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的运用研究
2019-07-10陈屿航
陈屿航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项目管理实践中,对传统工程管理方法出现的各种管理缺陷进行弥补,从根本上实现工程管理模式的系统与科学化,为建筑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化技术,是当前我国建筑行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基于此,文章主要论述了建筑工程管理中相关的信息化应用知识。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策略
在信息化背景下,各行业领域中,信息化技术渗透与影响力日益突出,建筑行业也不例外。建筑企业信息化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一定程度上为企业节省了管理成本,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结构不断优化。建筑工程管理中,增强信息化水平,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以此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推动力
一、信息化管理模式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价值
(一)工程管理流程得到优化
新时期,建筑项目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日益复杂事物和管理内容增多,假若前期管理中,没有很好的分析所指定的计划,就会带来更为突出的安全隐患与问题,使流程管理更加混乱,管理效能难以发挥出来。
利用信息化管理方法,优化项目管理流程,使用相关软件为项目构建合理的管理计划与方案,确保实现合理流畅的管理流程,有效预防各类隐患问题的出现,疏通了管理程序,建筑工程行业管理工作能够获得预期的管理效果。
(二)项目管理效率得到体现
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使得项目管理效率得到提高,这是传统建筑项目管理模式无法比拟的,这一先进管理技术的应用,可逐步细化项目管理目标与内容,有效解决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建筑工程管理中,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实现了有效处理管理内容与基本环节中的数据,避免了传统管理工作中过于依赖事后解决问题,获得更高的管理控制效率,同时资源实现了更高的应用价值,为管理不及时或不到位等常态创造了先行机会。
二、信息化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一)信息化程度不高
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信息化技术得到了一定的应用,但并非所有管理内容都实现了管理信息化目标,人工操作环节依然存在。比如,在人员管理中,很多企业依然采用传统管理方式进行人员与施工资源管理,项目经济与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企业才会安排工程管理,人工记录并整理收集资料,如建筑工程信息化管理程度被弱化,不利于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信息化技术不够先进
建筑项目管理中,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与先进软硬件设备操作密切相关。但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缺乏专业性信息化人才,使得软硬件优越性能得不到发挥,从而降低了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另外,部分企业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比较浅显,特别是还没有使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材料设备管理,人工管理模式仍然占据主导,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人为因素对建筑工程管理造成的干扰,提升了建筑项目管理中 的风险。
(三)信息交流传播不够频繁
新时期在数字化时代,高水平信息化技术在日常生活中并未得到推广普及,很多基层人员对信息化形成的印象还处于不甚了解的虚幻中,认识的肤浅导致在管理中落实不到位。
三、提高建筑工程信息化管理的方法
(一)强化信息化管理意识
建筑工程管理中,加强信息化模式建设和信息化管理意识是首要任务,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增强信息化管理理念的完整性,为建筑项目信息化管理提供保障。建筑企业内部管理中,首先管理层要先行深入了解信息化管理,根据社会经济与企业实际发展情况,为信息化应用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法。
(二)建设更多信息化交互管理平台
建筑项目管理中,有效应用信息化技术,完善的平台基础必不可少,因而企业要加强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让建筑工程管理基本需求得到满足,确保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建筑工程管理中,根据工作执行情况,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要有多层次特点,有效处理各阶段管理目标任务,整体管理效能得到全面提高,有效处理信息数据的收集、分析、整合、共享与应用,信息数据应用获得更高的价值。
四、结论与展望
(一)结论
综上所述,社会经济发展中,作为一项繁琐且综合性强的管理活动,建筑项目管理与施工生产管 理、技术、质量、材料及合同等管理联系紧密。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化技术其意义深远。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体现信息化技术的优势,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保障项目整体施工质量,推动建筑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信息化管理發展前景展望
新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项目建设数量与规模不断扩大,有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也日益复杂。所以,项目管理工作中,应用信息化技术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因而信息化建设理应受到建筑企业重视,是立于竞争潮头保持优势所能汲取补充的源泉,否则建筑企业就会落伍被时代淘汰。
参考文献:
[1]刘瑛. 电子信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运用分析[J]. 电子测试,2014(12):95-97.
[2]方少杰. 基于信息化背景下的建筑工程管理探究[J]. 居舍,2019(0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