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PPP模式的“一带一路”融资模式理论分析
2019-07-03刘珈琪
摘要:“一带一路”是中国更加深入国际化舞台的通道,是21世纪中国的战略规划,它包含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两个项目的实现。将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融资模式应用于“一带一路”的发展建设中是实现建设过程高效率、有效性、经济性的必然选择。文章运用项目管理WBS的理论知识,将“一带一路”的战略路线按区和实现形式进行分类,并形成“一带一路”结构图。结合PPP模式,绘制出“一带一路”融资结构参考图,为后续进一步利用PPP模式建设“一带一路”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一带一路”;PPP;融资结构
一、 引言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同构成“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战略体系,是我国对外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3年9月7日,首次在哈萨克斯坦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发展方针。该倡议的提出引起了世界范围内诸多国家的关注和参与,据统计截止到2017年,已经超过1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到“一带一路”建设的倡议中,且已经有40多个国家及组织共同协商并签署了战略发展合作协议。据不完全统计,“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已经在诸多国家被提及,习近平认为只有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合作实践情境下,才能真正理解和体会中国“一带一路”战略体系的背景和意图。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不仅为各国经济公共繁荣发展作出贡献,同时,该理念还贯彻了和平友好发展的世界观。在理论上“一带一路”构建了发展方针和框架,推动了全球治理理论的多重创新,进一步体现了共享社会的原则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在实践上,“一带一路”不仅推动者各国经济的联合发展,还为实现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支撑。“一带一路”倡导以经济建设为基础,重新建立新的世界经济秩序,并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创包容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改变,社会需求也不断的变化着,国家治理也从实现经济效益,逐渐转变为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方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一带一路”不仅为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还引领了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可继续发展观的研究。这不仅推动了“一带一路”的建设步伐,还带动了社会各领域的发展。“一带一路”建设需依托各国经济、技术实力,共同建设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是实现该目标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环节。由于在该倡议下的产品具有准公共性和纯公共性的产品基本特征,其目的是为中国周边各国共同发展做贡献,为世界发展和人类和谐社会作贡献。因此,有效的建设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对人民生活福祉是重要的。
“一带一路”的发展目标和基础设施建设并非任何国家能独立实现。“一带一路”贯穿欧亚大陆,东边连接亚太经济圈,西边进入欧洲经济圈。它将充分利用中国与邻国共同建立的双多边机制,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实现各国经济联合发展,多国共赢的局面。虽然“一带一路”的发展目标符合全球和平发展的理念,是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机部分。对中国的的技术引进,经济增长,多边合作等国内和国际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当前“一带一路”的發展还处于不断探索推进的阶段,其作为实现中国梦的伟大项目同样的也面临各种难题,其中包括了各国之间的掣肘导致的政治局面不稳的问题,例如:东盟国家对中国“海上新丝路”计划、中亚国家与俄罗斯对“丝绸之路经济带”规划、非洲国家对中国资源政策,都存在不同的疑虑、担心和质疑声。在对外经济贸易的关税,汇率,资源进出口的稳定及它国金融危机的影响等问题。由于在其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不同国家的经济水平及政治环境不一样,这对整个丝绸之路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资金获取提出了难题。目前目前“一带一路”的融资来源包括: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投资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开金融、金砖国家银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另外,还涉及区域性和国际性组织提供的资金。在提供资金来源的背后潜在着资金融资方式的选取问题,及多元化主体之间利益、风险、责权的分配协调的问题。因此,如何有效建立融资合作方案,对实现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在建设基础设施的过程中,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项目融资模式是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形成的一种合共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一新型伙伴关系。政府通过引入私人资本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尤其对大型基础设施而言,PPP模式可以有效的为大型项目提供融资成本。因此,诸多国家在市政工程、文化、教育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大规模运用PPP模式改造和更新基础设施。在国际项目的建设中,PPP融资模式能充分吸引并利用世界各地的私人资本的经济、技术等优势,并促使国家之间的友好合作。因此,将PPP模式应用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中是必然的趋势,也是亟待解决的热点话题。
二、 文献分析
现如今伴随着PPP相关政治文件的发布,中国的PPP模式的发展进入热潮时期。将该模式与传统的BOT等模式相结合并应用于“一带一路”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战略建设中,是整个学术界探论和研究的热点。从张骞出使西域开始,两个丝绸之路经济带一直都是历史学家、文学家、政治学家们探讨的课题。这些学者的研究成果不仅推动了当今国家战略格局的成型与出台,还引领了“一带一路”战略研究的热潮。
从对经济方面的研究贡献来讲,崔玉辉提到了在对“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环节中,对其沿途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运用PPP模式进行分析,吸引大量的民间资本投身于公共产品的建设中,这不仅能弥补建设资金缺口,还能为沿途国家带来资金和管理技能,并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夏先良认为“一带一路”战略是改变现行世界经济秩序和当前的全球贸易投资格局的重要举措,其能扩大欧亚非经济贸易合作利益,推动人民币在全球流通,并改变美元霸主地位,助使我国重回世界经济中心地位。就政治合作而言,孙慧等学者将丝绸之路沿线经济带的发展看成是雁型的发展模型,将中国比喻成全球价值链发展中的领头雁。在传播中华文化的过程中。刘博认为在2000多年沧桑的通商及文化交流之路中,丝绸之路的建设是国际旅游文化发展的基础,其具有丰富的物质与精神文化。同样的龙志坤以南海I号世界遗产为例,强调“一带一路”的文化线路更加富含了遗产的整体价值和遗产保护的联动、合作和交流。这些研究从不同的维度理论的阐明了发展建设丝绸之路的意义。但还现阶段的研究成果和各类报道中还缺乏将PPP融资模式具体应用于“一带一路”的实际建设模式中的相关研究。因此,研究将利用项目管理的知识,运用工作分解结构WBS(Work Breakdown Structure)原理将“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分为四大类。以不同区域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关系为基础,将同类型的基础设施进行整合,并结合PPP模式的融资方式为其形成一个有效的基础设施建设模板。研究期望为同类型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统一的参考模式,并在应用中结合各国国情予以变动,以此来推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尤其在PPP相关法律不完善的情景下,建议统一的模式标准可以降低项目的风险。理论研究可为后续进一步利用PPP模式建设“一带一路”提供参考意见。
三、 PPP模式应用于“一带一路”的必要性
随着近几年的新型项目融资模式-PPP模式在中国的崛起,大型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难的问题得到了良好的改善。将PPP模式应用于“一带一路”项目建设中,对发展丝绸之路是必要。
首先,政府参与PPP模式可以转换其职能属性,将项目的融资建设部分的工作转移给私人企业。这有利于政府充分利用其发起者职能,减轻财政支出,加速项目的发展。同时,政府的职能也从传统融资模式中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建设者变成监管者的角色,从而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效率。PPP模式可充分利用社会中私人资本的经济技术力量。“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体系中涉及诸多大型项目,其项目成本较高,且沿线周边诸多国家,均处于发展阶段,政府经济实力有限,因此将PPP模式应用于“一带一路”建设尤其重要。
其次,对于涉及各国主体利益的合作式项目,PPP模式拥有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利益主体整合成战略联盟的效用。同时,PPP模式能有效协调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点。针对单个合作项目,该模式可充分利用私人部门或社会资本的经济实力与技术能力,为基础设施建设作贡献。且政府也能从中获得部分经验和技能,以实现双赢的局面。对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而言,合作是彼此促进的最好方案。对国家而言,不仅实现经济增长、友好外交,还提高了整个社会技能。对项目而言,合作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并提高了整个项目设计、施工、设施管理过程等方面的效率。
就风险而言,PPP模式能够合理的分配各国或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的各种风险。与传统的公司融资、BOT(Build-Operate-Transfer)、DBOO(Design-Build-Own-Operate)等模式不同,PPP在整个项目建设的初期就可以实现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共担风险,使风险更加分散,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PPP模式有效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不同国家社会情况不同,风险来源也具有差异,在秉持“风险由最具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的原则。利用PPP模式,借助不同国家的优势,可以有效将风险分配给擅长控制一方。
最后,PPP模式应用领域广泛。“一带一路”的建设工程项目包含了各地区与地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陆地及海上各类大小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其中就包括管道、通信、基站、交通、港口等基础设施。将PPP模式应用于这些项目的建设中,可以大大提高设计、建设、运营的效率。因此,可以运用PPP融资模式的优势,从根本上改变项目融资方式,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为中心引入社会私人资本。不仅可以利用私人技术加快“一带一路”的建设与发展的步伐,而且还可降低建设项目的风险,并提高项目建设的成功率。因此,运用PPP融资模式建设“一带一路”是重要的。同时,也需要注意PPP模式本身存在的一些待改善的缺陷,如:法律体制不健全、财政承受能力及VFM的分析的应用难以实现、专业人才的匮乏等。这些缺陷需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同时“一带一路”的构建,也为完善PPP模式的应用提供了经验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四、 “一带一路”结构
整个“一带一路”的发展建设过程是一个涉及多个国家的系统性的项目。其线路按照区域设施建设及主体工程可分为上下两个主脉:“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一带一路”上脉以陆上交通方式(轨道、道路)为主,横贯亚欧非大陆,途经活跃的东亚经济圈—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发展潜力巨大的中东经济圈;下脉以海上港口为节点,建设海上运输方式(船舶),从中国南沿海的各港口链接北海—新加坡—雅加达—科伦坡—加尔各答—内罗毕—雅典—威尼斯。其中又可将整个线路按照地理位置分为四条线:北线、中线、中心线、南线。各条线途經的国家和城市有,北线:北美、德国、荷兰、俄罗斯、日本、韩国;中线:乌鲁木齐、阿富汗、哈萨克斯坦、匈牙利、巴黎;中心线:连云港、郑州、西安、兰州、中亚、欧洲;南线:泉州、福州、广州、海口、北海、越南、吉隆坡、雅加达、科伦坡、加尔各答、内罗毕、雅典、威尼斯。将各个国家和城市所需要建设的主要基础设施进行归类后,所形成的即是以道路交通为主的建设模式和以港口建设为主的建设模式。按照以上分析结合项目组织中WBS的相关知识,可按照系统项目、地理区域线、途经国家与城市、构成的经济带、实现方式、主要基础设施形成,这六个层次将“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分类并整合形成两类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方式。如图1所示:“一带一路”结构图。
通过图1可以清楚的发现丝绸之路北线与中线基本是以轨道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南线与中线则以港口与船舶建设为主。针对这两类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分别建立一个模板,使各国与国之间同类基础设施建设具备统一的建设的参考标准。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提高丝绸之路的建设速度和建设效率,还可以分类区别,以提高目标识别度。
五、 PPP融资模式的实现
对路上经济带与海上经济带两种不同的实现方式,以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合作为基础,以经济带上的单一的项目为对象建立PPP融资模式,为后续类似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一个参考的对象,可以提高整个丝绸之路建设的效率性。
“一带一路”的建设项目在形式上不同于普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它涉及的利益主体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政治合作、文化合作等。因此其具有的政治风险比较大。整个系统项目都以中国作为项目的发起者,对单一项目的建设可以参照英法海底隧道的建设模式。中国政府与其社会资本组成的联合体,与周边A国家和A国的社会资本组成的联合体通过合作协议共同对A国所在丝绸线路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投资所组成的(下转第62页)项目公司称为A国“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公司。整个投资过程除了中方与A国以外,还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其它国家与所属的社会资本作为该项目的投资者。项目的贷款应该由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各国大型国有银行组成的银团提供。可由国际组织进行担保。工程的承包方式可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由中方与A国授权的工程总承包联合对项目进行设计与建设。“一带一路”一路的建设能够带动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流动速度和该国GDP的增长,因此可利用建设的基础设施的现金流量作为还款来源。其融资模式如图2所示。
六、 总结
“一带一路”的建设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它的实现需要国与国家之间的合作,需要各方社会力量共同协作完成。因此其涉及的利益相关主体复杂,相应的风险也比较大。运用PPP融资模式不仅可以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问题,还能将风险合理的进行分配,降低单方风险集中的现象。将整个丝绸之路系统项目进行分解后按路线及实现方式进行整合得出“一带一路”结构图,参照经典的英法海底隧道案例,运用PPP模式对单一的基础设施进行融资模式规划,绘制出同类或相似项目的通用PPP融资结构图。以此提高整个系统项目建设的效率。并为后续进一步利用PPP模式建设“一带一路”提供参考意见。
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只是从理论上分析了应用WBS思想的可行性,并從理论上构建了“一带一路”基础设施PPP融资模式结构参考图。因此,后续研究可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可从实践的角度判别参照模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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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珈琪(1993-),男,汉族,湖北省汉川市人,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 研究方向为项目融资(PPP)、组织行为。
收稿日期:2019-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