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研究
2019-07-08罗丹程
罗丹程
[提要] 近些年,国内经济增速逐渐减小,实体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受到阻力,但金融业发展速度却处在领先地位,拉动实体经济的发展。辽宁省金融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成果显著,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增长,适度的货币供给量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也存在商业银行资本配置效率不高,金融资本“脱实向虚”;融资结构不合理;金融体制对实体经济的制约发展等问题。对此,提出加强监管、规范民间金融发展等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辽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有效性;政策研究
基金项目:2017年辽宁省教育厅项目;2019年辽宁省社科联项目(编号:2019lslktyb-026)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4月15日
一、辽宁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状
受世界经济环境影响,我国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实体经济发展面临较大阻力。在此背景下,截至2018年底,辽宁省金融业近年来在经济发展中始终处于领先增长的位置,金融业的税收收入保持在较高水平,为拉动地区经济增长起到积极作用。辽宁省在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进展显著,对信贷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在政府减免税收、业务补助等相关政策扶持下,办理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发展迅速,融资担保的能力显著增强,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当前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助力实体经济高速发展。
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性分析
(一)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增长。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由2014年的122.86万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00.75万亿元,五年间增长63.40%,年均增长率为12.80%;GDP由2014年的64.13万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90.03万亿元,五年增长40.39%,年均增长率为8.08%。对比两项指标可以发现: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在年均增速和总增速上均领先于GDP。由此可以判断我国现行的稳健货币政策为实体经济的融资提供有力支持。金融业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有效推动我国经济较高速的发展。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规模中所占比例逐年增加,其在经济发展中认可度提高,其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效果越来越明显。
(二)适度的货币供给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当前,国际国内金融环境复杂多变,我国央行实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适度的货币供给,该政策的实施为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增长提供积极的政策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为推动辽宁省实体经济发展,深入促进货币信贷的平稳增长,满足实体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根据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的取向和要求,宏观上审慎评估,引导地方金融机构信贷合理增长。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的流动性加上结构引导,优化信贷结构。
(三)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信息数据库,创建社会征信服务系统,完善服务于小微企业的社会化体系,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为政府、银行及企业搭建三方交流平台,进一步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辽宁省以此为目的制定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区域内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行为进行宏观审慎性评估,确保金融机构合理定价,保障地区内金融市场有序良性竞争。
三、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资本配置效率不高,金融资本“脱实向虚”。中小企业是辽宁省解决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经济支撑,但是辽宁省的金融业存在过于侧重同业间交易,资金大量涌入产能过剩、低效的国有企业、垄断行业及房地产业,流向实体经济的资金比例严重不足,中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融资较困难,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所需资金无法满足。如果照此情形持续发展下去,辽宁省的金融与房产业也会像欧美等西方国家一样挤占实体经济的社会资源。市场机制不完善,导致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而在其内部运转。如果金融资源只在收益高风险高的领域“打转”,脱离实体经济,将给实体企业的经营带来灾难。
(二)融资结构不平衡,融资渠道单一。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失衡。近5年来,直接融资有所增长,但在社会融资存量中间接融资仍具有主导优势,这种情况不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截至2018年末,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中直接融资总额为27.14万亿元,占比13.52%;间接融资占比高达86.48%,处于领先地位。融资渠道不畅通表现为:中小金融机构由于监管约束和业务限制,发展趋势逐渐与大型商业银行趋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难以满足;市场融资和债务融资的准入门槛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标准过高,远超众多小微企业所能承受的范围。
(三)金融体制对实体经济的约束。金融体制制约实体经济的融资能力,表现在商业金融机构参与实体经济力度不足,民间资金利用不充分,将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不健全。在资金价格“双轨制”背景下,民间资本不能有效监管,任其流向高风险、高收益的虚拟经济,金融资源错配与浪费现象严重。辽宁省颁布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系列意见措施,实施效果未达预期。
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创新研究
(一)加强监管,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引导金融资源投向,强化金融监管机制,优化信贷体系结构,推动实体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性,深入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完善SHIBOR基准利率体系,加快资金价格并轨进程,让银行等金融机构享有更多定价权,为实体企业营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广泛实行差別化定价机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规范民间金融方面,加大发展普惠性金融的力度,对农村经济、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在金融服务方面给予政策性支持,积极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提供更多贷款优惠,注重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进行彻底的金融体系改革,增加就业机会,弥补辽宁省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短板”。
(二)积极参与债券市场,提升直接融资比例。改革股票发行制度,拓展股权融资渠道。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扩大股权融资规模,为非上市公司有更多机会获得股权融资创造条件。科创板的筹备上市,为辽宁省参与证券市场,解决融资结构不平衡、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等问题提供良好借鉴。鼓励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资本市场机制的有效应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拓展投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的同时严控融资质量,提高辽宁省经济的整体活力和健康发展。
(三)差异化信贷政策。金融体系内部要创新业务内容,要引导资金向金融资源匮乏的地区与环节流动。支持引导各商业银行和社会各类资本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建立分行网点、村镇银行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机构,扩大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提高辐射性,增强辽宁省的新型城镇化融资效率。针对中小微企业制定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创新金融产品类型丰富产品种类,为中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提供更多产品选择。金融机构视中小微企业为扶持重点,结合小微企业的具体需求提供多类型的金融服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小微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健康公平市场环境,降低其运营成本。针对辽宁省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设立发展基金,提高辽宁省巨额储蓄余额的利用效率,有效填补农村经济、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资金缺口,为辽宁省雄厚的民间资本拓宽投资渠道。
(四)鼓励科技创新,培养创新型人才。科技创新转化生产技术的水平与中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之间存在很大程度的相关性,辽宁省要维持实体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必须依靠技术进步。辽宁省可引导资金流向,设立振兴东北专项发展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将更多的金融资源吸引到高科技产业上来,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推动科技发展。技术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创新性人才。因此,辽宁省需要重点发展专业教育,培养技术性、创新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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