形成的技术创新。因此,本文认为应从技术创新绩效视角设置评价指标,分别从资金、人力方面设置技术创新投入率和技术人员占比以反映技术创新的投入情况,设置新技术/产品开发能力、新增专利数以反映技术创新实施情况,设置创新成果转化率、创新成果利润率以反映技术创新成果的应用情况。
最后,经济贡献。促进经济发展是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主体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终极预期。与传统创业活动相比,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更强调创新在创业中的核心地位,而创新是经济发展的驱动力。本文认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在就业和创新方面所带来的贡献,最终都会综合的体现在经济上。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对经济的贡献,除了表现为经济增长方面量的增加,还表现为经济结构方面质的提高。为此,经济增长方面量的增加可设置GDP贡献增长率指标综合反映其对GDP的贡献。而经济方面质的提高主要表现为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设置产业结构变动速度以反映产业结构变化程度的大小,设置信息产业产值变化率、技术密集型产值变化率和产业成长度指标以反映产业结构由低级向高级的升级情况。
第二,政策对象的有效性。就政策对象而言,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实施感到满意,则该政策就是有效的。而政策实施满意与否,从政策实施过程看,主要受政策自身、政策传递和政策效应三方面因素影响。由此,应从政策自身、政策传递和政策效应三个层面设置指标对政策对象有效性进行衡量和评价。
首先,政策自身满意度。政策自身衡量的是政策对象对政策的满意度,本文认为应主要从政策内容和政策工具两方面来进行评价。一是,政策内容。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数量多,内容涉及面广。张秀娥,王超(2018)[9]认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内容可概括为创新创业政府政策、投融资支持政策、科技与人才政策、创新创业中介服务、创新创业教育以及创新创业文化培育六个方面,本文拟从这六个方面设置满意度指标对政策内容进行评价。二是,政策工具。本文认为一项政策工具对政策主体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其是否被接受和是否具备可操作性,为此设置政策工具接受度和政策工具执行度两个指标对政策工具进行评价。其次,政策传递满意度。政策传递是将政策内容传递给政策对象,以使政策内容得以落实的重要环节。政策传递的有效性直接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政策传递的有效性包括时间和质量两个维度。其一,基于时间维度,政策传递要及时,传递迟缓可能会错失政策实施的最佳良机,进而影响政策执行效果。其二,基于质量维度,政策传递要确保政策内容信息传递准确。基于此,本文设置政策传递及时性和政策传递准确性两个评价指标。再次,政策效应满意度。该指标是考核政策对象对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价。就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而言:一方面,政策要符合政策对象的要求,得到政策对象的认可;另一方面,该政策要适宜,能与其他政策协调使用。因此应设置政策效应认可度和政策效应适宜度指标用以评价政策效应情况。
3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指标的计算
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后,首先运用模糊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10],其次运用模糊灰色综合评价法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进行评价,以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的提高提供参考。
3.1 指标权重的确定
以前文所构建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建立四级评价指标集,如表1所示。政策主体有效性(A)和政策对象有效性(B)构成的准则层为主因素集。Ai和Bi为第三级评价指标。Aij和Bij构成第四级评价指标。其中,i代表要素层,j代表第i类要素层下的第j个子因素。评价指标集建立完成后,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因素的权重,得到第二层、第三层和第四层相应指标体系的权重。
3.2 指标分值的计算
首先,设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语集及其对应系数,并以此作为评价准则。其次,利用灰色理论,通过白化函数对评价指标中的定性指标进行处理[11],形成权矩阵。其中,定性指标由创新创业领域的专家通过打分的形式进行评价。再次,计算出模糊综合评价矩阵,乘以准则层各因素权重得出最终评价结果。最后,依据评价准则对评价结果进行评价与分析。
4 结语
本文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并结合公共政策评价理论构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括政策主体有效性和政策对象有效性两个维度。通过该指标体系的有效性评价,不仅能使政策主体及时发现政策有效性的强弱,而且还可以使其深刻理解政策实施与预期存在的差距。本文所构建的指标体系既能弥补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效性评价理论研究的不足,又对其政策制定实践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当然,本文尚有一些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