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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全面推进公正司法

2019-06-26夏红球贺志明

新丝路(下旬) 2019年6期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

夏红球 贺志明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法治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公正司法是理想,更是现实要求。

一、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没有公正,司法就变得没有意义。

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以实施的司法保障。要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侦查权、审判权、检察权和执行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司法公正要求公正的司法体制。要实现司法公正,需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侦查权、审判权、检察权和执行权。要实现司法公正,应当让司法成为真正的司法,不能让司法机关成为行政机关去招商引资,做它不能做、不应做、做不好的工作。让司法机关依法从事司法工作,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

公正是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公正司法要体现在司法机关的职权活动、日常工作之中。公正司法要求司法活动和司法结果符合公平正义,体现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每一个司法裁判因其公正而让人们信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要求体现了这一重要认知。公正对于社会来说,是最高的价值追求,对于司法来说,则是日常的基本要求。全国的司法机关现在每年要审理数以千万计的案件。这些案件中,只要有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不公正,对于司法机关或者司法官员来讲,就是百分之百的错案,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正。

公正司法既是是工作要求,就要体现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与方面。既要在司法裁判的实体法运用上体现公平正义,也要在程序法的适用上同样体现出公平正义。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包含着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也体现在这两个方面。司法机关从立案到审理,到裁判,到生效裁判的执行,都必须秉持和坚守公平正义。公平正义要通过司法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得以体现,容不得司法官员任何疏忽和随性,更不能容忍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共正司法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司法机关和司法官员。如何打造一支公正的司法队伍,培养公正的司法官员,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和首要任务。司法机关和司法官员的自身建设始终是其基本的保障。要从体制机制上完善司法官员的选任、考核、晋升、奖惩制度,完善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评价体系与方法。激励司法机关与司法官员愿意公正司法、敢于公正司法、必须公正司法。只有这样,公正司法才能获得最坚实的支撑力量,才能具有基本的制度保证。

二、坚持司法为民,实现公平正义

司法為民是对司法机关工作流程的要求。司法机关的为民宗旨,并不是通过别的方式,只能也必须通过自己的司法活动来实现。从立案大厅,到办公场所,到审判法庭,再到裁判执行,都要体现出为民的要求。

司法为民是对司法工作整体而又具体的要求。由于司法为民是宗旨,它必须在总体上得以体现,在具体中得以实现。人民对司法机关的整体评价是通过具体得来的,他们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评价才是最实的、最具体、最现实的基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如何具体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每一个诉讼请求、每一个庭审环节,都事关重大,都会给当事人和公众提供评价样本。这每一份样本都影响着整体结论的得出。这就要求所有的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谨小慎微、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奉行法治、力求公正。

公正司法是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只有公正司法才是为民司法。这里的民,是人民,具体表现为司法案件中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司法为民乃为天下所有人以及每个人,一视同仁、无所偏私,是公正司法的体现,也是司法为民的要求。司法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并实现公平正义。

三、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公正

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要做到程序上便民。各个司法程序的设计要简洁明了,手续上尽量方便群众,彻底消除人为增加起诉难度的不良现象。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要切实有效。避免将案件久拖不决,久调不决,相应的裁判一旦作出就要能够案件事了,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要做到诉讼费适度甚至低廉,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要做到信息上依法公开,努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让公正司法在阳关下展现。

四、坚持司法廉洁,保证司法公正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司法工作者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要求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司法腐败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最后腐败。司法的廉洁主要在于法官的廉洁。我们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要设置隔离墙、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与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们要对司法腐败坚持“零容忍”。

参考文献:

[1]江必新.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刍论[J].法学杂志,2017(12)

[2]幸达.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17

[3]边宇海.法治: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深刻变革[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5

[4]白小丽.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

[5]王宝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D].渤海大学,2016

作者简介:

夏红球,女,湖南宁乡人,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思政课部副教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贺志明,男,湖南宁乡人,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研究所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司法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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