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及提升策略研究
2019-06-30杨晓伟
【摘 要】文章以浙江文化科技融合发展问题为研究对象,先构建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而采用层次分析法就浙江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浙江省文化科技融合度由2014年的0.2948 上升到2017年的0.934 7,这意味着浙江文化科技融合水平在不断提高。文章最后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浙江文化科技融合水平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文化科技融合;综合评价;提升策略
【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9)07-0005-02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是有效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环节。2012年6月,国家颁布了《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明确提出要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带动文化创新,实施文化科技与产业融合的发展战略”。2017年2月颁布的《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中再次明确提出“促进科学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与推广,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向纵深发展”。当前,浙江想要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迈进,也必须进一步提升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水平。在此背景下,本文以浙江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问题为研究对象,采用层次分析法就浙江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以期为人们正确认识浙江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水平提供经验依据。
1 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理论分析
人们对于文化科技融合的界定有着不同的看法(葛欣桐,2015;于泽,2016),但大多认为文化与科技融合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要推动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就是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相互渗透和交互影响的结果(宋英良,2016)。此外,文化与科技的融合过程,也是文化与科技的协同发展过程。
文化主导型融合发展有以“内容为王”的融合发展模式,如文旅产业的发展多属于此类(宋英良,2016);有以“科技引领”的融合发展模式,也有以文化内容和科技含量均为核心的文化科技混合型发展模式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如电影产业为例,该混合发展模式中,文化内容创新是核心,高新技术是重要支撑,文化内容与高新技术的融合是关键(谢芳,2016)。
2 浙江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
2.1 构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为了量化分析浙江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水平,需要构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参考倪芝青(2015)等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确定浙江省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评价体系的基本架构。我们以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综合水平为目标层,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基础、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环境和文化科技融合发展能力为准则层,各准则层共包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18个指标,具体指标见表1。其中,融合发展基础评价由6个指标构成,融合发展环境评价由5个指标构成,融合发展能力评价由7个指标构成。
2.2 文化科技融合度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本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各指标权重。根据美国运筹学家、匹兹堡大学T. L. Saaty教授的建议,引用数字1~9及其倒数作为两两指标重要性的标度,将表1中同一层次的两两指标的重要性评分进行平均化处理,构造比较判断矩阵,进而利用Yaaph软件,在满足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指标都低于0.1的要求的前提下得到各评价指标的权重,结果见表1。由表1可知,文化科技融合评价的指标中,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是融合发展环境中最为影响的因素。
公式(3)中,为文化科技融合度评价综合指数;n为准则层的数目,现为3个;为准则层的权重。受统计指标标准化处理的影响,文化科技融合度综合指数值应该在0和1之间变化。一般来说,如果文化科技融合度高,那么A值则相对较高;反之,如果文化科技融合度较低,则A较低。根据适用度指数A的分值,可将适用程度划分为以下5个层级:1>A>0.8,表明文化科技融合水平很高;0.8>A>0.6,表明文化科技融合水平较高;0.6>A>0.4,表明文化科技融合水平一般;0.4>A>0.2,表明文化科技融合水平较低;0.2>A>0,表明文化科技融合水平很低。
2.4 文化科技融合度的计算过程与结果
本研究所需要的基础数据来源于《浙江统计年鉴》、EPS数据平台,我们将基础数据按照公式(1)进行标准化处理,进而结合公式(2)和公式(3)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得出2014~2017年浙江省文化科技融合度(见表2)。
由表2可知,2014年的文化科技融合度为0.294 8,表明文化科技融合水平還较低;2015年的文化科技融合度为0.504 8,表明文化科技融合水平一般;2016年的文化科技融合度为0.713 7,表明文化科技融合水平较高;2017年的文化科技融合度为0.934 7,表明浙江省的文化科技融合度处于很高水平。在样本期内,浙江省文化科技融合综合指标的平均融合度为0.612 0,处于0.6~0.8,表明在整个样本考察期间的文化科技融合程度处于较高水平。
3 结论与对策建议
本研究以浙江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问题为研究对象,先构建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而采用层次分析法就浙江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表明2014~2017年间,文化科技融合度由2014年的0.294 8增长到2017年的0.934 7,表明浙江文化科技融合水平由低到高不断提升,但从考察样本期间平均来看,浙江文化科技融合度仅为0.612 0,这表明浙江省文化科技融合处于较高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文化科技融合水平,有必要从以下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①构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服务平台。文化科技融合服务平台有利于文化科技融合成果的展览、展示和交易,是支持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②创新完善文化科技融合投融资机制。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离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创新完善文化科技融合投融资机制,有利于解决浙江文化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张晓晗,2014)。③加强文化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创造更加优越的人才成长环境,高度重视文化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可为浙江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参 考 文 献
[1]葛欣桐.辽宁省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问题研究[D].沈阳:东北大学,2015.
[2]倪芝青,楼菁华.基于指数研究的城市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评价——以杭州为例[J].科技管理研究,2015(6):69-73.
[3]宋英良.文化与科技融合视域下山东文化产业发展路径研究[D].济南:山东财经大学,2016.
[4]谢芳.文化与科技融合背景下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发展研究[D].湘潭:湖南科技大学,2016.
[5]杨晓伟,徐建军.地方政府人才政策在企业的适用性评价——以宁波市为例[J].经营与管理,2016(3):135-
138.
[6]于泽.文化科技融合的内涵、目标、互动关系探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7(1):66-68.
[7]张晓晗.基于科技创新的沈阳市文化产业发展问题研究[D].沈阳:沈阳理工大学,2014.
[责任编辑:邓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