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乡贤会拉动人才返乡的建议
2019-07-05肖放鞠熙贺少雅
肖放 鞠熙 贺少雅
[摘 要] 培育农村乡贤会,吸引“本乡本土”人才首先返乡,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目前人才返乡主要有资本返乡、产业返乡、公职人员返乡和乡贤会返乡四种模式。乡贤会在促进乡贤返乡常态化、维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聚合各种力量形成全产业链、促进村民与基层管理机构的沟通等方面作用显著,但仍然存在潜力尚未充分发挥、返乡人才未能享受村民同等待遇、乡贤会内部机制不完善、过分注重招商引资、与政府关系尚需理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当务之急是以自然村为单位培育乡贤会,建立骨干乡贤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基层组织机制,推动乡贤会参与村落社会治理;创新政策机制,为乡贤返乡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同时,还要重视传统节日与地方文化空间的传承和保护,推动实施乡村民俗振兴。
[关键词] 乡贤会;乡村振兴;人才返乡;民俗文化
[中图分类号] C91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9)07-0091-05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1],也就是解决“靠谁来振兴”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百村社会治理课题组经过全面布点、重点调研后发现,培育农村乡贤会,吸引“本乡本土”人才首先返乡,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乡村优秀人才进入城市。目前,这些人员中的绝大多数已退休。较之当下农业人口而言,他们有更高的教育程度和专业技能。有关数据显示,城市户口的老年人拥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为30.2%,而农村户籍老年人的这一比例仅为2.8%。特别是87.46%的城市老年人日常生活完全能够自理[2],有一半以上的老年人还能为其他家庭成员提供照顾。从乡村走出来的人才,大多有回馈乡里的情感与意愿。这不仅可以使他们获得来自亲情和社会的支持与照顾,还能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一、人才返乡的路径与问题
根据调研,目前人才返乡主要有四种模式。
(一)资本返乡
改革开放之初,一些人依靠宗族或同乡关系完成了资本积累,率先富裕起来。如今,这些人已近暮年,回乡养老成为他们安享晚年的选项之一。特别是大部分乡镇的招商引资,拉动了资本返乡。经政府牵线回乡后,这些本地商人大多在家乡投资设厂,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在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构建等方面做出了贡献。然而,资本返乡存在的问题也相当突出:1. 资本横亘在党政组织与村民之间,村庄依附于公司,公司替代党政组织成为基层治理的社会基础;2. 村庄容易陷入宗族与裙带关系中,法治与信用观念淡薄;3. 返乡商人素质良莠不齐,在乡村建设中多为直接“给钱”,缺少面向村民的专业技能示范和培训,难以推动村落持续发展;4. 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农村贫富差距,导致攀比浪费之风产生。
(二)产业返乡
目前,一些乡村以旅游和生态种植为主导产业。这两类产业的从业者,尤其是旅游业、营销业、建筑与文创设计以及农业种植方面的专业技能人员,日益成为返乡人才的主力。就返乡的内因而言,这类返乡人员大多出身农村,对乡村生活有感情,对家乡亲人有眷恋,有浓厚的“乡土情结”。就外因而言,旅游业和生态农业近些年开始稳步发展,离不开中央对“旅游+”战略与生态农业的支持,以及各地政府纷纷出台的鼓励优惠政策。这两类产业的发展,对于传统村落保护、传统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自然环境保护与发展、提高当地村民收入水平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共性问题:1. 产业链尚未形成,“旅游+”战略尚未落地,无论是乡村民宿还是生态农场的管理与经营都主要依赖于某一从业者的个人素质,其成功经验往往难以复制推广;2. 市场有限,利润空间不大,专业人才匮乏,导致很多民宿和大部分生态农场处于负资产状态,尚需政府不断输血;3. 品牌战略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欠缺,使以“设计”和“艺术”为卖点的乡村特色产品的知识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仿冒品大行其道,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严重;4. 返乡人才难以融入乡村,即使他们有心建设家乡,但缺乏与村民有效的沟通协作途径,而且对村两委大多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因而难以带动全村共同富裕。
(三)公职人员返乡
在返乡参与乡村建设的人群中,有一类是长期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在他们离退休后,以志愿者或任职的方式回乡参与建设,大多成为了村落的“主心骨”与“领头羊”。这类公职人员既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治理水平,又熟悉村情民风,能够对乡村振兴发挥重要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1. “能人治村”。由于返乡离退休公职人员能带来较丰富的社会资源与政治资源,使得村两委的基层组织功能被削弱。有的基层民主变成了“一言堂”、村落发展规划变成了“一肩挑”;2. “老人治村”。离退休公职人员年龄较大,拥有深厚的资历,这使得他们中有的人回村后习惯于“一言九鼎”,在不同程度上压抑了村中年轻人的积极性,有的甚至激化为村落内部矛盾;3. 资源过度集中。利用长期工作积攒的人脉,离退休公职人员能为村落争取到一些政策倾斜与社会投资,但资源的过分集中对其他村落来说是不公平的;4. 以志愿者方式回乡的公职人员,开展工作的方式具有非职能化、非机制化的特点,从而增大了工作的不确定性与不稳定性。
(四)乡贤会返乡
近年有的地区成立了本地乡贤会,以组织化的形式推动乡贤集体返乡,主要采取两种形式:1. 政府主导型。政府牵头成立乡贤会,通过选贤入库、主动邀请、筑巢引凤、弘扬贤德等措施,建立乡贤联络网、出台引导性政策,积极牵线搭桥、对接项目,并持续催生“新乡贤”。以设立乡贤红榜等方式,将乡贤文化融入到乡村建设中,奖励、表彰并鼓舞回乡建设的贤德人士;2. 民间自发型。这类乡贤会一般都是传统民间组织在新时代的创新,通常与宗亲组织、社区、庙会等有历史继承关系,因此在鄉间既有号召力,也有生命力。这些自发形成的乡贤会通常以挖掘村史、人生仪礼、节日庆典等文化活动为契机,以教师、医生、文化工作者为骨干,以亲情和乡愁为核心纽带,形成在外游子与在地村民的共同组织。
这两类乡贤会,长处已初步显现,最为突出的是能够有效解决个体乡贤返乡中存在的问题。1. 依靠组织力量,迅速形成返乡氛围,有助于实现乡贤返乡的常态化、机制化、长期化,有效避免了个体乡贤返乡后劲不足的问题;2. 有利于村两委组织领导,统一行动、协调作战。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既能控制资本,也能避免强人治村的弊端;3. 聚合人才、资源共享,让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技能的人群共同返乡,形成合力,有助于形成从种植业到服务业的全产业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4. 有益于对村两委工作进行监督与补充,起到农村基层组织与村民之间的桥梁作用。
然而乡贤会在具体实践中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1. 目前乡贤会的工作主要集中于商业项目和文化活动,技术人员、离退休公职人员的积极性尚未得到充分调动,乡贤会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2. 乡贤会带动人才返乡后,无法得到村民同等待遇,没有宅基地和选举权,只能选择“事业在村里、居住在城里”,农村空心化的趋势事实上并未逆转;3. 乡贤会内部组织机制尚需完善,一方面要警惕乡贤会的强人化、商业化,另一方面也要警惕乡贤会的宗族化、封闭化;4. 政府主导的乡贤会重在招商引资,乡贤深入乡村参与建设的程度有限,名为乡贤返乡,实为资本下乡;5. 民间自发形成的乡贤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尚需理顺。到目前为止,各地政府尚没有登记、管理和引导的政策,其作为社会组织的合法地位难以得到确认,也缺乏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
二、对策与建议
针对乡贤返乡中存在的问题,当务之急是以自然村为单位培育乡贤会,推动实施乡村民俗振兴战略,让亲情与乡愁、道德与民俗在基层社会治理体制中充分发挥作用。对此,提出四条建议。
(一)以自然村为单位,鼓励和培育乡贤会,建立骨干乡贤制度
在调研中发现,乡贤会的核心纽带是人情与乡愁,自然村是人情与乡愁得以形成的基础,是群体认同感赖以存续的关键空间。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乡贤会,能有效避免政府主导的乡贤会目前存在的“招商引资”倾向。同时,政府应加大政策力度,发掘本乡本土已经自发形成的乡贤会,或带有“乡贤会”色彩的民间组织,积极引导、周密规划、激发潜力,使乡贤会不仅成为地方贤德楷模的集合体,更成为城市人才返乡建设的组织平台。
对于返乡建设的企业家、专业技能人员或文化工作者,要鼓励他们参与乡贤会的创建与组织,并在乡贤会中担任职务。同时要研究建立骨干乡贤制度,以设立人才头衔、贤德榜等手段,树立品德高尚、一心为公、正直无私的乡贤典范,充分发挥他们在乡贤会中的模范带头与骨干核心作用。
(二)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基层组织机制,推动乡贤会参与村落社会治理
高度重视乡贤会在村落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研究与推动乡贤会的组织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乡贤会在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村民自治中的功能作用,做到“四加强”“四避免”,即:加强党的领导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依靠群众与动员群众的力度与水平;加强村委、村民、基层政府与乡贤会之间的对话机制,多方沟通、资源共享;加强乡贤会对各类人才的吸引、组织与激励。避免个别人借助乡贤会的名义凌驾于基层党组织之上;避免乡贤会人才单一化,乃至变成“招商引资”或空有其表;避免乡贤会脱离村民群体、脱离村落实际、脱离村委核心工作;避免乡贤会活动与普通村民利益产生冲突。
(三)创新政策机制,为乡贤返乡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
地方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创新政策机制,帮助乡贤会进行社会组织登记,获得合法发展空间。落实返乡人才宅基地政策,避免“心回人不回”的问题,帮助他们在村落获得生存与居住空间。打破选举权障碍,给予返乡人才村民待遇,或通过聘任“荣誉村民”“发展顾问”等方式,帮助返乡人才融入村民、参政议政,实现个人事业与乡村集体事业相统一。创新集体经济形式,以产业链和“旅游+”战略思维谋划村落经济版图,提高品牌意识,加强产权意识,加大对设计品牌与知识产权的保护。增大村落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是加大教育和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解决返乡人才的后顾之忧。
(四)重视传统节日与地方文化空间的传承和保护
所有人才的返乡,其内因都是家乡振兴的召唤;所有自发形成的乡贤会,初衷都是为了守护自己的文化;而所有在乡贤带领下实现本村振兴的案例,都是从挖掘并弘扬本村文化开始的。只有“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3],游子们才会始终保持与乡村的情感联系,才会回乡参与建设。这一规律必须高度重视。因此,要推动人才返乡,必须高度重视乡土文化整体性的保护与传承,充分重视与发挥传统节日的凝聚力,修复乡土文化景观,实施以“乡风文明”为目标的民俗文化振兴计划,发展优秀乡风民俗、增强乡村文化内驱力,使优秀民俗成为凝聚人心的纽带、公共活动的平台、文化认同的资源、社会治理的方式,使乡村成为物质、心灵与文化共同的家园。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2]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R].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16.
[3]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3-12-15.
[责任编辑:胡 梁]
(北京師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百村社会治理课题组成员王惠云、刘梦悦、邓熠、郑海洋、刘洁、关静、阿丽米热、申十等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