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音乐教学感性体验模式构建分析
2019-07-10龚雪
【摘要】艺术表达形式多种多样,音乐本身具有抽象性,在理解和表达上不同的主观感受会产生不同形式的表达和理解。音乐学科教学与其他学科有所不同,不仅实践性较强,其感性体验在教学中具有重要影响,学生的主观能动意识是影响教学体验的重要因素。随着教学改革的推进,音乐教学逐渐加入不同的教学元素,在教学方法上进行创新,在教学体验上进行优化,运用零散的、以自发性为主导的教学模式为主,以感性体验作为教学的主要切入元素,感性体验强调的是深层次的递进式情感教学,注重学生的主观感受,以人文主义教学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研究传统音乐教学模式,对传统音乐教学进行适当的创新,构建深层次的音乐教学体验。本文首先对传统音乐中的感性体验进行了简单分析,然后对我国传统音乐教学感性体验构建模式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传统音乐;感性体验;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艺术具有抽象性,从艺术的整体表现形式来看,艺术表现又具有整体性,其整体性的表现过程中又是以各个部分为连接点,比如艺术结构中的各个特征,以及艺术结构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艺术的表现形式来看,一个优秀的艺术品或者艺术表现应该是具有活力的,内在包含的生机是可以通过表现手法和表现形式传达给观众的,这也是艺术本身所具有的魅力。传统音乐教学离不开感性体验模式,音乐艺术中的抽象性与感性体验模式息息相关,正是这种相互协调的关系才构成了具有抽象性的艺术表现。
一、传统音乐中的感性体验分析
一个完整音乐作品中表现的声音只是艺术客体,音乐作品中的情感表达才是主体的表现形式。在传统形式的音乐表达中,音乐作品的声音和情感是不能分割的,声音脱离情感单独存在是不具有意义的,这样的音乐作品是没有灵魂的。而包含了主体音乐的声音表达,是具有情感体验的音乐作品。完整的艺术音乐形式应该是以音乐情感的表达为出发点,而不单单是声音的传递,以声音的表现形式为终端,以情感的连接为中间介质,加入情感体验模式,可以更加明确地表现出音乐作品的灵魂所在。在音乐作品中,声音相对于情感来说更具有实质性,从表现形式上来看,声音是音乐作品中直接传达出来的内容,具有物象性质。相对于情感、意念等抽象性的表现内容来说,声音是音乐作品中的实体表现,是听得见、感受得到的实体内容。
从音乐情感的感性体验角度出发,音乐作品的意义不仅仅是声音的传达,而且是艺术情感的传达。音乐的意义将声音与情感通过抽象的表达形式连接在一起,在感性体验被激发之后,维持感性与理性的中间介质会持续发挥作用,在此基础上,音乐情感表现中的感性体验模式真正开启。音乐的本身即使没有具象化内容,也还是通过情感的传递表现主观感受。音乐本身的意义是通过声音主体所赋予的生命力,使音乐客体的表现形式具有不同的含义,要想从音乐本身找出具象化的内容其实很难。抽象的表现形式,不具有实质内容的表现手法,都是以感性体验为出发点,其实质就是音乐本身的意义。传统音乐的感性体验既可以通过主体内容来表现,也可以通过客体内容进行意义传达,通过感性体验进行音乐的传达,也就是从听众的直觉角度出发,具有明显的意识能动性特征。
我们常说的音乐作品中所表现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直觉传达出来的感性体验。人在听到声音后会产生一系列的情感反应,发生情感碰撞后可能会产生情感共鸣,可能会产生类似的情感经历,这里所说的情感体验是无法定性的,不能用量化的角度去分析。因此,音乐本身具有抽象性,不同的人即使听到同一个音乐作品也会产生不同的情感体验,对不同的人来说,情感共鸣的共性是不一样的,因人而异,这也是音乐表达中无法量化分析的主要原因。
二、传统音乐教学感性体验构建模式
不同层次的音乐作品所体现出来的情感有所不同,不同层次的听众对于音乐传达出的情感也会产生不同的感悟。傳统音乐教学中的内容较复杂,包括文学、戏剧、声音等内容,传统音乐教学中注重人的情感的表达,很容易忽视在教学中所产生的感性体验。传统音乐教学中细节的表现十分具象,在细节教学中所展现出来的逻辑关系是音乐教学的内在因素。音乐教学的细节展现可以具象到对声音的认识、声音之间的介质连接、音乐教学中听得到的声音传递、音乐教学中以主观感受去体验的情感传递等都是细节教学的主要内容。传统音乐教学即包括具象的细节教学内容,也包括抽象的细节教学内容。传统音乐教学分为直接表现形式和间接表现形式,间接性的音乐表现形式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抽象的音乐表现形式。抽象的音乐表现形式缺少具象性内容,也就是说,我们在听到一个音乐作品后很难具体地说出音乐作品所表现出的具体内容,抽象性的音乐表达给人传递的并不是具象性的现象学知识,而是以作者的主观反应去传达,给人的感觉无法具体地说出音乐情感的内在含义。抽象性的音乐作品是无法通过音乐手段表现出来的,而是以音乐中的情感来体现。即使是不明确的情感表达也是音乐作品的内在表现形式。另一方面是在音乐剪裁中将音乐中所包含的元素进行综合,比如传统音乐中包含诗词元素、舞蹈元素、声音元素等,将音乐作品中的各个元素相结合,通过音乐作品本身的内在含义将元素内容相结合。
音乐作品并不具备明显的逻辑关系,不可能像文学著作那样具有明显的科学性关系,而是以内在表现的方式进行情感的传递和表达。通过音乐中声音的传递,结合感性体验模式,可以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也就是以人的情感为中心。在音乐中,具象的声音表达也可以传递情感,引起情感共鸣。比如清晨的鸟叫声是现实生活中我们最经常听到的声音,在音乐教学中,音乐教师对学生进行引导,使学生发现美好的声音。对于不懂音乐和不懂声音的人来说,清晨的鸟叫声与噪音没有差别,但对于音乐人来说,会自动地忽略掉其中的噪音部分,从中吸取声音的本质,并将美好的声音部分移入到音乐中来,这也是音乐情感体验的不同之处。
构建传统音乐教学中的感性体验模式,首先需要发现美好声音的耳朵,建立联觉的审美观,对发现的声音进行处理。比如多声部的处理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并不是现象本身所能体现的,音乐本身所表达的内容具有艺术性,音乐所传递出来的内容,不同的人加入不同的感性体验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情感共鸣,这也是音乐作品的特质。
构建传统音乐教学的感性体验模式,在音乐形式上进行适当创新,音乐的表现形式离不开物质媒介的传递,在客观的感受体验中可以体会到音乐作品的共性表达。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听到一个音乐作品,会引起内心情感的共鸣,比如相似的情感经历、相似的内心活动,都可以成为音乐主观感受的感性体验模式。一个完整的音乐作品包含基本的声音、音乐旋律、音乐节拍、音调速度、演唱力度、音色、音区等,我们所说的音乐表现形式既包含音乐作品中的表现元素,也包括音乐作品中情感的表现。不同的音乐作品具有不同的情感表现含义,感性体验教学模式的构建离不开音乐情感的表达。
三、小结
不同的人对声音具有不同程度的情感共鸣,与个人的情感经历、内心世界都有所关联。构建传统音乐教学感性体验模式,结合传统音乐教学中的音乐元素,了解学生的内心情感世界,以音乐作为媒介,进行情感上的传递和表达,从而进一步构建传统音乐教学的感性体验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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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龚雪(1987—),女,汉族,江苏徐州人,南京晓庄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音乐教育、美育教育、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