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农民工住房现状及对策调查研究
2019-07-12李晓玲方腾艳曹雨彤
张 璋,李晓玲,方腾艳,曹雨彤
(北京联合大学,北京 100023)
1 引 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16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171万人,比上年增加424万人,增长1.5%,增速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16934万人,比上年增加50万人,增长0.3%,增速较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然而,农民工住房条件普遍“脏、乱、差”。多项调查研究发现,农民工出于节约,经常多人共同居住在一间出租屋内。工地给建筑工人搭建的临时住所往往十分简陋狭小,一间40平方米的房屋里面住20个人。与市民相比,农民工人均住房面积低,且基础设施薄弱,卫生状况堪忧。
近年来,中央密集出台多项政策解决我国农民工住房问题:一是《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2014—2020) 》要求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可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可在符合规定标准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二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至 2020 年实现 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三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将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住房发展规划,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实施范围,逐步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四是2015 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提出,通过农民工市民化解决房地产库存的任务;五是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其核心是实行人地挂钩机制。
总体来看,农民工住房问题已经引起了多方注意。因此,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有利于我国城市化健康有序地进行,有利于体现社会分配的公平性,促进社会治安与稳定。因此,文章将基于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对农民工住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2 农民工住房问题现状调研
笔者于2017年7月至9月,对北京市农民工进行街头随机发放问卷,共发放问卷240份,无效问卷40份,有效问卷200份。根据统计,调研对象来自我国3个直辖市、15个省。
2.1 调研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的受访者为在北京打工的农民工,其中74%的为外来人口,大部分为年龄20~50岁的中青年,42%的是未婚,52%的受访者是非农户。受教育程度中下等,61.33%的为中专生,16%的高中以下的教育程度。大部分受访者长期在外打工,85.33%的受访者在外打工三年以上。74.67%的受访者为餐饮行业服务人员,8%的为建筑工人,8%的为保安,9.33%的自己做生意。受访者工资收入普遍不高,20%的受访者的月工资低于3000元, 78%的受访者月工资为3000~5000元。
2.2 农民工住房的现状
在本次调研中,13.33%的自己居住,30.67%的与家人同住,29.33%的与同事共住,26.67%的与他人共住。在这些受访者中,仅有3%的是买房居住,53.67%的租房居住,25.33%的住在员工集体宿舍,9.33%的居住在亲戚家,8.67%的居住在城中村。居住环境相对而言条件与设备能满足平时需求, 92%的拥有水、电、气,65.33%的拥有彩电、冰箱、空调,66.67%的拥有卫生间,57.33%的拥有厨房。租金也各不相同,约29%的受访者月房租费为0~1000元,约53%的受访者月房租费为1000~2000元,18%的受访者月房租大于2000元。对于住房面积而言,80.33%的受访者所居住的住房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下,19.67%的受访者居住面积为50~100平方米范围,没有受访者居住在100平方米以上的。68.33%的受访者人均居住面积不到10平方米/人,其中33.58%人均居住面积仅有5.47平方米/人。
尽管政府颁布了一部分针对农民工的住房问题的政策,但是对于住房现状还是有71.33%的受访者并不满意,其中不满意的理由各不相同,因为住房面积小而不满意的有62.07%,因为基础设备不全的有48.28%。根据调研问卷可知:受访者中25%的家中有两处至多处宅基地,且面积多数为大面积宅基地,58%的受访者家中为一处宅基地,而这其中34%的受访者家中宅基地面积达250平方米以上,由工资相关联系可得出农村宅基地面积普遍较大且农民工中农户较多。接近48%的受访者家中建房面积大于100平方米。其余7%的人名下暂无宅基地,一般为在外打工的年轻农民工。
家乡有房的受访者中58.67%的人家乡的房为家人使用中,21%的是闲置的,这造就了农民工打工地住房紧张,而老家的地却用不到,剩余20.33%的在本地出租,租金为0~1000/月。据了解,这些受访者在老家通过分户继承而得到新房子的有56%,占用自家耕地盖房子的有30.67%。
2.3 对于“人地挂钩”政策了解与期望的现状
据本文的调研,对于“人地挂钩”政策,62.67%的受访者表示并不了解甚至并没有听说过,有52%的人表示不愿意进行“人地挂钩”政策。在进行简单的科普以后,再询问受访者对于如果实施“人地挂钩”政策有什么期望,受访者中61.33%的人表示愿意同省交换或者向同省的上一级地区交换,29.33%希望换到直辖市。对于交换面积而言,72%的人希望政府利用等面积住房或者现金来进行农村宅基地与城市住房交换,即使需要面积减小,政府也能给予一部分相应的补偿。大部分受访者都希望以自身利益为主,交换的前提是保障了自己未来的生活有保障且便捷。并且69.33%的受访者表示,交换后住房的条件,外围设施,例如教育、安全、医疗等要有保障,72%的受访者希望新住宅分配面积不小于原有房屋面积的80%~90%,如果有不可避免的不足,60%的受访者希望能得到相应的现金补偿,53.33%表示医疗保险、福利分配等可以相对应增强。
2.4 农民工对于自己权益的了解
农民工对于自己在农村的宅基地,73.33%的认为自己有买卖权和租赁权,42.67%的认为有抵押权,61.33%的认为有置换权。因为调研中涉及的地区多,每个地区政策也不一致,但是相同的是,受访者都不是很清楚自己所拥有的权益。由于受访者知识层面不高,对于法律等相关问题,他们表示并不是非常明白。
3 原因分析
其一,农民工经济收入较低,且缺乏住房保障。农民工选择打工的城市一般属于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在城市中,房价高,农民工的收入不足以支付,根据我们问卷数据,受访者中20%的人工资达北京市最低工资但低于3000元,而其余的受访者中有78%的月工资达3000~5000元。且城市的住房供应体系,保障的对象是城市的居民,而农民工作为非城市户籍人口,他们就不在保障之列,政府没有明确的政策条文来保障农民工的住房。
其二,农民工对自己的权益不了解,且政府监管不够。调研中大部分受访者受教育程度中下等,在庞大的农民工中,知法懂法的人是很少一部分,很大一部分只是知道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却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有什么途径可以来维护。而且调研显示很多受访者都是在家里户主,一人决定一个家,很容易盲目地下决定,其决定可能损害全家的利益。此外,政府不能起到监管的作用,很容易发生农民工利益受损的情况,导致农民工的生活情况不能很好地保证。监管系统不完善,无专门负责的部门,没有专项管理,监管实施就会有困难。
其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目前没有专门保护农民工住房权利的法律条文,政府对外来人口和农民工的管理条文都未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因为法律不健全,政府无法向农民工提供法律依据保护其居住权利。一旦在政策实施中出现问题,无法有依据来支持、帮助农民工。农民工本属城市外来人口,城市保障体系关乎外来人口的少之又少。
4 相关政策建议
其一,政府要有大力度的宣传活动,使“人地挂钩”政策的内容与利弊让农民工知晓,举办讲座和会议来普及“人地挂钩”政策,不仅在农村中宣传,也要在城市中为打工的人宣传,有序地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城市化地区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能促进城镇化发展的步伐。
其二,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懂法,懂得维权,懂得坚守自己的利益,用简单朴实的方法让他们充分了解到自己应享受到的土地权益,从而让他们能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根据政府政策,享受到自己应有的利益,也帮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了城市之中。
其三,政府建立维权上访渠道和监管部门,执行政策时,一切以农民工的利益为大,以自愿为主,遇到强换或者欺骗性交换,要有惩罚措施。解决好农民工住房问题涉及的人、地、钱三方的问题,对促进和谐社会有着积极作用,也为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争取了更多利益,促进了中国当代经济的发展。
其四,建立农民工城市住房制度。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明确把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导致在城市的农民工缺少住房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应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给予农民工同等的权利,加强农民工城市住房的法律保护,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环境,对于推进社会发展有很大帮助,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