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民用无人机的现状调研报告

2019-06-30刘欣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9年2期
关键词:监管

刘欣

【摘 要】如今民用无人机行业作为新兴产业正在不断地刷新着人们的认知,无人机作为正在改变世界的新工具,无人机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都面临着巨大的契机和困扰,如何建立起疏堵结合的行政法律体系,使其能够健康有序发展成为一大困扰。文章通过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搜集相关资料、发放问卷调查和采取访谈等方式,对于目前民用无人机的总体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总,从立法、监管和行业自治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与对策,以此促进民用无人机行业的有序发展。

【关键词】民用无人机;行政法律规制;监管

【中图分类号】V2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9)02-0163-03

近日,一些关于民用无人机的新闻不同程度上在吸引着人们的眼球,洪泽湖大闸蟹节有三架黑飞民用无人机被公安机关击落;张学友演唱会上,有两架黑飞无人机被公安机关击落;一架无人机飞行中突然失控坠落在幼童脸上等发生在人们身边的新闻让人们突然发现,无人机不再远离人们的生活,而无人机反制措施也因为这些事件成为社会热点。这些问题无一不是在说明:无人机发展的高速时代正在来临。这些“黑飞”的无人机给人们造成的困扰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人们视野中,使人们认识到无人机的发展并不会一帆风顺。需要国家出台相关行政法规进行规制,从而使其能在法律框架内推动行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1 民用无人机的市场发展

近年来我国开始重视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发展,国务院在2017年7月份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指出要大力发展智能运载工具,发展消费类和商用无人机,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完善空域管理措施。无人机市场的火爆在国家政策发布之前就已经有了预兆。

自2015年以来,民用无人机的发展进入了发展的新时代,国内无人机企业大疆无人机在2015年的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CES)上凭借其产品Inspire 1,成功引起业内关注,彻底引发了国内民用无人机的投资狂潮。从大疆集团的资本情况来说明可能更能凸显无人机市场的发展情况。

2010年大疆无人机销售额只有300万元,2015年大疆无人机经过融资后,其估值已经达到100亿美元,2016年的产业估值当中,大疆无人机以240亿美元的估值在国内无人机企业中一枝独秀①。管中窥豹,从大疆无人机在6年中的资本增值上来看,我们可以明确看出消费级民用无人机的市场正在进入狂热之中。小米、腾讯等中国巨头公司都按捺不住,各出奇招加入了消費级无人机的市场角逐之中,将低价和社交元素融入无人机市场竞赛之中,大大增加了民用无人机的需求量,降低了无人机的使用门槛。

而民用无人机的应用范围远远不止在娱乐和社交范畴内。2016年1月27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这份文件提出,要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推动农产业链改造升级。植保无人机作为农用航空器正进入农业改革范畴,植保无人机所具有的撒药均匀、方便管理的优点推动着其在农业市场的快速发展。目前已有多省开始在植保无人机上进行试水补贴,2015年《河南省农用航空器购置补贴试点方案》,首次选择农用航空器作为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产品。福建也在同年9月由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发布的《2015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已归档公示》中,多款无人机已经列入补贴范围。

同时在电力、警用、测绘、气象、新闻、货运等传统行业中,民用无人机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由脑电波控制无人机技术的成功和已经开始投资研制的无人驾驶电动飞行出租车等新技术的出现,新的应用方式正不断地刷新人们对于民用无人机这个新兴行业的认知。

2 民用无人机使用的困扰

伴随着民用无人机市场的火爆和其迅速进步的各项技术,无人机这一军用产品也飞入了寻常百姓家。自老牌芯片厂商高通为无人机打造出专用小型芯片后,无人机开始变得小巧,操作也随之简便,价格上出现了以小米无人机为代表的低价无人机。这无疑降低了使用无人机的准入门槛,也使得无人机的使用变得略显混乱和无序。

2.1 监管存在较大难题

监管存在很多的难点和盲点,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在2018年深圳市对于无人机的产业链进行过初步的调查,据统计深圳无人机整机生产企业有34家、零配件生产企业23家、无人机销售企业有103家,无人机从购买方面来说较为容易。无人机购买后只要求250克(含250克)进行登记并粘贴相关标识,但没有强制性要求购买人自觉遵守。但是,其中支持后台监管技术的企业仅有38%。自2017年6月起,我国开始对无人机拥有者进行实名登记。但是销售企业是否向公安机关备案并核实信息等未做要求,如果算上DIY形式的无人机飞行器,这一比例会更少,这也为监管带来了很大难度②。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及部分论坛搜索可以发现,有卖家打出宣传广告称只需安装一个破解模块就可以破解无人机企业在芯片中植入的飞行禁区,从而逃过相关部门的监管。人们的航空法律意识淡薄,对于航空侵权的界限不明确,这也使得使用民用无人机在进入购买者手中后容易出现问题。

2.2 缺乏细化的无人机购买登记制度

目前国家对于轻小型无人机暂时没有针对购买者年龄和驾驶人年龄的规定,人们对于无人机的印象多数定义在玩具一类,对于无人机的重视程度不够。忽视了未成年驾驶人也是当前无人机事件中不可忽视的致害主体。且登记没有硬性规定,只通报没有进行登记的无人机会影响使用,相关主管部门会进行处罚。处罚措施不明确,且对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进行相关宣传与教育。目前只有深圳市法制办起草的《深圳市民用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除在室内或拦网内等隔离空间飞行外,禁止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飞行无人飞行机,应当在制定相关法律对于购买者和驾驶者的年龄进行限制。

2.3 缺乏统一的行业质量评价标准

缺乏统一的产品定制标准也使得无人机难以承载公众期望。无人机具有便携性、便于操作、价格低廉等优点,也因此很多无人机会做的小巧便携,可以将一套无人机整体放入背包进行携带。同时为了迎合广大基层受众,无人机的操作方式越来越简便,可以通过在手机上安装操作APP就能进行操作,不需要通过冗长的说明书来理解操作方式。最后是价格因素,价格也是大多数无人机拥有者进行选购的一大要件,目前无人机市场大热,很多企业在没有生产资质的情况下贸然进入市场,民间也流传着很多无人机的DIY的详细升级教程,容易因此产生产品质量问题,也因而可能会导致城市通讯无线电信号出现波动,从而导致侵权等问题的发生。

2.4 缺乏明确的低空空域管制法规

我国目前尚未制定明确的低空空域管制法规和针对于无人机的生产规制标准,缺乏整体对于规范无人机飞行区域的管制法规。低空空域管制是民用无人机正常航行的最大阻力。低空空域是包括无人机在内的通用航空器作业的重要空域。我国目前对于低空空域的管理较为严谨,虽然早有进行统一管理的规划,希望逐步建成统一管理的国家立体空域交通体系,但目前我国军方仍然掌控着大部分空域的管理权,民航空域仅占我国空域中的一小部分,也因而我国对于低空空域管理的改革仍处于起步阶段,仍有待进一步开发。

3 建议

随着无人机事件的不断发酵,普通民众对于无人机的观点出现了两极化的观点,一种观点觉得无人机应当进行减负,另一种观点则希望更为严厉地管控民用无人机。如何对无人机进行合理的规制,是采取松散的管理还是严格的管控,是国内对于无人机规制的两个方向。但是进行行政立法规制是大势所趋。我国无人机行政法规制定的主体一直限于国家机关和地方立法机关,缺乏更高立法位阶的制定主体,应当由国务院进行牵头设立符合无人机发展趋势的行政法律规范。民用无人机市场是一块刚刚发掘的新市场,已经汇集了大批的资本,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不能单纯的为整治而整治。下面就针对无人机的法律规制提出建议,以求帮助国家规制无人机,促进无人机行业进健康发展。

3.1 创新监管模式

通过行政立法对于民用无人机进行统一收纳管理。通过国家发放监管平台营业资格来对无人机进行统一管理。对相关公司进行相应期限的资格审查。建议对民用无人机建立电子围栏并设置统一的监管云平台,云技術的发展为未来的无人智能科技带来了新的监管方式。无论外界对于无人机的监管是“放宽”还是“收紧”,云技术都已经被大家广泛认可,已经成为协同统一监管的大趋势。目前来说监管运营市场较为庞大,应当尽快制定云平台规制的相应行业标准,开放监管门槛方便各方团结协作,以容纳更为优秀的团体和公司共同合作与开发。云监管是目前我国有能力进行的最为便捷的监管方式,但设立云平台监督系统并非最终的发展目标,未来的无人智能科技的监管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建立更为立体和复杂的空中交通网络,以更为精确地融合民航、无人机和军用航空,并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更为先进的航空设备留下预备空间。

3.2 细化民用无人机的购买细则

设立更为强硬的购买登记制度。改变当前对于250克及以上民用无人机自行注册的现状,对于实名登记应当建立更为强硬的登记手段。目前的无人机发展已经向自拍无人机等贴近人们生活的方向前进,可以采取像手机系统一样的方式,以强制登记为前置条件,在系统设置过程中要求必须实名登记才能激活无人机。

同时重视无人机拥有者对于未成年驾驶人的看管力度,未成年人在使用轻小型无人机中属于主力地位,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限制购买和使用者的年龄,强制要求无人机说明上明确说明适用年龄。在目前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细则的基础上,增加关于驾驶员年龄和职业道德的相关条款,加强航空法律学习与宣讲,在驾照考试中除实践考试外加试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论性考试。

3.3 尽快建立统一的行业质量评价标准

首先应当进一步推动无人机的定性工作,切实区分无人机同类似飞行器的概念问题,从而更加明确登记范围,从根本上保障无人机的在管问题,明确责任主体。

其次无人机作为航空飞行器,对于其质量标准应当建立国家统一的质量评价标准。从而可以规制目前火热的无人机制造市场,并加快无人机产业的更新升级,摒除不合格的加工工厂和企业。目前无人机行业在各国都处于新兴行业,对于无人机的相应质量评价标准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我国可以以此为契机,通过牵头建立相关行业标准,以此建立以中国国家标准为核心的无人机制定标准体系。

3.4 建立统一管理的空域管制法律规范

我国应尽快完善国家低空空域建设,收纳相关无线电管理部门的建议,同时建立民航空域管理系统,明确实际管理主体,从而设立非战时的空域管理模式,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关行政法律规范。从而帮助建立国家空域交通规范管理的云系统的建立。

4 结语

民用无人机随着时代和技术的不断进步,正在以日新月异的面貌面向世人,伴随着它的优点和缺点的不断凸显,人们正在逐渐认识这一有百年历史的“新兴产业”。从其不断演进的新功能和带给人们的困扰中,可以看出无人机的发展仍在路上。我国应当就目前的实际发展设立相应的行政立法规制,通过政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大力宣传相关航空政策与规定,在保护这一产业发展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约束,以此来推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注 释

①宇辰网.无人机引领空中机器人新革命[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

②吕绍刚,龚相娟.无人机如何不再任性飞[N].人民日报,2018-05-14(2).

[责任编辑:陈泽琦]

猜你喜欢

监管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以“互联网+”提升服务监管效能
浅论我国会计监管体制的创新
实施科学监管 增强治理效能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新概念: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
《中国经济周刊》最强监管
私募业或迎“去通道式”洗牌
监管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