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清华简二《系年》第二章对读分析

2019-07-01刘新月

牡丹 2019年15期
关键词:郑庄公周幽王诸侯

刘新月

公元前781年,周幽王继位,其在位期间,宠爱美人褒姒,褒姒生子伯盤,周幽王废了申后以及太子宜臼,立褒姒为后,其子伯盤为太子。同时任用好利的虢石父执政,朝政日益腐败,国人怨声四起,宜臼为防止被杀逃奔申国,后与申侯联合缯国与犬戎进攻周幽王,幽王与伯盤被杀,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申、缯、卫、晋、郑等诸侯立周幽王太子宜臼为王。与此同时,虢公翰等王朝大臣立王子余臣为王,史称“携惠王”。这样就出现了二王并立的局面,公元前750年,晋文侯杀携惠王,结束了这一局面,开启了东周时代。对于这一时间段的历史,人们主要从《史记·周本纪》《春秋左传》《逸周书》等文献得知,但是其中某些问题记载并不是很清楚。为此,本文将通过清华简二《系年》第二章的内容与上述文献进行详细的对读分析,从而更加深刻地了解这一阶段的历史。对读结果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一、周携惠王余臣为幽王弟之说

(一)对读分析

《史记周本纪》载:“幽王举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襃姒,尽取周赂而去。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

《正议》引《纪年》云:“幽王死,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余臣为幽王弟这在之前史书中所未见,因而需要进一步分析。

《春秋左伝正义》孔颖达引《竹书纪年》:“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当作文侯)所杀。以本非适,故称携王。”

另外,《古本竹书纪年》记载:“申侯、鲁侯、许男、郑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是为携王,二王并立。”

清华简二《系年》中首次提出周携惠王是周幽王弟弟这一说法。此外,宋徽宗大观年间的《莫氏族谱》曰:“莫姓原姬姓。观各氏志云:“肇颛顼始,氏唐虞九官,历至周宣王次子之裔也。”这一记载也向人们说明了周携惠王的身份,作为周幽王的弟弟,作为一代君王,为何历史上对他的记载少之又少,且身份不明呢?

(二)推测结论

众所周知,申侯等诸侯在申国共尊废太子姬宜臼为王,即周平王。但姬宜臼太子位早已被废,其交通敌国犬戎、弑父杀弟、灭亡西周王朝的恶行,使其丧失了继承王位的资格,所以九年之内诸侯都不来朝贡他(《系年》: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同时,以虢公翰为首的十多家诸侯共同拥立周宣王次子、周幽王之弟姬望为周王,史称周携王。无论从出身还是作为来看,王子余臣也都有成为周王的资格,并且能够得到国人的拥护和支持,但是历史总是胜利者书写的。周平王得到了众多诸侯的支持,公元前750年,晋文侯杀周携王,结束了二王并立的局面,周携王是如何被杀的现已无从得知,但由此可见其实力不及周平王,故注定是个失败者。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何余臣为幽王弟一说在其他史料中无所提及了。

二、虢公翰在何处立王子余尘为王

(一)对读分析

简文载:“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

《春秋左伝正义》孔颖达引《竹书纪年》一则中有“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据此,“携”为地名。《古本竹书纪年辑证》引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七云:“携,地名,未详所在。”《新唐书》:“《大衍历议》谓丰岐骊携皆鹑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携即西京地名矣。”说明携王之“携”与丰、岐、骊相连,很可能是镐京附近某地,携王所居当在周都丰镐旧地。

然而,孔颖达所引又一则《竹书纪年》记载:“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当作文侯)所杀。以本非适,故称携王。”据此,携王之“携”又不似地名。

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据《逸周书·谥法》“怠政外交曰携”,认为携非地名,而为谥法。

(二)推测结论

周携王当政,在河北、山西一带和揖北方少数民族,结好上古唐尧、虞舜遗族,南通荆楚,北结燕国,东联齐国,西善旧晋。为政宽裕慈仁,恩能及下,和而不流,能绥四方,因此殁后莫国上谥“惠王”。惠王殁后数十年,其势力分解为虞国、虢国、髤国、鲜虞国、鼓国等大小国家。战国后期,赵灭中山国,“赵惠文王五年与燕莫、易”。此地赵国得之不足五年,却无偿赠与燕国,说明莫、易二地是古时周携王天子旧地,赵国不敢占有。

此外,虢国是西周初期的重要诸侯封国。周武王灭商后,周文王的两个弟弟分别被封为虢国国君,虢仲封东虢(今河南荥阳县西汜水镇)。虢叔封西虢(今陕西宝鸡市东)。西虢国,西周初年所封诸侯国,后随周平王东迁至今河南陕县东南,地跨黄河两岸,河北称为北虢,河南称为南虢,实为一国。

而虢公翰,姬姓,名翰,西周末年及东周初年西虢国君主,他拥护王子余臣为王,那么余臣被立为王之地最大的可能也就是在虢。

三、郑厉公一度继位而简文不载

(一)对读分析

《左传》桓公十一年记载:“夏,郑庄公卒。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史記·郑世家》“四十三年,郑庄公卒。初,祭仲甚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公使娶邓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为昭公。庄公又娶宋雍氏女,生厉公突。雍氏有宠于宋。宋庄公闻祭仲之立忽,乃使人诱召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突以求赂焉。祭仲许宋,与宋盟。以突归,立之。昭公忽闻祭仲以宋要立其弟突,九月丁亥,忽出奔卫。己亥,突至郑,立,是为厉公。”

(二)推测结论

此外,百度百科显示,郑厉公,姬姓名突,郑庄公次子,郑昭公异母弟,母雍姞,春秋时期郑国第五任及第九任国君,前701年-前697年和前680年-前673年在位。郑庄公死后,郑昭公即位,宋庄公威逼利诱祭仲帮公子突夺位,是为郑厉公。郑厉公因祭仲专权,打算铲除他,但事败外奔。郑厉公流亡在外17年后,再度复位。郑庄公复位后,正值齐桓公开始称霸,他曾帮助周惠王平定王子颓及五大夫之乱。周惠王因郑厉公勤王有功,便将虎牢以东土地赐给郑国,郑国由此复兴。

这与《左传》《史记》所载基本相符,笔者推测郑庄公死后郑厉公即位,后外逃故郑昭公即位。

四、公子亹是否为齐人所杀

(一)对读分析

简文所载“齐襄公会诸侯于首止,杀子眉寿”,“眉寿”即公子亹。另有一说,根据《竹书纪年》记载,公子亹为郑国人所杀。

《左传》桓公十八年曰:“秋,齐侯师于首止;子亹会之,高渠弥相。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轘高渠弥,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称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史记·郑世家》云:“自昭公为太子时,父庄公欲以高渠弥为卿,太子忽恶之,庄公弗听,卒用渠弥为卿。及昭公即位,惧其杀己,冬十月辛卯,渠弥与昭公出猎,射杀昭公於野。祭仲与渠弥不敢入厉公,乃更立昭公弟子亹为君,是为子亹也,无谥号。”又曰:“子亹元年七月,齐襄公会诸侯於首止,郑子亹往会,高渠弥相,从,祭仲称疾不行。所以然者,子亹自齐襄公为公子之时,尝会斗,相仇,及会诸侯,祭仲请子亹无行。子亹曰:“齐彊,而厉公居栎,即不往,是率诸侯伐我,内厉公。我不如往,往何遽必辱,且又何至是!”卒行。子亹至,不谢齐侯,齐侯怒,遂伏甲而杀子亹。”

(二)推测结论

这些史料所载内容与简文相近,所以笔者更愿意相信公子亹是被齐国人所杀。

五、结语

通过对读,笔者对这一部分内容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不能说所看到的、所认识的就一定是正确的,但是至少对于这一部分历史人们不再一无所知,前人留给后人的除了历史发展的事实之外更多地还有对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天津师范大学)

猜你喜欢

郑庄公周幽王诸侯
我谈郑庄公
春秋——诸侯争霸的擂台赛
周幽王的幸运
“毕恭毕敬”的由来
从《左传》《史记》《东周列国志》看郑庄公人物形象的流变
西周金文所见周天子对诸侯臣属的聘问之礼
烽火戏诸侯
烽火戏诸侯
烽火戏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