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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市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状及思考

2019-07-08刘卫芳

农家科技 2019年5期
关键词:宣城市制度改革

刘卫芳

摘 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通过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完善权能,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笔者作为宣城市农业农村局一名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调研有关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了解改革现状及对改革思考建议。

关键词:宣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宣城市2018年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市,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作为“三农”工作重要抓手,努力打造农村改革的“宣城样板”。目前,全市822个村全部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改革时点量化资产总额54.95亿元,界定成员身份237.22万人;有92个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分红,分红总额1154.78万元,村均分红12.55万元。

一、主要做法

1.强力推进。一是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宣城市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单位及主要职责,建立任务分解落实机制和领导分级包抓制度。二是制定出台改革政策文件。先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宣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全面部署,整市推进。三是开展督查调研调度推进改革。宣城市多次召开推进会,开展改革专项督察,推进改革。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实行月度通报、季度调度制度,加强改革督导。

2.强化指导。宣城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制定印发《宣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宣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操作流程(试行)》等改革文件。市县农业农村局举办多期业务培训班,层层培训基层干部,加大指导力度。2018年,全市共举办县级以上层次培训班53期,培训5600多人次。

3.强化保障。2017年以来,宣城市整合中央财政支持国家示范社项目资金1700多万元,折股量化到合作社所在的村集体,支持60多个村开展“三变”。2018年各级财政安排资金8300多万元,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资金保障。

4.规范程序。一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確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等9步操作流程,全面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明晰资产产权归属,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全市有清产核资任务的95个乡镇级、822个村级、17345个村民组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清查核实工作。二是依法合规全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合理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力争不漏一人,不重一人,保障外嫁女、水库移民、在校大学生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科学量化配置股权。股份配置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模式,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折股量化的资产范围和量化方式经集体会议讨论决定后,以户为单位统一发放股权证书。四是强化资产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借鉴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管会相互支持又相互制衡的组织,完善管理制度。

5.因村施策。一是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市已有31个农民合作社开展土地股份试点,入股农户2724户,入股土地面积1.3万亩。二是农业资源禀赋较好的村, 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形式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进行合作,发展特色产业。三是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城中村、城郊村,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要求,由村集体投资兴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等,增加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四是自然资源丰富的村盘活农房农具、农田农地、农水农树等各类资源,开发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打造富有吸引力的特色民宿、休闲农庄、乡村酒店和农家乐集群。五是结合扶贫开发,实施扶贫项目发展集体经济。利用扶贫项目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发展集体经济。六是统筹资金,集中经营,兜底解决那些无资源缺资金村的经济发展问题。统一规划建设标准厂房,村集体入股享受分红,实现集体经济稳定收益。

二、几点思考

虽然宣城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因班子薄弱、历史遗留问题多、利益难调和等原因造成个别村股改难以推进;股改后旧的经营管理机制与新的体制还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股权流转、质押等活权机制还不够成熟等。

1.加强基层农经队伍建设。建议省级层面制定出台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农村经营管理系统承担的行政职能及具体承担部门,对各级农经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提出明确统一的刚性要求。

2.加大财政投入。建议省级财政安排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一批经济强村,树立一批集体经济发展样板和典型,探索总结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路径,引领、带动其他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落实用地政策。建议省级出台落实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具体用地政策。加快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奖补,鼓励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土地整治规划投资或参与土地整治项目。

4.加大税收优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同于一般经济组织,建议出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村集体领办或参股各类经济实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征免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出租的房产税、增值税以及村级公共事业建设工程所征的有关地方税收,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财政返还。

5.优化人才培养。建议制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人才培养政策,加大农村集体经济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培育一批留得下、守得住的本土人才。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12月印发).

[2]《宣城市农情手册(2017—2018)》(2018年4月印发).

[3]《宣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录》(2018年8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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