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大学生在就业中的自我保护行为
2019-07-08廖盛荣
廖盛荣
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已被太多人谈及,不论是国家领导与各级分管就业机构对就业形势的把握与定位,还是高校教师或学者对身边的大学生就业实际进行的关于进度、办法、途径、心理等方面的研究,都把大学生就业这个事情放在一个与高等教育发展与追求,社会繁荣稳定,甚至是国家未来命运这一高度上来。
研究就业,从农村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自我保护行为着手,更细致具体的了解农村大学生在就业中出现的自我保护心理的现象,从而帮助我们了解农村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凸显的诸多问题,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促进农村大学生就业。
农村大学生就业中的自我保护行为我们可以概括为:
1 对签约过程及其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把握不够导致的自我保护心理
现今社会,大学生兼职、就业受骗的新闻比比皆是,大学生盲目签约,最后公司与毕业生解约,却由毕业生来承担违约责任的事件时常发生;某些单位无视法律法规,提出超高额度的违约金,给毕业生带来经济和精神上的巨大的打击。这些大学生就业的不和谐的事例经常在高校发生并在同学间口耳相传。
大部分毕业生在生活经验中了解一些签约与就业的政策和知识,但在实际签约过程谈服务期限色变、谈违约金色变。他们忽略了就业协议是双向,单位可以约束毕业生。毕业生也可以在协议中提出自己的权益要求。他们往往忽略了自身和签约方的权责,只片面的考虑到自己的权利或者忽视了签约方的用人约束与规划。大学狠抓思想政治教育,但是在法治教育这一块是相当薄弱的,特别与他们息息相关的就业法、劳动法只是在大多数大学的就业指导课中有少量提及,而授课教师一般都是并未有过太多其他行业就业或签约经验的辅导员,对就业法的课程内容大多是简单的照本宣科,毕业生在課堂中很难搞清楚签约流程与签约中自我利益与单位约束之间的平衡。
针对农村大学生对于签约这一块的法制法规的一知半解,我们应当对毕业生采取模拟演练形式加以改变,我们可以在课程中增加关于签约的实训,在同学们关注的服务期限、档案管理、违约赔付等关键地方设置一些不合理的选项,让同学们了解签约过程与签约中《劳动法》、《合同法》对于签约双方权责的划分,通过这种训练,毕业生在实际就业签约的过程中才不会显得特别迷茫和无知。
2 单位选择上的保护心理(地理、编制、工作性质)
农村大学毕业生因为家庭的原因,就业选择上有太多顾虑,就表现在一种个人就业就是家庭再造的求职状态,农村大学毕业生在就业中容错率更低,更需要找一个相对稳定,离祖籍更近的工作,想找一个传统意义上的“铁饭碗”——有编制的工作,这种对于工作选择所生成的次生框架,不是农村大学毕业生在求职时突然产生的想法,农村大学生在踏入大学校门之前可能已经被家庭灌输了找个“好工作”的理念,农村大学毕业生面对了更多关于家庭和宗族的压力。我们在对一些去民办民企的毁约与放弃签约的同学的访谈中了解到,农村大学毕业生提到最多的就是家里不同意,想要自己找一个离家近带编制的稳定的工作。想要短期改变农村老一辈家长的观念是不现实的,但也不是说农村大学毕业生就一定要屈从于农村家庭对于工作选择的约束,农村大学生如果不想就近或体制内就业,完全可以选择能够挑战自我、薪酬标准较高的工作,当农村大学生在工作中展现出了薪酬经济的优势,也是可以满足一个农村家庭对于孩子工作的期待的。
3 农村考研毕业生中普遍存在的逃离社会现象
在农村大学毕业生中,有很大一部分同学对于自己大学学历不满意(一部分是对自己大学学校或专业的不满意,一部分是对自己的学历程度不够满意)。这部分同学会选择考研,我们对学校(以乐山师范学院为例)考研自习室531名考研学生进行调查问卷后发现,有223名同学在为什么考研一栏选择了因为不知道本科毕业能做什么,因此选择再次进入学校深造,而这223名同学中有百分之68是来自农村的同学。
针对这一部分想要躲在象牙塔逃避就业压力的农村大学生,我们应当给予更多的就业帮助与一对一指导,关心并帮助他们,辅助他们做出选择,在指导过程中应当拿捏尺度,不能代替毕业生做出选择,如果农村大学毕业生在考研或求职中难以抉择,那应当帮助他们坚定信念,选定一个目标并全力进发。
4 隐晦的就业交流及就业中的攀比和自我封闭行为
农村大学生在就业中往往都有自卑心理,呈现出则是自我封闭的求职状态,农村大学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是独来独往,他们一方面在意同学家人对自己求职路的看法,一边又在窥探身边的同学的就业路径是否跟自己相仿或相悖。家庭困难的农村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缺少互助的同伴。学校及学院的就业老师应当多关心主动与他们交流。让她们体会到分享中来,用善良包容的心面对他们的每一个选择。帮忙对他们的选择进行评估,这种自卑和自我封闭的心理需要更多的是倾听和理解。应当给他们足够的空间去释放自己的就业冲动,让他们在选择时忠于自我而不是攀比或参考他人。
我国高校都有助困政策,部分高校把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帮扶放在毕业生帮助政策的首位,我们应当分类关注高校中不同的毕业生类型,并区分每一类型中就业困难的学生,针对他们进行专项的研究与帮扶,不能简单对每一个求职困难的学生用同样的方式进行帮扶。对于农村毕业生种种自我保护行为的分析,也是为了走进这一部分农村大学毕业生,分析他们求职中的自我保护行为,帮助他们走上社会和工作岗位。
(作者单位:乐山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