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育青年的法治思维
2019-06-27罗宁
罗宁
【摘要】针对目前我国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要与时俱进地创新培育理念与培育方式,紧密结合时代发展的特点,为我国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青年 法治思维培育 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在法治建设各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建设法治中国,不仅需要法治手段的保障,而且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的支撑。当代青年是国家建设与发展的主力军,青年法治思维的强弱与法治意识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依法治国的质量与成效。当前我国在青年法治思维的培育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对其给予足够重视。
当前我国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存在的问题
城乡青年法治思维培育水平存在一定差距。青年法治思维的培育是一项重大工程,要想持续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就要确保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在青年法治思维培育的过程中,城乡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力度存在一定差距,这不利于青年法治意识的增强和我国法治建设的高效推进。具体来说,城乡青年法治思维培育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青年法治思维培育整体水平不均衡,城市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相对高于乡村地区,在青年法治思维培育的人力、物力与资金投入方面,城市也具有较大的优势。相比之下,乡村地区的法治教育存在教育手段单一、教育理念落后等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乡村地区的青年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相对偏低,降低了乡村地区青年法治思维培育的整体水平。其二,青年的法治思维培育在教学内容设置上存在较大差别,城市地区在教育理念方面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对青年法治思维的培育给予了足够重视,对青年法治思维培育课程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设置,并建立了相关的考核与评价体系。相比较而言,乡村地区的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浮于表面,存在走过场、完成任务等问题。
青年法治思维培育手段缺乏科学性。思想指导行动,人们的行为模式与处事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思想意识的影响与制约。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应当结合青年思维的发展规律展开,但目前一些地区在青年法治思维培育方面存在着过分追求速度而忽视法治教育开展阶段性的问题。例如,在青年法治思维的培育方面,部分学校通过集中、高强度法治教育课程的学习来对学生进行教育培训,这容易导致学生的抵触或反感情绪,不利于青年法治思维的培育。
青年法治思维培育理念固化,培育方式单一。培育理念科学合理、培育方式灵活多样是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但就目前我国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发展的实践来看,我国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存着培育理念固化、教学方式单一等问题。当前,青年的法治教育主要是通过学校这个单一渠道开展,且法治教育课程主要局限在传统课堂教育中,这反映出青年法治教育工作理念的固化,不利于调动青年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协调城乡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的步调
针对目前我国在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必须意识到,协调城乡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步调,对于促进我国青年法治思维培育整体质量提升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具体来说,协调城乡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步调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量:一方面,加强对乡村地区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由于乡村地区在经济发展及社会建设方面与城市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在青年法治思维的培育工作方面既缺乏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也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持。当前,我国应当加大对乡村地区青年法治思维的培育力度,在人力、物力与资金方面给予足够支持,不断完善乡村地区的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机制,优化青年法治思维培育人员队伍,力求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完善乡村地区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的课程设置和配套措施。另一方面,加大城市对农村的帮扶力度。相较于乡村,城市青年的法治思维培育工作具有一定的人才优势、物质优势与成功经验。因此,我们可以采取以城市带动乡村的方式来提升乡村地区青年的法治思维培育工作。例如,城市可以通过向乡村输送法治培育人才和介绍成功经验来支持乡村地区的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
创新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理念
创新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理念,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其一,科学分析青年的思想特点,深刻把握青年法治思维的培育规律。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和系统性,因此,必须要科学分析青年的成长特点,最大程度地避免为了追求速度而忽视青年思想成长特点的问题,遵循青年的成长规律,找到适合青年法治思维培育的方式。除此之外,还要对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的开展进行评价与考核,建立相关机制,确保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其二,青年法治思维的培育要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因此,对青年的法治思维的培育应当以宪法为核心,始终坚持宪法至上,全面提高青年对宪法内容的理解与掌握能力,使青年对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有一个明确而清晰的认知,引导广大青年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针对目前我国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要与时俱进地创新培育理念与培育方式。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其一,结合时代发展特征,拓宽培育思路,创新培育理念。当前我国的青年法治思维培育亟待打破以传统学校课堂教学为主要培育途径的思路局限,对此,我们可以拓展与尝试诸如普法讲座、邀请律师和法官入校讲解相关刑事案例等方式,为青年提供更多學习的机会和更加宽广的平台,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学习兴趣,增强其学习的主动性。其二,青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要结合时代发展规律,符合社会发展需求。青年法治思维培育不能一味追求短期成效,而是要着眼于青年法治思维发展的长期性与实用性,在培育过程中紧密结合时代发展的特点,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对青年法治思维培育的内容与方法进行适当调整,为我国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为河南警察学院侦查系讲师)
【参考文献】
①王建敏:《青年法治思维培育探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年第1期。
②马楠:《新时代青少年法律意识现状以及法治思维培养的重要性》,《法制博览》,2018年第34期。
③王雅琴:《法治思维的含义和培养途径》,《晋中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