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辦法”對付“微腐敗”
2019-07-08
澳门月刊 2019年6期
5月7日下午,澳門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在政府總部舉行全體會議,行政法務司陳海帆司長主持會議時表示,行政長官在2019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要“推動大數據在政府治理、城市基礎設施、經濟發展、社會民生等領域的應用……”。對此,有讀者認為,目前社會對某些政府部門的亂象應該要強化市民的監督作用。甚至有一些基層官員,雖不貪不占,但也不為不幹,對上級任務推三阻四,對群眾疾苦不聞不問……此類“微腐敗”行為,如同惡性疾病,具有較強擴散性,控制不力,就會發展成為治理的大禍害。
遏制基層“微腐敗”,不能完全依靠大而化之的“老套路”、普遍適用的“大政策”去對付,要在“大框框”之下多找些“微辦法”,在細化、細節上多做文章。
策劃: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