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范下常规散货船居住区的振动响应分析
2019-07-03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上海 200137)
21万t好望角型散货船作为新一代开发设计船型,满足HCSR和TierIII要求,在船体结构优化升级的基础上,振动水平有较大提升。为评估其居住区振动水平是否达到新规范ISO 20283-5要求,在有限元软件中建立全船模型,分别计算满载离港和压载到港2种工况下的振动响应。选取部分居住区域的房间作为预报点。考虑到新规范是以频率加权值作为评价对象,与有限元计算结果不一致,需要对预报结果进行转换,再与新规范限值相比较。
1 振动模型建立
1.1 整船模型
考虑到居住区域的边界条件,船体板外侧附连水以及货舱货物重量的影响,建立全船模型以便较为准确地模拟分析居住区域的振动特性。以船体中横剖面、基本结构图、典型横舱壁等详细设计图纸为基础,建立全船模型。其中,船体外壳板、各层甲板、侧壁围板等构件以面单元(shell)模拟;横梁、纵骨和肋骨等加强结构用梁单元(beam)模拟;用点单元(mass)模拟船上设备、压载水以及货油等重量,施加在面板上,保证模型装载总重与实船相同,重心位置和装载手册保持基本一致。船体艉部、机舱、居住区、烟囱及机舱棚的细网格大小为纵骨间距,其余区域则采用以强横梁间距的大网格划分,大网格内的骨材合并,保证合并前后刚度一致,整船有限元模型见图1。
图1 整船有限元模型
1.2 居住区模型
居住区的舱室物品重量采用点单元模拟,甲板敷料及舱室内装修材料等,通过修改材料密度方式添加质量,模型见图2。
图2 居住区有限元模型
关于舷外附连水对于全船振动的影响,参考文献[1]总结出的估算附连水质量经验公式,与船舶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误差,可根据水池模型实验数据、CFD计算结果,较为准确地计算附连水质量。应用计算软件中定义有限元湿面单元和吃水高度,施加满载出港与压载到港下的附连水质量。
2 振动响应计算
2.1 激励源加载
船上机器造成的不均匀惯性力、螺旋桨引起的脉动压力及波动压力是造成船体强迫振动的主要因素。主机激励主要为1、2阶不平衡力矩和H、X、L型激励,根据主机与螺旋桨资料,确定激振源为主机2阶不平衡力矩激励,H、X型力矩及螺旋桨的叶频脉动压力,其他激励与之相比甚小,可忽略不计[2]。
本船主机型号为MAN B&W 的二冲程6缸6G60ME-C9.5 Tier II,较有可能引起船体振动的激励有2阶不平衡力矩,6阶H型外力力矩,具体参数见表1。
表1 6G60ME-C9.5 Tier II型主机各阶激振力矩 kN·m
通过施加主机的不平衡力矩、螺旋桨的脉动压力,计算发现主机H型缸频下的居住区的响应值最大。因此,只须主机缸频为激励源的振动响应满足新规范即可。
2.2 响应值转换
新规范ISO 20283-5在ISO 6954—2000(E)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振动要求,两者皆是以考虑频率加权后的有效值(RMS值)作为评价对象。应用有限元法预报船体振动结果为最大峰值,与规范评估对象不一致,需要进行相应的转化后,再与新规范限值对比。
ISO 20283-5考虑了人体对不同频率振动的反应,以RMS值作为评价对象[3]。
(1)
式中:wi为针对第i个 1/3倍频带的权重系数,包括以加速度wa为输入量 和以速度wv为输入量的权重系数,具体数值见图3[4]。
图3 1/3倍频带加权系数
船体振动最大重复值,为振动测量时的振动响应频谱上的最大峰值,其计算式为
(2)
(3)
3 居住区域振动预报
分析整船在压载到港(LC1)和满载离港(LC2)工况下的振动响应。选取居住区域若干房间作为预报点,以速度响应为评价标准,便于与后续的实测数据比较。将预报结果转换RMS值,与新规范限值比较分析,以验证居住区域振动响应是否满足新规范要求,新规范中船员区域的衡准见表2。
表2 新规范ISO 20283-5可接受振动限值
3.1 预报点设置
以居住区域内的驾驶甲板、E甲板、D甲板以及C甲板为研究对象,依据舱室分布情况、实船测量经验,选取各层甲板典型房间内的2~3个节点作为预报点,共计10个预报点,分布见图4。
3.2 计算结果分析
分别模拟计算2种工况下全船振动响应,根据相应计算公式,对居住区域内的各节点的仿真结果进行数值转换,然后与新规范的振动响应限值比较分析,以评估新开发的常规散货船上层建筑振动水平,验证是否达到新规范ISO 20283-5要求,居住区域的振动响应RMS值见表3。
图4 居住区振动预报点分布
在压载到港(LC1)工况下,E甲板引水员房间x、y方向的速度响应值与规范限值3.5 mm/s比较,分别超出0.4、0.3 mm/s,船长办公室x、y方向的响应值超出衡准0.1 mm/s;D甲板高级船员房间y、z方向超出标准要求0.2 mm/s。其他房间的预报结果满足新规范要求。满载离港工况(LC2)下,各预报点响应值均小于压载工况,符合新规范要求。居住区域的振动响应满足新规范要求。
3.3 不同规范限值
将转换完成的振动响应RMS值与旧规范限值对比,评估预报结果是否符合旧规范要求,旧规范ISO 6954—2000(E)限值见表4。
表4 ISO 6954-2000(E)规范限值
由表2、4中规范限值可知:新标准将船舶区域分类船员区域和乘客区域,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将船员区域细化为6类,而旧规范中船舶区域只分为乘客居住舱、船员居住区以及船员工作区三类;船员工作区速度限值由8.0 mm/s提升到6.0 mm/s或4.5 mm/s,船员居住区的限值由6.0 mm/s上升为3.5 mm/s,限值要求相对于旧标准,限值提升幅度较大,两种工况下的预报值都满足旧规范要求。因此,认为新振动规范为更严格,要达到新规范振动水平,需要做大量的振动分析与预报工作。
4 结论
1)居住区域的振动响应满足ISO 20283-5要求,上建振动响应值从高往低依次趋于减小,与上层建筑类似“悬臂梁”结构形式的振动规律一致。
2)振动响应的最大峰值、RMS值转换方法仍需进一步优化,下一阶段的目标是将预报值与实测数据比较分析,不断调整转换方法,使其更为严格、科学,接近工程实际。
3)与旧规范相比,新振动规范要求更为严格,但新规范中区域类型定义更加详细、明确,并提供对应区域限值,避免了考核区域选择错误或衡准值界定不明等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