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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再生视野下棚户区改善设计中的社区营造

2019-07-12江南大学设计学院214000

大众文艺 2019年1期
关键词:棚户区城市更新营造

(江南大学设计学院214000)

一、城市更新中的城市再生视野

城市再生一词的概念产生于西方城市更新中五个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的城市重建、60年代的城市复兴、70年代的城市更新、80年代的城市再利用直至90年代后在全球可持续理论影响下城市再生视野的提出,西方城市更新的演变的历程昭示着城市化进程中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诉求,在当今时代,单一的物质重建已经不再是社会及人群的关注重点,经济活力的重新焕发、社区的作用、单一的自上而下的改善模式的转变等,这些属于非物质层面的其他问题开始逐渐被重视。

城市设计学者彼得(R.Peter)曾将城市再生定义为“是一项以解决城市问题为目标的综合城市计划与行动,旨在对需求改善的区域进行物质、经济及社会环境的持续改善。”但关于城市再生的具体定义,学界并无定论。

而不论城市再生如何定义,在当下城市更新背景中,其本质就是希冀在物质条件革新的基础上同时兼顾经济复兴和社会改良,以再生的视野探究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总体上来说,它是为解决城市更新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而形成的一种系统性视野,倡导解决途径的多元而非单一。

二、棚户区改善设计

棚户区的概念产生于中国城市环境更新过程中。在城乡建设部等部委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矿工棚户区改造工作地点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文件中提出:“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基础设施简陋、房屋建成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的居住区域。”

1990年后,我国城市更新进程加快。在城市更新发展中,伴随社会产业结构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部分地区与快速发展起城市新区严重脱节,形成了一些基础设施简陋、环境质量差和经济发展薄弱的与新城格格不入的聚区,这些区域的环境亟待更新。中国的棚户区的整体改善设计是从2005年东北部分地区开始实行,并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与西方城市更新无异,棚户区虽然是在中国语境下的产物,但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阶段。

在解放初期至70年代的阶段我国为了尽快摆脱城市贫困面貌,在一系列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方针指导下以发展工业为主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旧城更新,但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70年代后,城市更新的焦点放在了新区发展上,旧城中心主要实行填空补实。由于制度、经济等各项条件的制约,这一时期城市面貌的主要特征呈现中心区普遍陈旧而外围建筑质量好、景观环境优的特点。而改造工作主要由政府主持、依靠国家投资,改造进程缓,一直是举步维艰。改革开放后,伴随城市建设加快,新区可开发用地越来越少,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第三产业兴起,迫使人们不得不重新正视旧城区问题。虽然改革开放后伴随国家政策的扶持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旧城区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由于城市原有结构的惰性以及在新时期经济效益的驱使下,单纯土地模式的转变,盲目的新建的高楼、片面追求容积率而忽略由于土地模式变化可能带来的周围景观、交通等环境及配套基础设施协同转变的问题,产生负效应。而2005年在全国范围展开的大规模棚户改造中有很大一部分棚户地区的形成原因都与旧城改造相似。而在改善设计的过程中,那些具有经济价值的片区被盲目快速的重新开发完成,而较难产生经济收益的区域依旧无人问津,导致城市整体布局混乱不堪。

总体上来说,中国棚户区改善发展至今,大部分城市棚户区的基础设施环境得以提高,贫困聚集区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棚户区环境改善的工程并未停止,在中国一些城市经过改造的棚户新区在提倡可持续发展观的现今也暴露出了新的问题。大量学者开始频繁提出设计视角下的棚户区改善不能以单一的物质改造作为唯一目标,而应该协同经济、制度、文化与环境等发展,部分学者也试图通过不同的视角和学科理念研究棚户区环境改造问题的新途径,这无疑拓展了研究深度。

三、社区营造的本质

社区在社会学中的概念常指“在某一区域中由人群聚集所形成的生活共同体”,而城市社区的概念常被认为是“在共同价值认同的基础上于某一地区所形成的社会单元”。在这一语义背景下产生的社区营造最早则是源于20世纪60年代复兴传统社区的日本“造町运动”,后来逐渐发展至中国台湾部分地区。这些运动的宗旨都是建立社区共同单元,即将某一区域的人群聚合成为有相同精神感知和内聚力的共同体。

在城市更新的背景下,社区营造表现出的一大特征就是不在单纯关注实质空间的营造,转而关注作为社区参与者的群众在营造过程中的对于社区生活的理解和参与意识。从城市设计的角度来说,这是一种从物到人的思维模式转变,也符合当下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总的来说,在可持续发展观和城市更新的双重语境下,社区营造的本质须涵盖两个特点:一是有稳定的地域物质环境,社区需要延续地方文脉、传统与特色,从而使人群产生场所感和记忆,以期寻求认同感。二是在自上而下的单一政府主导基础上,希望通过居民自下而上的自主参与,形成良性社区互动。

四、棚户区改善设计中的社区营造

城市棚户区作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部分,其改善设计能为城市更新和再生提供多种可能性。城市棚户区环境改善研究的本质诉求是探棚户区环境如何与当代社会环境融合,在设计的上位层面保证当代城市的一体性不受破坏的同时寻找城市发展的多种方式和力量。而社区营造作为城市设计中的一种新型发展方向,因其关注社区的内驱力,用授人以渔的社区发展模式,将居民主体纳入设计体系,从自我需求出发,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能有效避免外界组织的干扰,从而使改善设计成果能最大程度的体现使用者的真实需求。同时在城市再生视野下这种系统性解决提案,也符合社区可持续发展之路的精神内核。在此基础上,棚户区改善设计中社区营造的具体措施需要包含如下要点:

(一)文化艺术介入下的精神回归

社区营造中以社区发展为目的的艺术文化的介入,主要是期由艺术创作的过程与与场域精神乃至居民产生共鸣,其成果重不在于艺术美学层面的价值,而在于艺术文化所表达的内涵带来的精神回归感。将一个空间的产生,施加文化气质和艺术调性后转变为“在空间中产生”,改变千城一面的情况。

日本日宫崎清教授曾将社区营造划分出五大要素,分别是“人”、“文”、“地”、“产”和“景”。其中“人”是指需要满足居民需求;“文”和“地”是指历史文化和地域;“产”是指产业与经济经营活动;“景”是中社区公共空间和生活的经营。

以此作为参考机制,文化艺术的介入需要涵盖考虑这五个方面。在“人”的层面上,利用艺术创作中的居民互助机制激发居民的集体意识,艺术家和居民的身份交互重叠,这种以艺术作为手段的有意识引导艺术参与措施,能够将居民纳入社区运作体系中,实现和满足居民在公共事务中的自我行为。“文”、“地”和“景”三方面则是直观的表示为艺术文化的核心创作更多是在“延续”的背景下重塑原乡地域风貌和人文景观。重塑并不是完全的复制,而是在文化根源不变的基础上,新创作产物同样具有强烈的地方独特性,兼具时代美学和场域特征。同时,艺术化的复兴生活场景,将会使得改善后的社区更具情感代入性。而产业层面,艺术文化同样可以作为途径之一,带动经济发展。台湾台南市土沟社区复兴案例中,当地居民和政府利用艺术踩街、祭祀活动和宗教文化作为拉动旅游产业发展的契机,废弃的猪舍被改造为小型买卖市集,但依旧维持原始猪舍规划格局,在保留这种文化趣味性的基础上也达到销售目的。经济问题作为在棚户区改善设计中的至关重要的一环,当尝试用非唯一经济指标衡量的其他途径介入时,社区营造的意义就变的尤为重要。

(二)交往理性中的居民共建

交往理性是现代主义理性思想的三大流派之一,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提出交往理性的最大特征即为不仅关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平衡关系,更考量主体之间的理性关系。除此之外的另外两大流派分别是工具理性和有限理性。

在城市设计的领域,工具理性是基于定量描述的规划方法,模拟各种经济分析产生不同方案,以最优成果作为选择标准,由于其评估机制和可操作性强,因而被当下大多数国家作为城市更新中的一项重要手段,但是其过于依赖于经济数据和对唯一性标准的盲目追求,势必忽视了城市更新的复杂性。有限理性的思维认为人们的行为受到客观条件的约束,在这一约束下,产生于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实践方式是渐进式的改善修正模式,但由于其过于关注客观条件限制和谨小慎微的保守措施,常被批判为忽视了规划师和设计师能够做到的可能性,因此不具有主流色彩。而真正对工具理性思维发起挑战的交往理性思维,融合在城市设计中其主要内核即为沟通规划、协作规划和协商规划。

在这个范畴内考量棚户区改善设计的社区营造,显然需要重视作为社区主体的人群的意见和想法,以社区为指向,倾听公众意见,协助社区人群达成共同意见,鼓励公众参与社区活动和互助机制,通过对公共事物的广泛讨论从而使社区逐渐走向成熟和稳定,在这一行为过程中,努力将市民被动参加与发展为市民自组织,重视这种自下而上的组织力量,这也是交往理性下期望看到的政府与居民共建的社区营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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