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际经贸英文合同的词法特征与翻译
2019-07-08孙青
孙青
国际经贸英文合同的词法富有多样性,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含义,而当它作为为一种法律文件时,它自身就要求具有一定的准确性、严谨性,因此,在进行国际经贸英文合同的签订时,应该提前熟悉相關的专业知识,并且熟悉合同中每一个词的词法特征与翻译。
1 引言
在不断发展的经济链条下,国际经济贸易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经济目标。自从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之后,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也越来越快。在对外经济贸易中所签订的国际经贸合同的形式比较广泛,并且都是英文书写,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正确把握合同中的每一个词的特性并且进行准确地翻译,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本文选取正式用语、法律词汇、近义词等进行分析。
2 英文合同用词分析
2.1正式用语
合同文本不同于文学作品也不同于日常会话,不可能使用谚语、俚语等,也不可能借助于华丽的词藻和形象的修辞手法,如夸张、拟人、比喻等手法表情达意。所以,经贸合同中的语言用词是冷静的,要严谨庄重、清楚准确,切忌使用情绪型词汇。所以在遣词方面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用词较为正式,即所谓大词、长词,有学者称为拉丁语派生词。(廖瑛,2005:132)例如,英文合同中常用到的词汇indemnify就是正式用语,要比compensate正式。
2.2缩略词
在每个行业都有不同的缩略词,其在英文合同中更是常见,它出现的形式一般为原单词的首字母缩略词或截短词。在国际经贸英文合同中,出现频率最高的缩略词有价格、支付及保险方式等。在国际经贸英文合同中恰当的使用缩略词有助于规范单词形、意的固定。在使用缩略词时简约明了,不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而且也能减少误差,可以有效提高效率、满足工作需求。
另外,缩略语的使用可以用词更准确,在签订合同时使合同内容更加详细、具体,而且合同也更加具有严谨性。但是,英文缩略词就有3000多,常见的经贸词在不同场合也有不同的用法,在合同中更应该注意。例如:a/c, A/C account current,往来账户,活期存款帐户。阅读过一些英文合同后,我们不难发现,这些缩略语大都是这些英文词汇的开头首字母组合而成。
2.3法律词汇
为了准确描述商务活动中,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经贸合同英文中常常使用法律类专业术语,如:discharging liability(偿还债务)、ultra vires contract(越权订立的合同)、quasi-contract(准合同)等等。在法律范畴中,很多普通词的意思与词语原本的意思大相径庭,我们在理解和适用法律术语时切忌望文生义。下表列举出一些英语单词的普通意义与法律意义的不同:
action(普通意义:行动,法律意义:诉讼);
sentence(普通意义:句子,法律意义:判决);
warrant(普通意义:保证,法律意义:拘捕令)。
例1:In case that one or both parties are impossible to perform the duties provided herein on account of force majeure, the party (or parties) in contingency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r each other) of the case immediately and may,provided the case is duly verifi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说明:本句是某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句子较长,其中所用较为正式的法律范畴的词汇有:perform(履行,较carryout正式的多),verify(证明,较prove正式),exempt(免除,较free正式),breach(违反,较break正式)。另外,由于句子较长在翻译时还应首先把握句子的结构布局,然后根据译入语的规律来调整结构,完整恰当地翻译出源语的意义来。据此,该条款可译为: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则该方(或双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并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可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2.4近义词并用
近义词在英文经贸合同中并列使用,它体现了合同作为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合同用词的严谨性,确保了原文意思高度完整、准确,避免合同意思的曲解。笔者曾对一份对外工程承包合同中的近义词并用稍作统计,发现里面竟有二十几 处之多。可见,近义词并用也是英文经贸合同的语言特征之一,在起草合同时要合理运用这种词法,以求将合同内容表达的清晰、完善。以下针对近义词并用的两种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第一种情况,在英文经贸合同中,只有少数近义词并列使用是为了追求它们之间相同意义的,这些词可归类为“相同意义型近义词”,其目的是为了使原文所表达的意思不被曲解。对此类词的处理较为容易,只要取其相同的含义即可,例如,provisions和stipulations为相同意义型近义词,可合译为“规定”。
第二种情况,多数近义词并列使用是为了强调它们之间的差别意义,可将其归类为“差别近义型近义词”,其目的是使原文意思表达更加完整、准确,例如,read and taken,obligation and liability,可分别译为“阅读和理解”、“义务和责任”。相对而言,要识别近义型近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并找出汉语中相对应的词,还要符合中文合同的措词习惯,难度会比较大。
例2: All permits, taxes and other fees arising from the prosecution and execution of the project shall be solely shouldered by the Contractor.
原译: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许可证费、税费及其他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负担。
改译:项目执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许可证费、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承包方负担。
例3:Any supplements, modification or alternation agreed by both parties shall be taken as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contract.
原译:经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应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改译:经双方同意对本合同所作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应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例2中的prosecution和execution为近义词,但它们是为了追求相同意义还是差别意义呢?由于该句中有permits一词,即汉语中的“许可证费”,而我们知道,许可证手续通常应在工程施工前办好的,否则,就算违规操作。据此,这两个近义词并列使用是为了强调其差别意义。而原译中的“施工”仅指工程动工、建设进行之中,没有包括“工程动工前办理必要的手续等准备工作”这一层含义,与原文的含义不相吻合。因此,这两个词可分别译为“执行”和“施工”。例5原译也只追求modification和alternation这两个词之间的相同意义,而没有注意到合同当事人还可对合同作出实质性变动,使原合同在法律上无效这一层含义。因此,原文中这两个词并列使用,其实是为了强调它们之间的意义差别,汉语中的对应词可分别为“修改”和“变更”。
3 术语的使用
3.1公文语惯用副词
商务英语合同要求用词简洁、表意明确,力求严谨、规范。而公文语惯用副词长期在法律性文件中使用,具有简洁、庄重的特点。同时,在商务英语合同中,这类副词的使用可以避免词语或短语的重复,体现合同条款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因此,这类副词在商务英语合同中被频繁使用。常用的公文语惯用副词有hereafter、hereby、hereto、hereinafter、thereafter、thereby、there in after、whereto、whereby等,它們一般是由here、there、where等副词分别加上与in、on、to、of、at、by、after、upon、under、with等一个或几个介词共同构成。此外,其它的公文语惯用副词还有wherefore、thence、thenceforth、thenceforward等。例如:
例4:1.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 and Seller.Hereby the Buyer agrees to buy and the seller agrees to sell.
这里的“hereby”相当于“in this contract”,避免了词语的重复,使表述简洁。
例5:All disputes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or the execution there of shah be am any settled through negotiation.
这里“thereof"相当于“of that contract”。
3.2用英语大写字母重复合同金额
在商务英语合同中,合同金额是合同双方关注的焦点,为避免金额数量的差漏、伪造或涂改,合同金额除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外,还要用英文大写字母重复一遍。在英文数字大写字母前加上“SAY”,意为“大写”;在英文数字大写字母后面加上“ONLY”,意为“整”。
例6:us$20,139.15(SAY US DOLLARS TWENTY THOUSAND 0NE HUNDRED AND THIRTY-NINE POINT FIFTEEN CENTS ONLY)
此外,商务英语合同中常见的术语还有:Issuing Bank(开证行),Bankers Draft(银行汇票),invoice value(发票价值),Sight Credit(即期信用证),Bulk Cargo(散装货),Beneficiary(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Consignee(收货入),Freight Collect(运费到付),Deferred Payment(延期付款)等。
由此看来,如何处理近义词并用是经贸合同英汉翻译的一大难题,应特别谨慎。笔者认为,在不同类型的英文经贸合同中,对一些常见的近义词并用可稍作留意并进行统计,通过分析、理解和比较,逐步收集、整理和积累,直到能熟练运用这些词汇。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 经贸合同英语作为一种专门用途英语, 有着自己独特的语言特点和文体特征。 涉外经济合同种类繁多、专业跨度广、牵涉利益重大, 翻译者不仅要有较高的语言修养, 还需要对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保险运输等一定的专业及有关法令、法规遵循正确的合同格式, 切忌片面强调译文顺畅、文采雅观的意译法, 更不能简化或省略合同条款中的任何内容。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