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科学技术高度融合
2019-06-27徐进
徐进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稳健发展,人们消费水平不断提升,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而且,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背景下,技术与产业的融合日趋紧密,以技术为内在动力能够更好地推动产业发展。因此,需要进一步优化配置文化产业的资源,推动该产业与时俱进,助力文创企业获取更多收益。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 科技 融合发展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涉及软件、电影、广告会议、艺术品交易、广播、文化艺术、旅游、设计服务、网络与计算机服务、休闲娱乐等领域,在经济稳健发展的态势下,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年攀升,为国家创造了更高的经济收益。因此,有必要更好地调配文化产业发展资源,拓宽文化产业发展出路,加大创意型文化产业发展力度,确保产业发展与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保持同步。同时,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将与科学技术高度融合,在“传统文化+VR”“传统+科技”“大数据技术+文化活动”等模式加持下,为动漫、文学、影视等文化新样态发展奠定基础,使传统文化在科学技术发展进程中呈现多级融合状态。以科学技术为依托打造本国文创品牌,提高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市场竞争力,带领本国文创品牌走向世界,使我国从文创产品进口国转变为出口国,并通过科学技术融合发展弥补文创产业区域发展不均衡缺陷,提高文创产品的质量,为提升产业集群效应夯实技术基石,引领我国传统文化产业与时俱进。
在大数据加持下拓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途径
当前IT技术日趋成熟,互联网体系更加稳定,充斥其中的数据资源急剧膨胀,大数据时代已然到来,如何应用大数据资源,挖掘行业发展先机,成为企业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这就需要企业应用大数据技术,针对与之相关行业的数据进行存储、聚集、分析、应用,为企业发展指明方向,抓住大数据时代发展机遇。基于此,未来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与大数据的融合将更加紧密,相关产业发展渠道将进一步拓宽。当前,我国电影行业与大数据的融合较为普遍,然而,在文化创作领域运用大数据仍存在一定争议。因此,需在实践中累积应用经验,助力该领域不断完善,在大数据加持下文化创意产业要积极寻求多产业跨界发展新出路。例如,将文创与科技融合在一起,打造科技创意集群、云计算创意园;通过文创与房地产的结合,建立富有特殊文化底蕴的社区、街区、园区;“文创+时尚”推动服饰、美妆、造型、设计等时尚行业实现“链条化”发展;文创可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拓展体育产品设计领域,丰富体育产业模式;文创与工业的结合可形成工业文创流,创造更多工业艺术品;“文创+电商”能打造线上商业文艺品牌,赋予线上门店特色,继而吸引更多消费者,助力文化创意产业科学发展。
知识付费及移动支付激活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求
知识付费主要是指将知识转化为服务或产品,赋予知识商业价值,为提高人们知识筛选效率和知识产业服务质量奠定基础。在知识付费同时还会催生优质知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知识消费需求。如微信公众号付费订阅、喜马拉雅听书订阅、知乎付费问答、音乐APP会员免费听歌、智能电视会员可看VIP电视节目等形式均为知识付费,通过这样的渠道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在移动支付日益普及的情况下,利用微信、支付宝及网络银行等渠道就可以在线支付相关费用,客观上为知识付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我国庞大的网民基数,使知识付费用户朝着大众化方向发展。虽然,有些用户会根据广告宣传等因素选择付费对象,但大多数用户的知识付费行为趋于理性。以获取专业知识为先导进行付费,可助力内容型产品稳健发展。基于此,在移动支付、知识付费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将朝着知识型、内容型方向发展。根据用户消费需求丰富文化创意产业模式,借助互联网提升文化创意产品或服务影响力、知名度、适用性,吸引更多用户进行体验,利用网络流量优势进行宣传,促使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得以稳健发展。
“IP”驱动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
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领域“IP”概念较为丰富,游戏、影视文学、动漫等具有一定特殊性的文化形式均可视为“IP”,其兼具活跃用户、文化沉淀的特点,契合新时代审美体系、价值观念,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一种文化现象、个人及实物,如《花千骨》《盗墓笔记》、Papi酱等。这些“IP”不仅可在原生状态下创造经济效益,还能通過一次开发、二次延展创造衍生文化,多渠道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体系得以拓展。以西安为例,它作为我国四大古都之一,可以将历史文化遗迹视为原生“IP”,在“IP”衍生进程中,将其与铭记历史、发扬传统文化、保护名胜古迹等关联起来,经过产业融合发展,开发若干“文旅”体验项目。持续挖掘“IP”经济价值,继而通过体验化、生活化、互动化及综艺活动等相关渠道落实文化创意产业营销策划目标。再如,提到“三国”,先想到的是名著《三国演义》,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电视剧、动画、综艺节目、游戏、电影等文化形式,还有许多动漫爱好者扮演成“三国”里的人物,推动二次元文化产业稳健发展,凸显文化产业创意特点。在“IP”驱动下文化创意产业得以融合发展,模糊固有文化形式的发展界限,赋予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助力相关企业获取更高经济收益。
围绕区块链探索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保护
区块链主要是指囊括加密算法、共识机制、点对点传输、分布式数据存储等新型应用的技术集成模式,作为一种去中心化数据库,分设若干数据块,在密码学加持下产生关联。我国于2019年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在共识层、网络层、数据层、合约层等构成要素加持下,发挥其服务效能,并在艺术行业、法律行业、房地产行业、开发行业、物联网等行业得以应用与发展。当前,区块链技术在我国原创文化产业交易平台上发挥着积极效用,在区块链技术加持下将数字作品内容、作者、时间绑定在一起,实现交易即授权、创作即确权、发现即维权的目标,继而进一步降低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造价违规现象发生几率。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收益,可以将数据资源转化为有价值的资产,这就需要未来文化创意产业加大先进科学技术研发力度,持续优化网络交易体系,为数据资源整合、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创造条件,推动相关产业良性发展。
纵观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况,人才紧缺、教育缺位、核心创意薄弱、政策有待完善、区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都是影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未来发展稳定性的不良内因,为此,我国需围绕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培育优化教育机制,为推动产业发展夯实人才基石,持续优化国家政策,引领文创产业与时俱进。同时,在累积相关产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传统文化与科学技术融合发展的目标,立足5G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在大数据加持下拓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途径,围绕区块链探索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保护发展趋势,助力文化创意产业消费层级化发展,在知识付费及移动支付发展背景下激活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需求,借力金融科技创新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助力文创企业获取更高经济收益,推动文创产业稳健发展。
(作者为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讲师)
【注:本文系中央民族大学科研项目“中国民族文化科技创新应用研究”(项目编号:HX2018025)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田泽中:《文化产业:文化自信的必要支撑》,《人民论坛》,2018年第22期。
②金元浦:《我国当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新形态、新趋势与新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
③洪振挺:《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机理研究》,《中国市场》,2016年第26期。
④雷丙寅、赵凯:《论科技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关系》,《求索》,201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